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需要什么流程呢,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關于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的流程,希望大家喜歡。
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fā)
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fā)。
3、居住地制作和發(fā)放證件
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jīng)審核簽發(fā)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nèi)完成制作與核驗發(fā)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zhí)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備注
1、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發(fā)放居民身份證。
2、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