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考勤管理規(guī)定(共15篇)
考勤管理規(guī)定1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yè)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guī)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呈總經理核準之員工2、因工出差之員工
三、管理規(guī)定
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休息時間:[周六和周日任意調休一天,但須提前告知上級主管。]
3、打卡制度
①員工打卡須親身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故意毀損,涂改出勤卡者,均以曠工1日論,并記大過1次。
、趩T工確實按規(guī)定上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翌日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單》由本部門主管簽證后送于人事部備案,否則以曠職論。當月超過2次,記遲到1次。依次累計。
、蹎T工填具《未打卡情況說明單》有不實之處,經查明屬實均以曠工1日論,記大過1次。簽證之主管應負連帶責任,記大過1次。
④因打卡機發(fā)生故障或停電時,員工無法打卡,應在臨時簽到本上登記。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guī)定時間打卡,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遲到不打卡按曠工計)。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
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xù)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批假權限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到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xù),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xù)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上班期間需外出辦事者,應填寫外出工作說明,由部門主管簽字后,交于人事部。(特殊崗位除外)
本規(guī)定于20xx年8月1日起由人事部監(jiān)督執(zhí)行
考勤管理規(guī)定2
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tǒng)計,維持公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職能部門。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制度進行考勤打卡,包含公司各部負責人,主管及以下員工均為考勤對象。
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單雙休制(一周單休,一周雙休),法定假日正常休息,特殊情況公司另行調整排班。
2、上班時間:每日8小時,節(jié)假日放假時間以及上班時間由各項目部自行擬定上報財務部。特殊情況需調休則須項目部負責人同意,并告知財務部及總經辦。
二、考勤打卡規(guī)定:
1、考勤方式:公司采取釘釘打卡考勤,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2、漏打卡的員工應在次日內釘釘填寫補卡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核實并審批,逾期無法補卡;
3、每月補卡次數(shù)不得超過5次,超過5次按遲到或早退記錄(因公外出除外);
4、因公外出,開會、培訓等外勤打卡,到外出點定位簽到。
三、遲到/早退罰扣說明及標準:
1、員工當月允許三次10分鐘內的遲到不扣罰薪資,超過3次每次罰款20/次
2、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但不超過30分鐘的,罰款50/次;
3、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但不超過60分鐘的,罰款80/次;
4、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按半天事假計算;超過2小時,按1天事假計算;
5、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但不超過30分鐘的累計滿5次,或超過30分鐘累計滿3次,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
四、曠工罰扣說明及標準:
1、曠工日不計發(fā)薪資,扣除當日工資+罰款2日工資;
2、一個月累計曠工天數(shù)超過3天以上者或1年累計曠工6天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
五、全勤:
當月出勤記錄正常,未出現(xiàn)任何延誤的,視為全勤。
(注:未發(fā)生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缺卡/上下班打卡齊全等行為的,但出現(xiàn)上班開始后10分鐘內簽到的,不能視為全勤)。
六、請假制度:
病假:病假者須持二級醫(yī)院及二級以上醫(yī)院,或公司指定醫(y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請假,在釘釘上向上級提交病假申請單。無休息證明或者超過證明中時限的按事假處理。病假請假5天以內的',扣發(fā)50%工資;超出5天的,按事假處理。
事假:員工因私人事由需請假時,需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并辦理請假手續(xù)。事假按實際時間扣發(fā)基本工資。
婚假、產假及其它假別: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七、員工出勤紀律:
1、員工應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不經請假、請假未經批準、假滿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的,以曠工論。
3、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十天以上者,為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公司可按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扣罰的資金用于項目部團隊活動經費使用,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實施,請各位員工詳細閱讀并遵守相關管理規(guī)定。
考勤管理規(guī)定3
為落實考勤管理制度,根據閩實運辦字【20xx】022號《關于下發(fā)企業(yè)相關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管理制度》及《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公司本部考勤管理實施細則如下:
一、上下班考勤管理細則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上下班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下班時應通過按指紋進行考勤,避免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或曠工行為的發(fā)生。
1、考勤時間: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點30分12點,下午2點30分5點30分。
2、員工外出辦事不能按時進行考勤的,應在事先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經審批后方可外出。
(1)員工當月外出辦事5次以內不能按時考勤的,由部門主管審批;超過5次以上不能按時考勤的,經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
(2)部門主管外出辦事不能按時考勤的,應報分管領導審批。
3、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審批表》,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報分管領導審批。
4、異地交流干部或家不在當?shù)氐墓芾砣藛T,若遇周五下午需提前離崗,應由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但每月最多只能享受2次。
二、請假審批流程
員工請病事假及法律規(guī)定的各類假期,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并按審批流程報領導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1、員工請病事假,在法定的帶薪年休假未休完之前,均應先使用帶薪年休假。請年休假,經部門主管簽字后報辦公室審批。
2、員工患病需住院治療,應持有醫(yī)院的住院通知單辦理請假手續(xù),經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
3、員工請產假、婚假、喪假;或在法定年休假休完之后仍需請病事假的,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
4、員工加班申請調休,應由部門主管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部門主管加班申請調休的,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批。
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處理規(guī)定
1、考勤管理納入員工當月績效考核的`范疇。
2、考慮到上班期間可能遇到偶爾發(fā)生交通事故等引發(fā)的道路堵塞,造成無法準時上班的情況,員工當月上班遲到3次(在10分以內的),不扣減績效考核獎金。
3、員工當月遲到3次(超過10分鐘以上),每次扣減30元;當月遲到超過3次以上的,每次扣減50元;超過6次以上的,扣減當月績效考核獎金的30%;超過10次以上的,扣減當月績效考核獎金的50%。
三、其他
1、員工《出差審批表》、《請假審批單》審批流程結束后應及時提交給辦公室備案并調整考勤記錄。
2、員工《外出辦事登記表》,部門主管應于月末前上報給辦公室,便于及時調整考勤記錄。
3、每月考勤管理數(shù)據由辦公室統(tǒng)一匯總,并于次月的3日前將考勤結果提交給總經理。
4、管理人員請病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shù)扣發(fā)當月的績效考核獎金。
5、考勤管理實施細則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從通知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考勤管理規(guī)定4
。ㄕ髑笠庖姼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教職工隊伍管理,嚴格勞動紀律,加強履行崗位職責,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學校各類教職工,包括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人才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在校頂崗大集體人員、合同用工、臨時用工和借調人員等。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三條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我校的標準工時為每周5天工作日,月工作日按平均20.83天計算,年工作日一般按250天減去寒暑假天數(shù)計算,特殊崗位的年工作日按崗位要求計算。
第四條專任教師崗位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具體上班時間按下列應到校時間考勤。
。ㄒ唬┱n表規(guī)定的授課(含輔導、實驗)時間。
。ǘ⿲W校或所在單位規(guī)定的政治、業(yè)務學習時間。
。ㄈ┧趩挝慌R時通知的會議、集體活動,臨時安排的工作或其他事項時間等。
第五條管理崗位、專兼職輔導員崗位、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人員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按崗位要求和法定工作日考勤。
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包括工程技術、實驗技術、圖書檔案、教育管理、編輯出版、醫(yī)療衛(wèi)生、會計審計等專業(yè)技術崗位。
第六條全校教職工應嚴格遵守學校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和作息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需休假的,必須按照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三章考勤辦法和要求
第七條各單位的考勤工作由負責人事工作的領導分管,并由專人負責考勤登記、統(tǒng)計。
各單位應于每月5日前匯總上月考勤結果,并經領導審核簽字后,加蓋公章,連同各種缺勤證明一并報送人事處。
第八條考勤工作要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做到準確無誤,請假、曠工、遲到、早退、出差、脫產和占用工作時間學習等均應計入考勤表。實行日考勤月公布制度。
第九條考勤結果是學校審定發(fā)放工資、津貼補貼、轉正、晉級、年度考核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四章請假及銷假審批手續(xù)
第十條因故不能上班的教職工,應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十一條審批權限
1
教職工請假5天以內(含5天)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人事工作的分管領導批準后報人事處備案;請假超過5天的,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報人事處審批。
處級干部因私請假按本規(guī)定辦理,但需報組織部和校領導批準。
各類假期的計算均包括寒暑假、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第十二條教職工請假,須提前填寫《大學教職工請假審批單》(以下簡稱請假單),寫明請假類別,請假原因及時間,并附上相關證明,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凡未經批準擅自休假的,按曠工處理。
準假期滿仍不能上班者,應于假期滿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續(xù)假手續(xù)同請假手續(xù)。如遇特殊情況確實無法事先請假、續(xù)假時,事后應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續(xù)假手續(xù),理由正當經批準的,按請假對待。
第十三條教職工休假完畢,應在上班當天內銷假,并填寫《大學教職工銷假單》(以下簡稱銷假單),銷假時間以批準的銷假日期為準。
第十四條人事處對教職工請假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jiān)督及抽查,如發(fā)現(xiàn)不按規(guī)定辦理休假手續(xù)情況,按本規(guī)定第六章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五章休假標準及待遇
第十五條事假
(一)政策及手續(xù)
1.教職工因私事必須在工作日期間離崗的,可請事假。事假按半天(含半天)以上累計。
2.因私出國(境)請事假的,經本單位同意后報主管校領導及人事處批準。原則上,非寒暑假或者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允許因私出國。
3.教職工利用事假從事盈利性工作,事假按曠工處理。
。ǘ┦录倨陂g的工資待遇
1.事假月累計不超過10個工作日或全年累計不超過30個工作日的,扣發(fā)因事假缺勤工作日的獎勵績效。
2.事假月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或全年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的,扣發(fā)因事假缺勤工作日的全部工資(含工資所有項目,下同)。
3.連續(xù)事假超過2個月,且全年累計事假超過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按自動解除聘用合同處理。
4.全年事假累計超過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次年不增加薪級工資,本年度不計算為現(xiàn)聘崗位的任職年限,翌年不得聘用高于現(xiàn)聘崗位等級的崗位。
第十六條病假
(一)政策及手續(xù)
1.教職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不能堅持工作需進行療養(yǎng)的,可請病假。
2.因病請假和續(xù)假,須憑醫(yī)院診斷證明填寫請假單,并向本單位和人事處請假。請假和
2
續(xù)假1個月以內的,須憑省醫(yī)保定點醫(yī)院診斷證明;1個月以上的,須憑三級甲等醫(yī)院診斷證明。
3.去外地因病不能及時請假的,需取得當?shù)乜h級以上醫(yī)院證明。
4.急診病假不超過3天。
5.半日休假者2個半天折算為1天。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連續(xù)病假不超過1個月的,工資照發(fā);超過1個月,不足2個月的,扣發(fā)缺勤工作日的績效工資(即基礎績效、獎勵績效二項和,下同)。
2.連續(xù)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停發(fā)績效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二項和,下同)的百分之十;工作年限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
3.一年累積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扣發(fā)績效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三十;工作年限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二十。病假期間工資低于長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
4.連續(xù)病假超過3個月或一年累積病假超過6個月的,為長期病假。長期病假病愈上班時,需憑醫(yī)院證明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診斷書,并實行試工期,試工期為2個月(以實際工作日計算),試工期工資待遇仍按病假期間執(zhí)行,若試工期滿能夠勝任工作(用工單位開據證明),則補發(fā)試工期的工資待遇,否則試工期視為連續(xù)病假。
5.符合病退條件的人員,應當申請病退鑒定,辦理病退手續(xù)。
6.因工負傷的,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理。
7.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病的、因醉酒導致傷病的、因自殘或者自殺導致傷病的,病假期間停發(fā)全部工資。
8.全年病假累計超過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次年不增加薪級工資,本年度不計算為現(xiàn)聘崗位的任職年限,翌年不得聘用高于現(xiàn)聘崗位等級的崗位。
第十七條探親假
(一)事業(yè)單位在編教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在長春市一起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且工作滿一年的,可請?zhí)接H假。
。ǘ┨接H假要求安排在寒暑假。
。ㄈ┨接H假執(zhí)行的具體政策和待遇,按吉林省和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八條婚假
。ㄒ唬┱呒笆掷m(xù)
1.教職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但需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單位和學校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核批準報人事處備案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晚婚的職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增加婚假12天。
3.婚假連續(xù)計算,含寒暑假、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3
4.超出婚假時間,可請事假,否則按曠工辦理。
。ǘ┗榧倨陂g的工資待遇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第十九條產假
。ㄒ唬┱呒笆掷m(xù)
1.憑醫(yī)療單位證明填寫請假單,經本單位和學校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核批準后報人事處備案。
2.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晚育(夫妻雙方年齡達到晚婚年齡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女職工,憑一胎生育情況證明增加產假30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
4.職工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休息2天,7天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取宮內節(jié)育器,休息1天;結扎輸精管,休息15天;結扎輸卵管,休息21天。女職工懷孕未滿16周終止妊娠的,享受21天產假;懷孕16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98天產假。上述手術同時進行兩項以上的,休假期合并計算。
5.產假連續(xù)計算,含寒暑假、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6.女教職工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哺乳時間每天1小時;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ǘ┊a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第二十條喪假
。ㄒ唬┱呒笆掷m(xù)
1.教職工及配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亡故時,應填寫請假單,經本單位和人事處審核批準后,給予喪假3天。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視路程遠近另加假。
2.超出喪假時間,可請事假,否則按曠工辦理。
(二)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第二十一條年休假
。ㄒ唬┱呒笆掷m(xù)
1.教職工享受寒暑假人員一般不安排休年休假。
2.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shù)少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補足年休假天數(shù)。
3.年休假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理。
。ǘ┠晷菁倨陂g的工資待遇
年休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4
第六章對違反考勤規(guī)定的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曠工的處理
。ㄒ唬┱
1.在規(guī)定上班時間內,既未上班又未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一律視為曠工。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曠工:
(1)無故不上班或上班不到崗。
(2)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擅離職守。
(3)請假期滿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批準,逾期不歸。
。4)出國未辦理相關手續(xù)或出國手續(xù)未獲批準。
。5)已查明請假理由確系偽造的。
(6)以各種理由不接受工作任務,不服從組織調動,從下達調動之日起10天不報到、不到崗。
2.專任教師崗位,考勤時曠工一次按曠工1天計;擅自串課、擅自找人代課按曠工處理,一次課按1天計。
。ǘ⿻绻て陂g的工資待遇
1.曠工1天,扣發(fā)因曠工缺勤工作日的全部工資。
2.月曠工累計5天及以上,停發(fā)當月全部工資。
3.連續(xù)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學校予以開除處分,并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若遲到、早退5次或一次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則視為曠工1天。
各單位負責考勤的人員詳細登記本單位遲到、早退情況,每月以書面形式報人事處,并作為考勤的依據。人事處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二十四條對違反紀律,不遵守本規(guī)定的,由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對屢教不改或情節(jié)嚴重者,由單位報人事處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及處理。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的行政負責人對員工出勤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人事工作的領導對考勤和請假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學校人事處對各單位的考勤和請假制度執(zhí)行情況負有監(jiān)管責任。對于考勤不重視的單位,將追究行政負責人主要領導責任;對因考勤分管領導不執(zhí)行考勤規(guī)定、知情不報,造成學校損失或引發(fā)勞動爭議,情節(jié)嚴重的,將追究其直接領導責任,并由該單位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依據本規(guī)定,各單位可制定考勤及請假操作細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guī)定條款如有與國家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guī)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考勤管理規(guī)定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對工作人員的制度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門源縣副科級以上干部外出報告制度》、《中共門源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結合門源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縣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產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況。
第三條工作人員考勤管理,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堅持監(jiān)督約束與激勵保障并重的原則,堅持依法辦事的原則。
第四條組織部負責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考勤的綜合管理工作。各部門(單位)負責本單位(部門)工作人員的日?记诠ぷ。
第二章審批程序及批準權限
第五條科級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請假,必須提前向組織部報告外出和請假事由,辦理報批手續(xù)。因公外出報告和因私請假方式以書面為主。如遇特殊情況,可口頭或電話報告和請假,事后及時補辦有關手續(xù)。
第六條縣級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因公出省、出國(境)或因私離開工作崗位,必須向州委書記、州長請假,并分別向州委副書記、州政府常務副州長履行告知手續(xù);縣人大、縣政協(xié)正職領導及副縣級領導干部(不包括縣人大、縣政協(xié)副職領導干部),因公出省、出國(境)或因私離開工作崗位3天以內的,應向書記、報告,并分別向副書記、縣政府常務副履行請假手續(xù),報組織部備案;3天以上的,經書記、縣政府簽署意見后,向州委副書記、州政府常務副州長報告,并報州委組織部備案?h人大、縣政協(xié)副職領導干部因公出省、出國(境)或因公離開工作崗位3天以內的,由單位正職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由單位正職領導簽署意見,報書記同意后,向州委副書記通報,并報州委組織部備案。
第七條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因公出省、出國(境)或因私離開工作崗位,必須向書記、報告,并分別向副書記、縣政府常務副履行請假手續(xù),同時報組織部備案。
第八條各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各部門黨政副職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因公出省、出國(境)或因私離開工作崗位3天以內的,向單位正職領導報告;3天以上的,由單位正職領導簽署意見后分別向副書記、縣政府常務副履行請假手續(xù),同時報組織部備案。
第九條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國家機關一般干部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出省、出國(境)的參照第六條、第七條履行相關手續(xù)。
第十條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國家機關一般干部請假時間在3天以內的由單位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假期結束后向審批人銷假。
第三章請假手續(xù)及相關要求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因公外出應有外出的文件依據可證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請假期滿需延長的,應按審批權限事前報告。如不履行延長報告手續(xù),所延長的天數(shù)按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工作人員請公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產假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假期的,應按審批權限事前報告,延長的天數(shù)按事假處理。如不履行延長報告手續(xù),所延長的天數(shù)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因事請假,應有具體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滿需延長的,延長的天數(shù)繼續(xù)按事假處理。如不履行延長報告手續(xù),所延長的天數(shù)按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工作人員因病請假10天以上的,要有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證明。如遇特殊情況,醫(yī)療疾病證明可后補。
第十五條工作人員既不履行因公外出報告和因私請假手續(xù),又不在崗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國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公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
第四章考勤管理及審核
第十七條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考勤檔案。各部門(單位)辦公室負責建立本部門(單位)科級以下干部的考勤檔案。組織部負責審核各部門(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考勤情況。
第十八條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每半年匯總一次領導干部考勤情況,并將科級領導干部考勤情況匯總后報備案。
第十九條各部門、各單位每月匯總一次工作人員考勤情況,并進行公布。
第五章請假期間有關待遇規(guī)定
第二十條請假期間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省人事廳《關于青海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勞人薪字[1999]165號)、《關于青海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勞人薪字[1999]166號)、《關于國家工作人員事假期間工資待遇的通知》(青勞人薪字[1999]18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務員津貼補貼的通知》(青人薪字[20xx]538號)等文件精神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公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產假期間工資待遇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與獎懲
第二十二條考勤納入平時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統(tǒng)計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優(yōu)評先、獎勵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工作人員的日工資,按工作人員本人的月工資(不含規(guī)定按考勤發(fā)放的各種津貼、補貼)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數(shù)進行折算。根據國家關于“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實行統(tǒng)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日”的規(guī)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數(shù)可統(tǒng)一按21.5天計算。
(一)工作人員因不履行請假手續(xù),無故曠工,扣除當月工作津貼;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工作人員因病請假當年累計超過3個月以上的,不參加本年度評優(yōu)評先。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1、工作人員病假在當月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停發(fā)當月工作津貼;
2、工作人員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從第3個月起,按月工資的9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資的100%計發(fā)(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貼,下同);
3、工作人員病假超過6個月:停發(fā)年終一次性獎勵工資和精神文明獎,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從第7個月起,按月工資的7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月工資的8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月工資的90%計發(fā);
4、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員,在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期間,原則上照發(fā)本人標準工資(含工作津貼),一切福利待遇與在職人員同等對待;
5、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虛假證明請病假后從事經營或其它盈利性活動,經查實,即停發(fā)工資。
(三)工作人員因事請假當年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不參加本年度評優(yōu)評先。事假期間工資待遇:
1、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事假30天以內的,工資照發(fā)(不含工作津貼);超過30天的,從第31天起,每請事假1天,扣除1天工資;
2、超過5個月以上的,停發(fā)年終一次性獎勵工資和精神文明獎,并取消當年公休假;
3、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有重大疾病需陪護治療或隨患者出省診斷時間較長的,經本人申請,部門(單位)研究同意,根據審批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后,可不扣除工資。
第二十三條工作人員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領導干部病休期間免去現(xiàn)職。病休后視其健康狀況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在編但長期不在崗者,按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責任:
第七章考勤工作紀律及監(jiān)督
1、考勤工作不認真、不負責任,不定期公布考勤情況的,對考勤工作人員、主管領導給予通報批評;
2、考勤工作中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造成考勤登記失實的,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領導責任?记诠ぷ鲗嵭胁块T(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制。
3、考勤工作中不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對本部門(單位)工作和團結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縣紀律檢查委員會不定期組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員對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考勤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全年考勤情況在每年年底目標責任考核情況公布時一同公布。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單位)對見習崗位的大學生、大學生志愿者、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人員的考勤管理可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本規(guī)定由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考勤管理規(guī)定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教職工隊伍管理,嚴格工作紀律,加強履行崗位職責,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學校各類教職工,包括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人才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在校頂崗大集體人員、合同用工、臨時用工和借調人員等。
第二章 工作時間
第三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我校的標準工時為每周5天工作日,月工作日按平均20.83天計算,年工作日一般按250天減去寒暑假工作日天數(shù)計算,特殊崗位的年工作日按崗位要求計算。
第四條 專任教師崗位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具體上班時間按下列應到校時間考勤。
。ㄒ唬┱n表規(guī)定的授課(含輔導、實驗)時間;
(二)學;蛩趩挝灰(guī)定的政治、業(yè)務學習時間;
。ㄈ┧趩挝慌R時通知的會議、集體活動,臨時安排的工作或其他事項時間等。
第五條 管理崗位、專兼職輔導員崗位、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人員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按崗位要求和法定工作日考勤。
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包括工程技術、實驗技術、圖書檔案、教育管理、編輯出版、醫(yī)療衛(wèi)生、會計審計等專業(yè)技術崗位。
第六條 一些與教師、學生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工作崗位,需要在國家規(guī)定的周休息日和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的,要調整好人員和班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輪班制的辦法,靈活安排休息日,保證周休息日和節(jié)假日照常工作,方便師生。
一些因教學、科研工作安排,需要在國家規(guī)定的周休息日和節(jié)假日、學校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外繼續(xù)工作的,要靈活安排好串休,保證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
第七條 下列情況可以延長教職工工作時間:
(一)由于發(fā)生嚴重自然災害、事故或其他災害使師生的安全健康或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ǘ橥瓿蓪W校緊急任務或上級安排的其他緊急任務的。
發(fā)生延長教職工工作時間的情況,給予教職工安排相應的補休。
第八條 全校教職工應嚴格遵守學校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和作息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
第三章 考勤辦法及要求
第九條 各單位的考勤工作由負責人事工作的領導分管,并由專人負責考勤登記、統(tǒng)計。
各單位應于每月5日前匯總上月考勤結果,并經領導審核簽字后,加蓋公章,連同各種缺勤證明一并報送人事處。
第十條 考勤工作要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做到準確無誤,請假、曠工、遲到、早退、出差、脫產和占用工作時間學習等均應計入考勤表。實行日考勤月公布制度。
第十一條 考勤結果是學校審定發(fā)放工資、津貼補貼、轉正、晉級、年度考核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四章 請假及銷假審批手續(xù)
第十二條 因故不能上班的教職工,應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十三條 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以內(含5天)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人事工作的分管領導批準后報人事處備案;請假超過5天的,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報人事處審批。
處級干部因私請假按本規(guī)定辦理,但需報組織部和校領導批準。
各類假期的計算均包括寒暑假、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第十四條 教職工請假,須提前填寫《大學教職工請假審批單》(以下簡稱請假單),寫明請假類別,請假原因及時間,并附上相關證明,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凡未經批準擅自休假的,按曠工處理。
準假期滿仍不能上班者,應于假期滿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續(xù)假手續(xù)同請假手續(xù)。如遇特殊情況確實無法事先請假、續(xù)假時,事后應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續(xù)假手續(xù),理由正當經批準的,按請假對待。
第十五條 教職工休假完畢,應在上班當天內銷假,并填寫《大學教職工銷假單》(以下簡稱銷假單),銷假時間以批準的銷假日期為準。
第十六條 人事處對教職工請假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jiān)督及抽查,如發(fā)現(xiàn)不按規(guī)定辦理休假手續(xù)情況,按本規(guī)定第六章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五章 休假標準及待遇
第十七條 事假
(一)政策及手續(xù)
1. 教職工因私事必須在工作日期間離崗的,可請事假。事假按半天(含半天)以上累計。
2. 因私出國(境)請事假的,經本單位同意后報主管校領導及人事處批準。原則上,非寒暑假或者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允許因私出國。
3. 教職工利用事假從事盈利性工作,事假按曠工處理。
。ǘ┦录倨陂g的工資待遇
1. 事假月累計不超過10個工作日或全年累計不超過30個工作日的,扣發(fā)因事假缺勤工作日的獎勵績效。
2. 事假月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或全年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的,扣發(fā)因事假缺勤工作日的全部工資(含工資所有項目,下同)。
3. 連續(xù)事假超過2個月,且全年累計事假超過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按自動解除聘用合同處理。
4. 全年事假累計超過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次年不增加薪級工資,本年度不計算為現(xiàn)聘崗位的任職年限,翌年不得聘用高于現(xiàn)聘崗位等級的崗位。
第十八條 病假
。ㄒ唬┱呒笆掷m(xù)
1. 教職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不能堅持工作需進行療養(yǎng)的,可請病假。
2. 因病請假和續(xù)假,須憑醫(yī)院診斷證明填寫請假單,并向本單位和人事處請假。請假和續(xù)假1個月以內的,須憑省醫(yī)保定點醫(yī)院診斷證明;1個月以上的,須憑三級甲等醫(yī)院診斷證明。
3. 去外地因病不能及時請假的,需取得當?shù)乜h級以上醫(yī)院證明。
4. 急診病假不超過3天。
5. 半日休假者2個半天折算為1天。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 連續(xù)病假不超過1個月的,工資照發(fā);超過1個月,不足2個月的,扣發(fā)缺勤工作日的績效工資(即基礎績效、獎勵績效二項和,下同)。
2. 連續(xù)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停發(fā)績效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二項和,下同)的百分之十;工作年限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
3. 一年累積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扣發(fā)績效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三十;工作年限滿10年的,扣發(fā)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二十。病假期間工資低于長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
4. 連續(xù)病假超過3個月或一年累積病假超過6個月的,為長期病假。長期病假病愈上班時,需憑醫(yī)院證明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診斷書,并實行試工期,試工期為2個月(以實際工作日計算),試工期工資待遇仍按病假期間執(zhí)行,若試工期滿能夠勝任工作(用工單位開據證明),則補發(fā)試工期的工資待遇,否則試工期視為連續(xù)病假。
3
5. 符合病退條件的人員,應當申請病退鑒定,辦理病退手續(xù)。
6. 因工負傷的,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理。
7. 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病的、因醉酒導致傷病的、因自殘或者自殺導致傷病的,病假期間停發(fā)全部工資。
8. 全年病假累計超過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次年不增加薪級工資,本年度不計算為現(xiàn)聘崗位的任職年限,翌年不得聘用高于現(xiàn)聘崗位等級的崗位。
第十九條 探親假
。ㄒ唬┦聵I(yè)單位在編教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在長春市一起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且工作滿一年的,可請?zhí)接H假。
(二)探親假要求安排在寒暑假。
(三)探親假執(zhí)行的具體政策和待遇,按吉林省和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條 婚假
。ㄒ唬┱呒笆掷m(xù)
1. 教職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但需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單位和學校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核批準報人事處備案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 晚婚的職工 (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增加婚假12天。
3. 婚假連續(xù)計算,含寒暑假、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4. 超出婚假時間,可請事假,否則按曠工辦理。
。ǘ┗榧倨陂g的工資待遇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第二十一條 產假
。ㄒ唬┱呒笆掷m(xù)
1. 憑醫(yī)療單位證明填寫請假單,經本單位和學校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核批準后報人事處備案。
2.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婚、生育的夫妻,女職工憑生育情況證明增加產假六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天;
4. 職工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休息2天,7天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取宮內節(jié)育器,休息1天;結扎輸精管,休息15天;結扎輸卵管,休息21天。女職工懷孕未滿16周終止妊娠的,享受21天產假;懷孕16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158天產假。上述手術同時進行兩項以上的.,休假期合并計算。
5. 產假連續(xù)計算,含寒暑假、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6. 女教職工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哺乳時間每天1小時;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ǘ┊a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第二十二條 喪假
。ㄒ唬┱呒笆掷m(xù)
1. 教職工及配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亡故時,應填寫請假單,經本單位和人事處審核批準后,給予喪假3天。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視路程遠近另加假。
2. 超出喪假時間,可請事假,否則按曠工辦理。
。ǘ﹩始倨陂g的工資待遇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第二十三條 年休假
。ㄒ唬┱呒笆掷m(xù)
1. 教職工享受寒暑假人員一般不安排休年休假。
2. 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shù)少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補足年休假天數(shù)。應休年休假的,各單位必須安排其休年休假;因自身原因未休年休假的,按自愿放棄處理。
3. 年休假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理。
(二)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年休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第六章 對違反考勤規(guī)定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 對曠工的處理
。ㄒ唬┱
1. 在規(guī)定上班時間內,既未上班又未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一律視為曠工。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曠工:
(1)無故不上班或上班不到崗;
。2)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擅離職守;
(3)請假期滿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批準,逾期不歸;
。4)出國未辦理相關手續(xù)或出國手續(xù)未獲批準;
。5)已查明請假理由確系偽造的;
。6)以各種理由不接受工作任務,不服從組織調動,從下達調動之日起10天不報到、不到崗。
2. 專任教師崗位,考勤時曠工一次按曠工1天計;擅自串課、擅自找人代課按曠工處理,一次課按1天計。
。ǘ⿻绻て陂g的工資待遇
1. 曠工1天,扣發(fā)因曠工缺勤工作日的全部工資。
2. 月曠工累計5天及以上,停發(fā)當月全部工資。
3. 連續(xù)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學校予以開除處分,并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五條 教職工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遲到、早退5次或一次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各單位負責考勤的人員詳細登記本單位遲到、早退情況,每月以書面形式報人事處,并作為考勤的依據。人事處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二十六條 對違反紀律,不遵守本規(guī)定的,由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對屢教不改或情節(jié)嚴重者,由單位報人事處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及處理。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的行政負責人對員工出勤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人事工作的領導對考勤和請假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學校人事處對各單位的考勤和請假制度執(zhí)行情況負有監(jiān)管責任。對于考勤不重視的單位,將追究行政負責人主要領導責任;對因考勤分管領導不執(zhí)行本規(guī)定,造成學校損失或引發(fā)勞動爭議,將追究其直接領導責任,并由該單位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依據本規(guī)定,各單位可制定考勤及請假操作細則,報人事處備案。
第二十九條 本規(guī)定條款如有與國家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條 本規(guī)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考勤管理規(guī)定7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格勞動紀律,保障我校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自治區(qū)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請假類型
事假
職工因個人事宜需占工作時間的應請事假。事假應從嚴掌握,一月內一次請假時間一般在三天,最多不超過五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四十天。全年事假累計請事假超過四十天的不再準假。
病假
職工因病、非因工受傷不能正常工作者,應辦理病假手續(xù)。
婚假
職工結婚可以請婚假,假期為三天,當年休完。實行晚婚的可以增加婚假二十天。再婚夫妻初婚一方是晚婚的,可享受晚婚假。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情況另給路程假。
喪假
職工的直系親屬、配偶及撫養(yǎng)人死亡需料理后事可請喪假。假期為三天,在外地的可根據情況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如利用寒暑假處理喪事的,不再準假。
探親假
1.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不在一地工作,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給予一次探親假,假期為三十天。另外,根據實際需要可給予路程假。
2.未婚職工與父、母親都不在一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確因工作需要或
本人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一次假,假期為三十天。但是,與父親或母親任何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則不再準假。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三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超過八年未探親的,可增加假期十天。
產假及護理假
1.產假須持醫(yī)院證明在十天之內向所在單位請假。女職工產前產后假為九十天。晚育者增加三十天。男方可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2.人工流產的,懷孕不滿三個月休假二十天,三個月以上不滿四個月的休假三十天,四個月以上休假四十二天。
3.已婚育齡夫妻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休假。
4.女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正常上班的,可續(xù)請病假。
哺乳假
對有未滿一周歲乳兒的女職工,每天上、下午各給一次哺乳假,每次半小時,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嬰兒滿一周歲后,不再享受哺乳假。
二、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職工請假須如實填寫《XX大學職工請假審批表》,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交考勤員登記后方可休假。如因重病、突發(fā)性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時,可委托代為請假或口頭告知,然后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
請假時間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由單位主管領導批準,超過三個工作日,由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處批準。前后連續(xù)請假時,請假時間合并計算并按審批權限審批。因特殊情況超假的必須向準假領導說明原因并在回校后補辦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辦理病假手續(xù)時須具有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病情診斷和建議病休時間的證明。出差或探親期間患病,不能按時到崗的,需持出差或探親地縣級以上醫(yī)院病情
診斷證明補辦病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病假按年累計計算。對跨年度連續(xù)病假超過六個月的,與上年最后一次病假時間合并計算。
產假需要學校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審批后到人事處備案。
假期期滿,根據審批權限銷假。
三、有關規(guī)定及待遇
事假
五天內工資照發(fā)。一個月內請假超過或累計超過五天,超過部分按天數(shù)扣發(fā)本人工資。
病假
1.全年病假累計在三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fā)放。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的,從第四個月起按照以下標準核發(fā)病假期間的工資:
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fā)。 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全額發(fā)放。
3.全年病假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核發(fā)病假期間的工資:
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70%計發(fā)。 工作年限滿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80%計發(fā)。 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90%計發(fā)。 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100%計發(fā)。
4.獲得國家或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5.全年病假累計超過六個月的,當年不參加考核,從第七個月起不計算工齡。
6.病愈恢復工作不滿三個月,再次病休的,前后病休時間合并計算,按相應的病假待遇對待。
探親假
1.凡符合規(guī)定并經批準的探親假工資照發(fā)。
2.探親假應在寒暑假內享受,平時職工遇有探親對象病危、死亡等特殊情況需要請?zhí)接H假時,假期按事假對待,但可按規(guī)定報銷探親路費。
3.新錄用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見習期內不能享受探親假,待轉正后再享受,上半年轉正下半年享受,下半年轉正,下個年度享受。
4.外單位調入的職工工作滿三年后,才能享受探親假。原單位能夠提供享受探親證明的,并來校工作滿半年的,探親周期可連續(xù)計算。
5.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xù)時,如本人已無探親對象,在新疆工作滿二十年,且已有八年未回原籍探親,而退休后又在新疆安置的,退休時可享受一次性探親假,回原籍探望其他親屬。往返路費由原單位承擔。
6.連續(xù)工齡滿二十年、或年滿四十周歲以上、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職工,探親乘坐火車或長途班車的,均可按硬臥費報銷乘車費。
7.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職工,符合探望父母條件的,可繼續(xù)享受探望父母的探親待遇。
8.經學校派往外地學習,工作滿一年以上且符合探親條件者,可享受探親待遇。
9.職工離婚或配偶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職工待遇處理。
10.職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兩個月以上且學校已經報銷差旅費者,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報銷差旅費待遇。
11.未盡事宜,按照1981年3月國務院頒發(fā)的《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事假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產假、護理假、哺乳假
凡符合規(guī)定并經批準的產假、護理假、哺乳假工資照發(fā)。校內津貼按學校相關政策發(fā)放。
四、考勤管理
考勤范圍
凡在職在編人員,一律納入考勤管理的對象范圍。全校黨政干部、教輔、工勤人員一律實行坐班制,按學校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寒暑假期間根據本單位實際安排輪休。教師按照學校教學計劃安排,可不實行坐班制,但對學校、單位統(tǒng)一要求的集體活動要進行考勤,并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制度。
勞動合同制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勤要求
學院、部、處、室為具體考勤單位,要明確一名領導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員?记趩T須認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況匯總表》的記錄,已備檢查。
曠工及處理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按曠工處理
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雖請假未獲批準、或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續(xù)假未批準,擅自不上班者;
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5次按曠工1個工作日處理。
2.處理辦法
按曠工天數(shù)扣發(fā)本人工資,校內崗位津貼部分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由所在單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可視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 凡連續(xù)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做辭退處理。
五、其它規(guī)定
后勤管理處、附中、各場廠和財務獨立核算單位,可依據本辦法制定適合本單位特點的考勤管理辦法并報人事處備案。
接受審查或調查人員不能正常到崗工作,在審查或調查期間暫時停發(fā)工資、校內崗位津貼等一切待遇,待結論明確后再做處理。
各類假期一律不得合并使用。
探親路費的報銷,根據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辦理。
職工在病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文件、參加政治學習等是一種政治活動,不能視為恢復工作。
六、本規(guī)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考勤管理規(guī)定8
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yè)或參照執(zhí)行或另行規(guī)定,各企業(yè)自定的考勤管理規(guī)定須由總公司規(guī)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fā)。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0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jié)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
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
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guī)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jiān)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
報告。
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fā)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xù)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fā)現(xiàn),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fā)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fā)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fā)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lián)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xù)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fā)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人員考勤系統(tǒng)。
考勤管理規(guī)定9
一、作息時間
員工每周工作時間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規(guī)定
1、打卡規(guī)定:公司員工考勤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全體員工從董事長以下,全部按時自覺打卡,嚴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現(xiàn)象。
2、打卡時間:每天上班前30分鐘內,下班后30分鐘內的打卡視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鐘的打卡為無效打卡。每日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后到崗及每日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以上離崗者視為曠工半日。
3、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方為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凡是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
(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
均按照曠工處理。
4、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行政部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本班次內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xù)的,造成的遲到早退或曠工責任由本人承擔。員工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shù)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遇停電或考勤機發(fā)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行政部負責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中登記,統(tǒng)一辦理缺勤核銷手續(xù)。行政部專人負責整理員工考勤情況并做好記錄。
5、員工因公短時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須先到人事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yè)務。因公外出未能按時打卡的,應于當天由本人填寫“出勤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經理﹑行政副總審批后,方可按出勤處理,即視為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出勤單應在出勤發(fā)生一日內送交行政部。
6、員工因公長時間出差或需連續(xù)在外工作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應由本人于當月考勤期內(1—30日)持部門負責人和行政副總簽批的《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7、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經部門負責人﹑行政副總審批后以《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辦理更正。
8、有關請假規(guī)定:
。1)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半天以內者,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2)。請假2天(含)以內者,報請公司行政副總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3)。請假2天以上,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
4)。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請假,報請總經理批準。
。2)員工因事或因病請假,均應提前向其上級領導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單”,待安排
好替崗人員,并按權限得到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請假理由不充分時,主管領導可以不批或少批請假天數(shù),不服從審批擅自不到崗或延長休假者,按曠工處理。如遇突發(fā)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應于當日上班時間半個小時內,迅速用電話向其上級領導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補辦請假手續(xù)。
。3)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當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須立即到行政部銷假。如行政部崗位抽查發(fā)現(xiàn)員工不在工作崗位,又沒有請假單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4)請假期間扣發(fā)日平均工資;沒有正當理由,當月請假累計超過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員在休息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計考勤。經單位統(tǒng)一安排,工作人員在節(jié)假日加班,執(zhí)行正常作息時間,公司承諾兌現(xiàn)加班工資的,應按規(guī)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xiàn)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xiàn)加班費。加班期間的工作內容。工作范圍。工作量應經分管副總核準后才認可為加班。
10、處罰規(guī)定:遲到、早退一次扣績效考核工資10元。曠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資,曠工半天以上扣發(fā)三倍日平均工資,并給警告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二天以上扣發(fā)全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凡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一律沒有年終獎。
三、管理部門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監(jiān)督實施,解釋權歸行政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xiàn)工資和績效考核工資。員工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四、本考勤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考勤管理規(guī)定10
一、日?记诠芾
1、安裝三臺指紋考勤機。在三樓辦公室的入門口,為內部所有職工考勤使用。
2、根據縣委辦公室相關文件及縣紀委要求,指紋考勤次數(shù)界時間界定為:工作日每天指紋考勤4次,即上午2次、下午2次。在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時間段內系統(tǒng)分別只能記錄1次指紋信息;8:10-13:40、14:40-19:00(夏季作息時間15:10-19:30)時間段內系統(tǒng)可分別記錄2次指紋信息,第一次為指紋簽入信息,第二次為簽出信息。
3、正常上下班界定。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指紋簽入為正常上班;11:50-13:40、17:20-19:00(夏季作息時間17:50-19:30)指紋簽出為正常下班。
4、違規(guī)行為界定。違規(guī)行為包括遲到、早退、曠工,按每人每半天1次計入考勤信息。
(一)8:10-11:50、14: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5:10-17:50)指紋簽入的為遲到;
(二)有指紋簽入信息,無指紋簽出信息的為早退;
(三)7:10-11:50、13: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4:10-17:50)無指紋信息的為曠工。
5、臨時外出辦事界定。上午指紋簽入后在11:50之前,或下午指紋簽入后在17:20(夏季作息時間17:50)之前指紋簽出的為臨時外出辦事。
6、公差界定。公差包括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
(一)因工作需要到縣外執(zhí)行公務、接洽工作、調研考察或學習培訓的為出差;
(二)在縣內外參加相關會議的為開會;
(三)經單位領導研究決定指派參加兩天以上的重點工作為中心工作;
(四)因工作需要由單位安排外出開展其他工作的為其他工作的為其他公務。
7、請假界定。請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
(一)因患病等身體原因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的請假為病假;
(二)因其他私事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請假的為事假;
(三)國家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帶薪休假為年休假。
8、加班界定。工作日下午19:00(夏季作息時間19:30)之后以及非工作日全天指紋簽入簽出的,為加班。
二、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考勤機的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xiàn)"嘀"的提示音并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xiàn)"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辦公室反應,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采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辦公室。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guī)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辦公室找管理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8、公司員工上午下班簽出、下午上班簽到時擺弄連續(xù)打卡,如出現(xiàn)此類情況按照打卡一次計算。
三、異常未錄指紋考勤處理辦法
1、指紋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調休、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必須填寫相應審批表單,由領導審批后及時交到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處留存?zhèn)洳,然后由單位指紋考勤系統(tǒng)操作員在系統(tǒng)中直接錄入考勤信息,期間當事人不需要錄入指紋信息。不請假又不錄入指紋者將按照曠工處理。
2、確因工作外出、臨時業(yè)務原因等外出者,需及時向科室負責人或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說明情況,然后再進行指紋的簽出,無論返回與否均不需再錄入指紋信息。事因當天或次日主動填寫《異?记诤灥降怯洷怼,公司員工需各科室主任簽字,然后報分管負責人簽字,分管負責人需經總經理簽字,以此確認未考勤異常事因的真實性。無負責人簽字者,按公司的考勤制度處理。
3、因個人原因需要外出的,需按照規(guī)定填寫《請假審批單》或者《外出審批單》,經批準后交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憑獲批的審批單方可放行,并無需在考勤機上進行指紋的錄入簽出,由考勤操作員直接錄入考勤信息。
4、綜合辦公室考勤員于每周一12:00之前將上周簽字證明的《異?记诤灥降怯洷怼愤M行統(tǒng)計核實,確認無誤后交由公司領導簽字審批。
5、公差、請假考勤信息一經錄入,無法刪除或更改。
四、考勤系統(tǒng)操作員工作職責
(一)確保本單位指紋機24小時運行、指紋考勤專用計算機無其他無關軟件和資料、確保單位指紋考勤數(shù)據實時上傳;
(二)依據權限及時、如實錄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請假等特殊情況的考勤信息;
(三)及時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匯報指紋考勤的相關情況;
(四)每天檢查指紋考勤系統(tǒng)、指紋考勤專用電腦、指紋機、攝像頭等設備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單位分管副責任報告;
(五)保管好單位指紋考勤系統(tǒng)登錄賬號和密碼,嚴禁向他人泄露;保管好單位的考勤資料。
考勤管理規(guī)定11
第一條為強化公司考勤管理工作,使考勤更加科學公正,準確公平,公司將《指紋機考勤管理規(guī)定》特此修訂。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領導、各管理部室、安技公司、報警器事業(yè)部、技術部及在上述部門工作的托管人員。
第三條公司新進員工應于到崗當日到勞資部門將指紋錄入指紋機,次日開始記錄考勤。
第四條公司以樓層為單位,一層二層共用一臺指紋機,三樓使用一臺,四樓使用一臺,員工上下班在指定指紋機處簽到或簽退,不得跨樓層使用。
第五條考勤細則
(一)作息時間:公司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周六、周日休息。
。ǘ﹩T工每日刷四次指紋記錄考勤,上午8:05前簽到;中午11:50分以后簽退,12:29分停止簽退;下午12:31分開始簽到,13:05分停止簽到;17:00以后簽退,18:00停止簽退。
(三)非正常出勤的各類情況:
1、遲到:以8:05和13:05為基準,遲到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遲到處理;
2、早退:以11:50和17:00為基準,提前1小時(含1 1
小時)以內,離開公司按早退處理;
3、曠工:沒有簽到或簽退記錄,上班遲到超過1小時或下班早退超過1小時,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沒來公司上班,視為曠工;
4、請假:因病或因事在一段時間內無法工作,經領導審批同意,視為請假,請假以天或小時為單位計算。
。ㄋ模┱埣夙毤皶r填寫《申請單》,經領導審批簽字后交本單位考勤員處,考勤員每月20日將考勤表和休假、公出等《申請單》一同交至勞資部門,否則一律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ㄎ澹┤缬鎏厥馇闆r本人不能到公司辦理請假手續(xù),須致電主管領導請假,并于假期結束后補填《申請單》交至本單位考勤員處,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T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考勤,須致電主管領導批準,事后填寫《申請單》,交本單位考勤員,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ㄆ撸┥舷掳嗫记跁r,如考勤機發(fā)生異常(不顯示等)情況,需及時與考勤員、勞資部門聯(lián)系,考勤將以手工簽到的.方式代替。如未及時上報特殊情況擅自離崗者,一律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ò耍┲蛋啵
員工值班由本單位領導批準,并給予同等換休,換休于2
加班后次日換休,過期作廢,特殊情況需延長,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延長。
(九)加班:
1、各單位應根據各項工作及崗位特點,合理安排、協(xié)調本單位工作,正常情況不安排加班;如遇生產、管理、經營、研發(fā)急需,可以申請加班。
2、加班申請程序及管理流程
。1)各單位需要員工加班,申請單位應按規(guī)定填滿申請單內容,由單位行政領導本人直接攜帶申請單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有效。
(2)各單位根據總經理審批的《加班申請單》范圍,規(guī)范填寫《加班、換休單》;換休于加班后一個月內有效,過期作廢,特殊情況需延長,由總經理批準后可生效,換休時上交本單位考勤員!都影、換休單》和《加班申請單》在員工換休當月20日同《考勤表》一同交至勞資部門,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3、加班注意事項
。1)加班人員在加班期間需要刷指紋,記錄加班出勤情況。每次加班刷四次指紋,連續(xù)加班人員在17:00簽退后,加班截止時再簽退一次,無出勤記錄視為加班無效。
(2)各單位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一經發(fā)現(xiàn),對單位領導進行
3
嚴肅處理。
。ㄊ┤∠灥、忘簽退和過點簽退等查詢。
第六條公司中層以上領導干部應帶頭遵守《指紋機考勤管理規(guī)定》,不可享有特權。
第七條考勤統(tǒng)計
(一)考勤統(tǒng)計歸口管理部門設在辦公室,各單位設考勤員負責此項工作。
。ǘ┛记诔绦
1、每月20日各單位考勤員上報本單位所有員工考勤表和經領導審批的《申請單》和《加班、換休單》、《免責單》、醫(yī)院病休證明等能客觀反映員工當月考勤情況的材料;
2、每月22日勞資部門將銷售一部至六部銷售員(不含內勤人員)當月的指紋機考勤數(shù)據發(fā)送至市場部OA賬號,由市場部統(tǒng)計處理銷售員考勤情況;29日市場部把違紀銷售員名單上報至勞資部門;
3、每月月底,勞資部門調取公司領導、各管理部室、
安技公司(除銷售員)、技術部、報警器事業(yè)部及相應托管人員的指紋機考勤數(shù)據,根據指紋機的考勤記錄和各單位上報的考勤表等材料進行核查統(tǒng)計;
4、勞資部門每月10日前將各單位員工上月違紀情況上傳至OA網進行通報。違紀罰款于下月工資中扣除。
第八條獎懲原則
4
(一)因忘記按指紋或不可抗因素造成遲到,每位員工每年有四次免責機會,可免受處罰。免責機會當年有效,過期作廢。
。ǘ┻t到、早退每人每次罰款50元,OA網進行通報,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8次以上,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關系;曠工每人每次罰款200元,全公司范圍內通報,累計曠工5天(含5天)以上者,即視為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公司有權解除其保險等關系,并保留追訴的權利。
。ㄈ┦录贋闊o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員工全年因事請假累計超過30天,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ㄋ模﹩T工休病假應有醫(yī)院病休證明,病假期間的工資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病休證明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生效,附于《申請單》后,隨考勤一并上報;如無醫(yī)院病休證明,一律視為事假。員工因病需長期在家休養(yǎng),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公司將對其進行調崗,或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
。ㄎ澹┮蛱厥庠蛐栝L期例行請事假的員工,本人單獨寫申請,由總經理批準,交勞資部門存檔;年底累計事假天數(shù),扣減工資。
(六)員工如通過各種方式弄虛作假,偽造事實,一經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除糾正當事人性質,并追加罰款500元整。
考勤管理規(guī)定12
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員工的考勤管理,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有序高效經營,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特對公司考勤制度做進一步規(guī)范。具體如下:
一、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10月至次年4月);
下午13∶30—17∶30(5月至9月)。
如有調整,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正常的'工作日為周一至周五,周末實行雙休制。
二、遲到、早退考勤辦法
(一)員工每天到崗后在公司門口考勤機打卡,員工忘記打卡時,上交忘打卡說明(不包含非公事遲到),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交行政部留存,如未填寫,按遲到處理。員工忘打卡一月不超過兩次(含兩次),兩次以上按事假處理。
(二)員工到上班時間未到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提早離開視為早退,無故缺勤視為曠工。
(三)遲到、早退15分鐘之內每一次扣20元;遲到、早退15鐘以上1小時以內,每一次扣3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日處理,曠工一律按實際工作天數(shù)扣除日標準工資的三倍。
(四)原則上公司允許員工每月3次遲到時間累計不超
過60分鐘,如超出此標準,公司將依據員工考勤統(tǒng)計給予經濟處罰。
(五)未經領導批準,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律按實際工作天數(shù)扣除日標準三倍工資,連續(xù)曠工3日或全年累計超過7日者,給予辭退。
三、病假考勤辦法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應提前或于病假后上班二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由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病假5天內由總經理簽批,5天以上由董事長簽批)。病假需出具正規(guī)醫(yī)療機構的病假證明,公司扣除員工累計病假天數(shù)工資的一半。
員工因個人因素打架、斗歐等原因入院不享受病假。公司保留核實員工健康狀況、醫(yī)療證明的權利,以決定員工是否康復并適合原崗位工作。
四、事假、公出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事假應于請假前一日或假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xù),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認后,遞交行政部存檔。1天以內者報分管領導批準,1天以上者(不含一天)需報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者報董事長簽批。員工一年事假超過15天的,不享受公司年終獎。
(二)員工公出辦事,需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在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未在行政部登記的按曠工處理。
(三)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xù),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五、員工因加班調休的,需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填寫《調休申請單》,交至行政部,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六、此通知即日起執(zhí)行。
考勤管理規(guī)定13
為了適應公司快速發(fā)發(fā)展的需要,強化和規(guī)范公司各駐外辦事處的資產管理,確保公司資產安全和專業(yè)庫存量的真實性以及時滿足市場銷售需求,降低公司與辦事處經營的風險,特制定以下內勤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辦事處經理是本單位財務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對公司在本單位的所有資產安全負第一責任,負責對內勤的日常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第二條、公司派駐各辦事處的內勤人員為公司資產監(jiān)管的第一責任人員,是辦事處執(zhí)行銷售公司營銷政策及財務規(guī)定的管理責任人,對公司在本單位的庫存商品、銷售回款、債權等資產負直接管理責任并有權否定辦事處的`一切違規(guī)行為并有義務向銷售公司進行匯報。
第三條、內勤人員需嚴格按照公司的相關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及公司對辦事處審計實施細則之規(guī)定以及銷售公司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對辦事處資產進行嚴格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對內勤的日常工作進行常規(guī)考核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要求見考核細則);對于考核不合格的內勤人員,將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并建議公司領導調換其工作。
第五條、各內勤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yè)適應和綜合能力,公司將逐步要求各內勤人員具有會計人員從業(yè)資格證。對于目前自學報考從業(yè)資格證的人員,如果取到證書,銷售公司將給予報銷考試相關費用。從20xx年6月1日起,對有會計人員從業(yè)資格證的內勤將給予每月100元的專業(yè)技能補貼,對于無會計人員從業(yè)資格證的內勤將每月降低100元工資。
第六條、各辦事處內勤人員需在每月日下午5點之前報送…表;未按時報送的將按內勤考核細則進行處罰。
第七條、內勤人員因故請假超過一天的,除辦事處經理同意外必需向公司財務部內勤科報備同時做好休假期間的資產管理安排。
第八條、本規(guī)定從下發(fā)之日起生效,與本規(guī)定相沖突的內勤管理制度以本規(guī)定為準,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規(guī)定14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制度化管理,提高員工管理意識,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加快數(shù)字化制度化管理進程,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蒙城華飛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jiān)級員工。
三、各級員工的基本職責
全體員工必須模范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如需加班,希望各部門及員工積極配合,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四、工作時間
員工每月最低出勤26天
夏季:9小時/天7:00——11:30 14:00——18:30
冬季:9小時/天7:00——11:30 13:00——17:30
因工作需要執(zhí)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五、考勤方法
公司實行考勤機識別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請按照點名機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上下班簽到,因個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時間不準確有個人承擔。
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wèi)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jiān)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wèi)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如實填寫“補勤條”上報人事部給予補簽,截止次日9點前仍未上報人事部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每月每員工補勤記錄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將不予補簽,全年不超過10次。各車間主任及部門經理嚴格把關發(fā)現(xiàn)不如實上報補簽時間的給予罰款50元/人/次。
六、獎罰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哺育假、喪假、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十三種:
1.超勤:員工月出勤天數(shù)超過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獎勵20元。
2.公出:
①公假不記罰款、計算工資。填寫需請假條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臨時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寫“補勤條”外出事由及外出時間,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后送交人事部給予補簽。
、趩T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出差申請表》交人事部備查,待出差返回及時填寫“補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人事部補簽,同時《出差申請表》人事部審核簽字交出差人員連同《差旅費報銷單》一同送交財務審核報銷。
3.事假:員工在確保最低出勤天數(shù)26天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筛鶕䥺T工需要及生產協(xié)調填寫‘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超過2天需由生產總監(jiān)或副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總出勤天數(shù)不足26天罰款2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20天罰款5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15天罰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罰款200元/天(不足天數(shù)罰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開始計算),不足十天將給予開除,再次上崗工齡將從上崗之日計算,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shù)按曠工處理。
4.病假:員工在出勤總天數(shù)28天以上的情況下,病假給予補助10元/天(需提供病歷或處方)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上報人事部審核給予補助。員工在出勤總天數(shù)26天以上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病假3天以內有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病假3天以上上報生產總監(jiān)和副經理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
5.婚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開辦酒席,需提前10天填寫婚假“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將給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將給予20元/天獎勵,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出具證明經人事部審核上報財務,未能提前10天請假將不予獎勵。
6.產假、哺育假:員工提前1個月上報產假“請假條”須填寫產后是否繼續(xù)在本公司工作,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復交人事部備案將給予18個月假期,18個月內公司將繼續(xù)保留員工的工齡,并在產假后上班的'第二個月給予400元獎勵,如超過18個月假期公司將不再保留員工工齡,視為離職,在職期間只允許一次產假,超過一次將視為離職。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準假天數(shù)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需填寫請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交人事部備案。
8.遲到:按各季節(jié)及特殊員工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遲到。60分鐘內算遲到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節(jié)及特殊員工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早退。60分鐘內算早退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10.曠工:按各季節(jié)工作時間遲到或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處理罰款2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儆惺虏徽埣伲谎a假
、跓o故曠工
③捎假、口頭請假
、芪礈什粊
⑤未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手續(xù)都視為曠工,月出勤滿26天以上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不來視為曠工,曠工罰款20元/天。連續(xù)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另罰款100元,全年累計曠工7天,公司將給予開除。
11.脫崗: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處理私事罰款10元/次。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款10元/次,如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全部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此條罰款與遲到、早退、曠工可并罰)。
12.睡崗:指在工作時間內睡覺的罰款20元/次。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注:公司統(tǒng)一放假不計獎罰,不計出勤天數(shù)。公司統(tǒng)一放假外允許員工2天事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計罰款,員工請假天數(shù)超過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總出勤不足26天情況下則按曠工處理。
七、缺勤績效工資扣發(fā)規(guī)定
1.月出勤滿26天績效工資足額發(fā)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發(fā)月績效工資20%,扣發(fā)年績效工資÷12×20%。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發(fā)月績效工資30%,扣發(fā)年績效工資÷12×30%。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發(fā)月績效工資40%,扣發(fā)年績效工資÷12×40%。
5.以此類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發(fā)月績效工資100%,扣發(fā)年績效工資÷12×100%
6.公司統(tǒng)一放假天數(shù)+2天事假,績效工資足額發(fā)放。
7.缺勤天數(shù)大于公司統(tǒng)一放假天數(shù)+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數(shù)扣發(fā)。
八、綜述
1.以上各條如發(fā)現(xiàn)作弊、包庇、給予每人罰款500元/次,并通報批評。
2.華飛公司所有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監(jiān)督執(zhí)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度個各項條款,本制度如有未盡事由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宣讀修改條款或新增條款,人事部備案后方可按新制度執(zhí)行,未召開全體職工大會修訂前仍按此制度執(zhí)行。
3.本制度自20xx年06月26日起執(zhí)行。
考勤管理規(guī)定15
一、新入職人員需要先到人資部錄取指紋。
二、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干凈。
手指上不要帶有臟污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劃、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允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都會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后再試(可用口呵問、潤),手指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力資源部審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采集指紋。
三、指紋考勤時間及規(guī)定
1、刷指紋時間為(暫執(zhí)行每天四次指紋考勤):
上午8:00之前簽到
上午11:30-12:00簽退
下午12:30-13:00簽到
下午17:30之后簽退
加班簽退時間: 23:59之前簽退
2、加班超過凌晨跨入第二天者須在23:59之前簽退,00:00之后相隔3-5分鐘,最長不得超過10分鐘再次進行簽到,下班時間根據實際下班時間簽退。因出差或外出辦事無法打指紋者必須事先到人資部備案并在微信群中定位,無法備案的電話通知或由部門內勤到人資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由于個人遺忘未打指紋者按曠工處理,望大家認真遵守執(zhí)行。
3、在公司人員因特殊情況無法打卡者(開會、接待等其他事宜)需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4、如若有銷假、外出時間發(fā)生變動者及時到人資部更改出勤時間。
人力資源部
20xx年7月17日
【考勤管理規(guī)】相關文章:
考勤管理規(guī)定11-10
考勤打卡管理規(guī)定08-31
考勤打卡管理規(guī)定06-22
考勤及請假管理規(guī)定07-21
考勤管理規(guī)定范文03-08
商場考勤管理規(guī)定03-09
考勤管理規(guī)定【薦】08-01
合規(guī)管理報告03-03
公司管理考勤管理制度03-27
餐飲管理考勤的管理制度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