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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25 07:36:35 雪桃 管理 我要投稿

【優(yōu)】變更管理制度20篇

  在現(xiàn)實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變更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優(yōu)】變更管理制度20篇

  變更管理制度 1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3.變更管理定義

  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以避免或減輕對安全生產的影響。變更管理失控,往往會引發(fā)事故。

  4.變更管理的分類

  4.1工藝、技術的變更:

  4.1.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4.1.2原料介質變更;

  4.1.3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4.1.4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1.5工藝參數(shù)的變更;

  4.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2設備設施的變更:

  4.2.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4.2.2安全設施的變更;

  4.2.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2.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4.2.5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4.2.6監(jiān)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4.3管理的變更:

  4.3.1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變更;

  4.3.2人員的較大變更;

  4.3.3管理機構的變更;

  4.3.4管理職能的變更;

  5.變更管理職責

  5.1項目或技改部門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變更管理;

  5.2工藝部門負責現(xiàn)有工藝設備,原料介質,操作條件,工藝參數(shù)等變更管理;

  5.3設備、動力部門負責現(xiàn)有設備設施、安全設施、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等的變更管理;

  5.4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機構和人員的.變更管理;

  5.5相關部門負責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變更管理。

  6.變更程序

  6.1變更申請。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6.2在實施變更時,變更申請人(單位)應填寫《安全變更申請表》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6.3變更審批!栋踩兏暾埍怼诽詈煤,應報主管部門和分管公司領導審批。

  6.4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6.4變更驗收。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要求。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7.變更的管理

  7.1工藝、技術的變更:

  7.1.1使用單位不準隨意變更工藝控制指標,尤其是各種化學反應的壓力溫度、原輔材料及產品質量等重要控制指標。

  7.1.2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要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及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定額的查定,監(jiān)督工藝指標執(zhí)行,優(yōu)化操作技術及工藝技術,消化吸收外來經驗和技術。從實踐中找出影響安全,成本和生產過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藝指標,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7.1.3各級技術管理人員要深入現(xiàn)場,督促檢查工藝指標的執(zhí)行情況,了解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7.1.4工藝參數(shù)變更

  一般指標變更由生產車間技術負責人向公司主管部門提交工藝變更申請表。由生產技術負責人協(xié)調設備、安全、調度、供應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對工藝變更申請進行論證。由技術部門編制工藝變更通知單,經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下發(fā)生產單位,調度室,并報總工辦備案。重要或較大的工藝控制指標變更,需報總工程師批準簽發(fā)。

  7.1.5.工藝配方變更、原材料替代、設備技術變更

  7.1.5.1生產單位不準私自變更工藝配方(優(yōu)化試驗配方除外),降低原輔材料質量標準,變更品種。

  7.1.5.2對于優(yōu)化配方的試驗和新型原輔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產單位和生產處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及試驗方案,編制試驗計劃,上報總工程師批準,總經理簽發(fā)后,由生產處和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7.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

  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由動力處根據(jù)生產能力負荷的需要,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并編制變更方案和實施計劃,上報總工程師同意,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由動力處組織實施。

  7.2設備設施的變更:

  關鍵設備及裝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產處、總工辦、設備處和有關技術人員廣泛搜集新設備、新技術信息,研究在用設備、裝置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造方案,經主管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由設備處組織實施。

  7.3管理的變更:

  7.3.1安全技術處必須關注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更新變化情況,并根據(jù)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變化,及時修訂企業(yè)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其符合國家最新的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7.3.2工藝、技術部門必須根據(jù)國家或行業(yè)安全標準、規(guī)范的變更,及時更新企業(yè)的相關標準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變更的標準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主管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7.3.3相關部門必須按照最新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提出安全裝置變更計劃和實施方案,經主管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7.3.4關鍵崗位人員的增減,必須由用人單位寫出需用人計劃、申請,報勞資處審核,主管經理批準,方可人員調動。

  7.3.5任何人無權做出組織機構(包括生產工段和班組)的變更,確需變更的,由生產單位提出變更理由,寫出組織機構變更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進行變更。

  8.變更的其他規(guī)定

  8.1.對以下變更需進行驗證或確認:

  8.1.1.原輔料、包裝材料質量標準的改變或產品包裝形式的改變;

  8.1.2.工藝參數(shù)的改變或工藝路線的變更;

  8.1.3.設備的改變,主要指設備位置調整、設備改進、更換或大修等;

  8.1.4.安全設施的變更。

  8.2變更的實施僅限于變更申請部門申請并得到批準的變更范圍去執(zhí)行,不準超越批準的范圍。

  8.3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8.3發(fā)生重大變更時,銷售公司應在變更發(fā)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及時通知給相關客戶和法規(guī)部門。

  8.4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要求。

  9.檔案管理

  9.1工藝、技術的檔案實行統(tǒng)一管理原則,總工辦統(tǒng)一管理技術檔案。

  9.2設備檔案由設備處負責管理。

  9.3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變更資料由勞資處存檔。

  9.4安全管理部將變更審批文件及有關資料、表格進行歸檔,原件留在安全管理部,其他相關部門或車間可保留復印件。

  變更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為消除或減少由于工藝、設備和人員等變更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變更過程中的事故風險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有關人員、機構、工藝、技術、設施、作業(yè)過程及環(huán)境變更程序的管理。

  三、職責

  3.1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制度。

  3.2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執(zhí)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訓、監(jiān)督與考核。

  3.3各車間負責工藝、設備和人員變更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并對本制度提出改進建議。

  四、管理規(guī)定

  4.1變更程序

  4.1.1變更申請。實施變更時,變更申請人填寫“變更實施計劃申請書”;

  4.1.2變更審批。“變更實施計劃申請書”填好后,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審批,并填寫“變更申請表”。

  4.1.2.1審批內容

  (1)變更目的。

  (2)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3)變更內容。

  (4)變更帶來的健康安全環(huán)境影響(危害分析及風險削減措施)。

  (5)涉及操作規(guī)程修改的,審批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guī)程。

  (6)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7)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shù)量等)。

  (8)強制性批準和授權的要求。

  4.1.3變更風險分析。變更批準后對將實施的變更過程進行風險分析,確定可能產生的風險,制定控制措施;

  4.1.4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由責任部門組織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4.1.5變更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4.1.6變更后及時組織對相關人員的安全及專業(yè)知識進行教育培訓。

  五、工藝設備變更

  5.1工藝設備變更范圍包括:

 。1)生產能力的改變。

 。2)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3)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4)工藝設備設計依據(jù)的改變。

  (5)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6)工藝參數(shù)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7)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8)儀表控制系統(tǒng)及邏輯的改變。

 。9)軟件系統(tǒng)的'改變。

  (10)安全裝置及安全聯(lián)鎖的改變。

 。11)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12)操作規(guī)程的改變。

 。13)試驗及測試操作。

 。14)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15)運輸路線的改變。

 。16)裝置布局的改變。

 。17)產品質量的改變。

 。18)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19)其他。

  六、人員變更

  6.1企業(yè)根據(jù)企業(yè)人力資源定員相關標準,明確生產單元或員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崗位設置、員工的數(shù)量等。

  6.2人員的變更必須在不影響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實施,應嚴格執(zhí)行人員變更管理流程,確保上(替)崗人員具備上崗能力及資格。

  6.3應按“持證上崗、同崗替代、備員補充”的原則安排上(替)崗,以滿足安全生產最低標準。

  6.4企業(yè)根據(jù)風險控制的要求組織對關鍵崗位進行辨識。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前,基層單位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應評估人員變更對現(xiàn)崗位安全生產的影響,選擇合適人選。

  關鍵崗位包括但不限于:

 。1)工藝危害分析結果認定的高風險作業(yè)的崗位。

 。2)國家法規(guī)制度的特種作業(yè)崗位。

 。3)實施風險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崗位。

 。4)從事關鍵設備檢測、檢維修的崗位。

 。5)審批作業(yè)許可的崗位。

 。6)對關鍵崗位人員進行考評與提供培訓的崗位。

 。7)管理和監(jiān)督承包商作業(yè)的崗位。

  (8)環(huán)境、職業(yè)衛(wèi)生監(jiān)測崗位。

  6.5企業(yè)應明確關鍵崗位人員任職的知識、技能、資質與特定經驗的最低要求。依據(jù)崗位培訓需求矩陣,確定人員上(替)崗前的培訓內容和考評方式。并有計劃培養(yǎng)關鍵崗位的后備人員,確保關鍵崗位人員變更的順利實施。

  6.6對上(替)崗人員要進行技能考評,考評方式可以是提問、考試、現(xiàn)場模擬操作等;高風險作業(yè)項目的考評應包括現(xiàn)場模擬操作演示?荚u人員應具備相應知識、技能和經驗,可以是企業(yè)管理人員、員工的主管領導、安全管理專職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深員工和專(兼)職教師等。

  6.7替崗應經屬地單位主管領導審批核準后執(zhí)行;調離、調入、轉崗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人事主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6.8關鍵崗位變更人選不能滿足知識、技能、經驗最低要求,須停止變更。

  6.9關鍵崗位人員變更應填寫“變更申請審批表”,所涉及的文件、資料應及時歸檔。主要包括:

 。1)人員變更的審批信息。

 。2)發(fā)生崗位變更員工的個人信息。

  (3)變更過程中的培訓及考評信息。

 。4)確保滿足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

  變更管理制度 3

  1、目的

  為加強各類變更的管理,降低和控制變更帶來的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各設備、電氣等設施、人員和工藝變更的管理。

  3、職責和權限

  設備技術動力科負責審查工藝條件(還包括材料、材質、壓力等級)和工藝規(guī)程的變更、申請(包括生產設施的新建)、組織工藝變更危險源的辨識,進行風險評價,并采取管理措施,達到審查及時、準確,了解分析生產技術的數(shù)據(jù)和狀態(tài),確保設備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guī)范,保證生產工藝的穩(wěn)定。負責分管設備(包括特種設備、動力設備)及其附屬變更申請的批復(包括生產設施的新建),組織設備變更,危險源的辨識,并進行風險評價和采取管理措施,確保設備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可規(guī)范,保證設備及其附屬設施變更后的.安全運行。

  生產科負責各類儀表計量器具及其附屬設施變更申請的批復(包括生產設施的新建)組織設備變更危險源的辨識,進行風險評價和采取管理措施,確保設備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guī)范,保證儀表和計量器具變更后的安全運行。

  行政辦公室負責全公司各級人員變更的管理(包括新進人員),組織人員的各類培訓和人才儲備,確保人員安置的到位和適宜,杜絕患有禁忌癥的人員從事相關禁忌作業(yè)。

  4、各類變更程序

  4.1各類變更要遵循科學性、安全性、先進性、合理性的原則,變更內容要有相關論證證據(jù),杜絕隨意變更。

  4.2在變更發(fā)生時,由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或科室批準后(或由主管科室直接提出),報分管副總審批。

  4.3有變更時,要依據(jù)實際情況,由主管科室部署“變更通知單”、“人員變動通知單”或聘文。經分管廠長批準后下發(fā)“變更通知單”要有變更人及批準人簽字。

  4.4發(fā)生變更后,各主管部門組織變更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確保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guī)范,保證設備及其附屬設施變更后的安全運行,必要時,重大危險造成較大以上風險的變更時要制定評檢的方案。

  4.5各主管研究后加強變更后的管理,必須建立變更臺帳,對變更及時記錄,組織對變更后的效果和安全性進行評檢和查證,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組織各生產職能科室參加。

  5、變更后相關文件的變更

  5.1發(fā)生變更后涉及到受控文件需更改時,應由文件更改建議人或建議部門草寫《文件更改通知單》,說明更改原因,對重要的更改(如重要技術文件),還應用有必要的依據(jù)資料。

  5.2文件更改的審批應由該文件審批部門或領導進行。

  5.3文件更改批準時,由對口部門文件管理員向受控文件持有部門(人)發(fā)放文件變更通知,文件持有人或使用單位的文件管理人員負責發(fā)放記錄實施更改。對于一個單位有多份相同受控文件時,可以對該單位只發(fā)放一份文件變更通知單,但該單位必須保證本單位所有受控文件均得到更改。

  5.4當同一份有多處更改時,可以采用模真方式更改,由文件對口管理部門更改。文件持有人負責將原文件進行銷毀進行登記,并填寫更改記錄。

  5.5各類文件變更及時準確,要確保變更后文件的有效性。

  變更管理制度 4

  1 目的

  對設計變更進行評審、驗證與確認,保證設計變更的及時性、合理性和經濟性,消除設計變更對工程成本和進度帶來的消極影響。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施工圖完成后的設計變更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設計變更:指由設計單位或設計部對設計成果進行的修改。

  4 職責(由各單位自己決定,以下為參考職責)

  4.1 設計部

  4.1.1 設計變更信息收集、整理;

  4.1.2 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設計變更進行設計技術論證;

  4.1.3 負責設計修改和設計單位的聯(lián)系管理;

  4.1.4 填寫設計變更單下發(fā)項目經理部同時送現(xiàn)場銷售備案;

  4.2 工程管理部:參與設計變更的技術論證;

  4.3 成本管理部

  4.3.1 負責變更成本測算;

  4.3.2 成本管理部經理負責審定單項大于2 萬元的變更;

  4.4 公司管理層:負責審定單項金額大于5 萬元的變更。

  5 程序

  5.1 設計變更的一般來源:

  5.1.1 設計缺陷或設計錯誤引起的`設計變更。

  5.1.2 客戶需求變更: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來自營銷、業(yè)主、物業(yè)管理等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議進行的變更設計。

  5.1.3 現(xiàn)場施工管理引起的設計變更: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錯誤、材料/設備變更、施工現(xiàn)場條件誤差、施工工藝技術等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

  5.2 設計變更控制原則

  5.2.1 事先變更原則:不管是設計缺陷與錯誤、客戶需求,還是現(xiàn)場施工管理引起的設計變更,盡量在需要變更的部分施工之前進行變更,避免返工、浪費成本和影響工期。

  5.2.2 先算后做原則:對設計變更必須事先測算成本,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

  5.2.3 設計變更完工確認原則:設計變更完工后必須予以確認,避免重復計算或“變而不做或少做”。

  5.3 設計變更流程(由各單位自己決定,以下為參考職責)

  5.3.1 設計部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提出設計變更或接受其它部門的“設計變更申請單”。

  5.3.2 設計部組織相關工程師進行技術論證,做出是否可行的結論,如可行,由現(xiàn)場成本組進行成本測算;測算結果在2-5 萬元的變更,需成本管理部經理審定,設計部項目負責人填寫《設計變更單》,設計部經理簽字確認。

  5.3.3 測算結果大于5 萬元的變更,需報公司管理層審批,公司管理層不批準的則不通過。公司管理層批準的,審批過程結束。

  5.3.4 設計部發(fā)《設計變更單》或將變更要求提供給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出設計圖紙或設計變更單。

  5.3.5 設計單位發(fā)出的圖紙或變更單,統(tǒng)一由設計部填寫《設計變更單》發(fā)給項目經理部執(zhí)行。

  5.3.6 項目部負責設計變更的執(zhí)行,完成后給予確認。

  6 支持性文件

  7 記錄

  7.1 設計變更單

  7.2 設計變更完成確認單

  7.3 設計院所出的設計變更或圖紙

  變更管理制度 5

  1、工程部各專業(yè)施工圖數(shù)量不得少于3套,其中有1套用于工程部存檔,1套用于項目部存檔,1套用于現(xiàn)場監(jiān)理日常工作需要。

  2、存檔的圖紙應落實保管責任人,用于現(xiàn)場監(jiān)理日常工作的圖紙應裝訂成冊,方便查閱。

  3、工程部收到施工圖/設計變更通知單后,應在24小時內在施工圖收發(fā)臺帳/設計變更通知單上登記,施工單位收到施工圖/設計變更通知單后,應在臺帳上簽字確認,并記錄接收時間,時間單位精確到小時。

  4、被替代作廢的施工圖,應做出明顯標識,并不得和新圖存放在同一處,已發(fā)給施工單位的應在發(fā)放新圖的同時收回。

  5、工程部收到設計變更后,專業(yè)工程師應在72小時內,將變更內容在項目部存檔原圖上標注,并將其中一份變更單交資料員存檔。

  6、施工單位以工作聯(lián)系單的形式提出的`工程變更。變更內容在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且不會導致造價變化的情況下,工程部可以以經工程部經理審批的工作聯(lián)系單回復單回復施工單位,并抄送預結算部和總工室;變更內容可能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或者會導致造價增減,工程部應與總工室聯(lián)系,由總工室決定是否變更,變更內容以設計變更的形式下發(fā)。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在施工單位的工作聯(lián)系單上直接簽字回復。

  變更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

  二、范圍

  變更管理包括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

  三、職責

  由產生變更的相關部門主管提出變更申請及進行變更后的風險分析,企業(yè)安全委員會審批驗收。

  四、變更管理要求

  1.要明確變更的內容。

  2.要按規(guī)定的'程序來完成有關變更的手續(xù)。如應先提出申請,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同時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風險應進行分析評價等。

  3.要根據(jù)評價結果,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4.應將變更后的內容及相關控制措施,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并對操作人員及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五、變更的類型

  1、根據(jù)本企業(yè)的特點,變更類型主要有:

  (1)工藝、技術變更包括:

  a.原材料介質的變更;

  b.作業(yè)現(xiàn)場改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c.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變更;

  d.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e.操作規(guī)程的變更;

  f.工藝參數(shù)的變更;

  g.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2)設備設施的變更包括:

  a.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設施的變更;

  c.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d.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e.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3)管理變更主要包括:

  a.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變更;

  b.人員的變更;

  c.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d.管理職責的變更;

  e.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六、變更的程序要求

  1.變更申請

  各部門需實施變更時,由申請人填寫統(tǒng)一的《變更申請表》。

  2.變更審批

  (1)《變更申請表》填好后,先報部門主管批準,再報企業(yè)安全委員會主任批準,重大變更還需報總經理批準。

  (2)變更批準后,實施部門應會同企業(yè)安全委員會及相關人員對變更過程和變更結果進行風險分析,確定變更可能產生的風險,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變更實施

  變更批準后,由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4.變更驗收

  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會同企業(yè)安全委員會、實施部門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預期要求。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七、附件

  《變更申請表》aq-bzh40

  《變更風險分析表》aq-bzh41

  《變更驗收表》aq-bzh42

  變更管理制度 7

  1、目的

  規(guī)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2、編制依據(jù)《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

  3、職責

  3.1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

  3.2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3.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3.4變更的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4、工作程序

  4.1變更分類

  4.1.1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原料介質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guī)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shù)的變更;

  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1.2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jiān)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4.1.3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4.2變更申請人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jù),并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

  4.3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管理部,管理部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4.4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總經理,進行變更審批。

  4.5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4.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4.7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5、相關制度《風險評價程序》。

  6、相關記錄

  6.1變更申請表。

  6.2變更驗收表。

  變更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生產運行、檢維修、開停工、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或新、改、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管理,控制變更風險,防范事故發(fā)生。依據(jù)《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規(guī)范》(q/sy1237-20xx)企業(yè)標準,結合分公司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指的變更包括工藝和設備變更、微小變更和同類替換。工藝和設備變更是指涉及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工藝參數(shù)等超出現(xiàn)有設計范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微小變更是指影響較小,不造成任何工藝參數(shù)、設計參數(shù)等的改變,但又不是同類替換的變更,即“在現(xiàn)有設計范圍內的改變”。同類替換是指符合原設計規(guī)格的更換。

  第三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分公司所屬各單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變更范圍

  第四條變更范圍主要包括:

  --生產能力的改變;

  --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化學藥劑和催化劑的改變;

  --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工藝設備設計依據(jù)的`改變;

  --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工藝參數(shù)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儀表控制系統(tǒng)及邏輯的改變;

  --軟件系統(tǒng)的改變;

  --安全裝置及安全聯(lián)鎖的改變;

  --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操作規(guī)程的改變;

  --試驗及測試操作;

  --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運輸路線的改變;

  --裝置布局改變;

  --產品質量改變;

  --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其他。

  第五條工藝和設備變更、微小變更管理執(zhí)行變更管理流程參見附錄一,同類替換管理執(zhí)行參見附錄二。

  第三章變更申請、審批、實施、結束

  第六條變更申請

  變更申請單位應初步判斷變更類型、影響因素、范圍等情況,按分類做好實施變更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變更應充分考慮健康安全環(huán)境影響,并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工藝危害分析的,分析結果應經過審核批準。工藝和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三,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四。

  變更申請審批內容包括:

  --變更目的;

  --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變更內容;

  --健康安全環(huán)境的影響(如需要工藝危害分析的,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批準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涉及操作規(guī)程修改的,審批時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guī)程。

  --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shù)量等)。

  --強制性批準和授權要求。

  第七條變更審批權限

  1、工藝和設備變更。重大工藝和設備變更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及業(yè)務主管領導審查后,報分公司業(yè)務主管部門審批;其它由各二級單位相關業(yè)務部門負責審批。

  2、微小變更。由分公司三級單位生產技術部門及業(yè)務主管領導審批,涉及生產裝置的工藝設備的微小變更應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審批。

  3、同類替換。由分公司三級單位生產技術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批。涉及生產裝置的主要工藝設備的同類替換應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4、審批部門在收到變更申請后,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審查,并在審批表上填寫審查結論并簽字。

  5、《工藝和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和《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應納入項目技術資料歸檔保存,并提交現(xiàn)場生產單位。

  第八條變更實施

  1、變更申請單位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范圍實施,并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2、變更實施若涉及作業(yè)許可或有危險作業(yè)的,應按照西南油氣田分公司相關作業(yè)許可管理規(guī)定,辦理作業(yè)許可證方能作業(yè)。

  3、變更實施若涉及啟動前安全檢查,具體執(zhí)行《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規(guī)定》。

  4、完成變更的工藝、設備在運行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的如下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必要時,針對變更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包括變更目的、作用、程序、變更內容,變更后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變更涉及的人員包括:

  --變更所在區(qū)域的人員,如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等;

  --變更管理涉及的人員,如設備管理人員、培訓人員等;

  --相關的直線組織管理人員;

  --承包商;

  --外來人員;

  --供應商;

  --相鄰裝置(單位)或社區(qū)的人員;

  --其他相關的人員。

  5、變更所在區(qū)域或單位應建立變更工作文件、記錄,以便做好變更過程的信息溝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記錄包括變更管理程序、變更申請審批表、風險評估記錄、變更登記表以及工藝和設備變更結項報告等。

  第九條變更結束

  1、變更實施完成后,應對變更是否符合規(guī)定內容,以及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進行驗證,提交工藝和設備變更結項報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所有與變更相關的工藝技術信息都已更新;

  --規(guī)定了期限的變更,期滿后應恢復變更前狀況;

  --試驗結果已記錄在案;

  --確認變更結果;

  --變更實施過程的相關文件歸檔。

  2、變更完成后,變更申請單位與批準人(或委托人)在現(xiàn)場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后方可結束此項變更。

  第四章附則

  第十條本規(guī)定由西南油氣田分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變更管理制度 9

  1、經批準的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據(jù)。各項目部/施工隊/全體施工人員都必須按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設計有問題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進行設計變更及材料代用,應提出設計變更申請,辦理簽證后方可更改。

  2、設計變更分為三種

  2.1.小型變更:不涉及變更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不影響整潔美觀,且不增減預算費用的變更事項。

  2.2.普通變更:不涉及變更原設計原則,不削弱部件強度(性能),不影響部件的質量和工藝,不影響生產運行和經濟性,一次變更工程費用在1萬元~5萬元以內(不含5萬元)的設計變更。

  2.3.重大變更:變更原設計原則,變更系統(tǒng)方案和主要結構、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代用等設計變更項目。(一次變更經濟費用在5萬元及以上)

  3、設計變更審批手續(xù)

  3.1.在工程施工中,由施工單位提出設計變更事項,由項目部以《工程聯(lián)系單》向工程監(jiān)理提出;

  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設計變更,由項目部直接向監(jiān)理提出,重大的設計變更必須由項目部事先報公司總工程師(工程管理部專業(yè)工程師)同意后,方能按3.1.條執(zhí)行。

  3.3.設計下達的小型設計變更通知單經監(jiān)理工程師簽證后方可實施。

  3.4.設計下達的'普通設計變更單須附有工程預算變更單,并經項目法人或監(jiān)理工程師簽證后方可實施。

  3.5.設計下達的重大設計變更單須附有工程預算變更單,當涉及初步設計主要內容的設計變更和總概算的修改應由原審批單位進行審批。并經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工程師簽證后方可實施。

  3.6.小型和普通設計變更可按簽證后的電子郵件或傳真件實施,重大設計變更必須收到原件后方能實施。

  4、設計變更單及有關事項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傳遞到公司相關部門(工程、質量、物資、計劃經營)。

  5、設計變更實施后,項目部應以設計變更反饋單的形式形成設計變更閉環(huán)管理。

  6、凡有關變更的文件資料,如設計變更聯(lián)系單、設計變更通知書,變更后的施工圖紙、各種文件、會議記錄、均應交資料員妥善完整保管,并作為工程竣工資料移交。

  變更管理制度 10

  1、目的:確認合理的設計變更簽證程序,從而控制設計變更、簽證的費用。

  2、范圍:適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設計變更及簽證項目。

  3、職責:

  3.1.工程部是簽證實施的見證部門。

  3.1.1.項目主管確認簽證及設計變更實施的情況及工程量。

  3.1.2.部門經理負責簽證的審批。

  3.2.設計部是設計變更的見證部門。

  3.2.1.項目主管對設計變更單進行確認及說明變更原因。

  3.2.2.部門經理負責設計變更的審批。

  3.3.預算部對設計變更及簽證進行費用核算。

  4、程序:

  4.1.設計變更。

  4.1.1.工程在施工過程,若發(fā)現(xiàn)施工圖紙屬于較大結構性問題,必須及時上報公司主管老總,并與設計單位聯(lián)系研究決定,由設計單位出修改施工圖或變更設計通知。

  4.1.2.設計部審核設計變更,經主管人及部門經理簽字蓋章確認后,轉發(fā)給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員每月5日前,整理匯總上月1日至30日(31日)發(fā)生的`設計變更單,并在每張變更單上注明實施情況。匯總單經主辦人及經理確認后,送預算部。

  4.1.4.預算部確定核實設計變更費用后,作為工程結算價的一部分。

  4.2.簽證:

  4.2.1.簽證項目發(fā)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時確認簽證單。認真核實簽證工程量及詳細說明施工工藝及實施情況。

  4.2.2.簽證單需監(jiān)理、工程主辦人及部門經理三人共同簽認,并加蓋各自公章確認。

  4.2.3.點工簽認:

  4.2.3.1.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認點工形式出現(xiàn)。如有特殊原因需發(fā)生點工且數(shù)量較大時,必須由主辦人員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4.2.3.2.點工原則上是以現(xiàn)定額站規(guī)定(每工22.80),故在稅前進行結算。

  4.2.3.3.若按定額站人工價規(guī)定進行施工有難度,經部門經理認可,以書面形式在簽證單上寫明原因、工作內容,由預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員共同談定點工單價。

  4.2.4.各種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簽證單,該項目操作執(zhí)行《關于建筑垃圾清運及土方工程的暫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發(fā)生的簽證單,匯總確認后送預算部。

  4.2.6.預算部確定核實簽證費用后,作為工程結算價的一部分。

  4.3.備注:

  4.3.1.設計變更、簽證項目發(fā)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員須當日發(fā)生當日確認,事后補辦的設計變更、簽證預算部不予計算,事后補辦設計變更、簽證不予計算。

  4.3.2.設計變更、簽證單每月分別作匯總表,見附表一、二。

  4.3.3.所有設計變更、簽證單上有關價格、費用的確認時,需由預算部參與確定。

  4.3.4.設計變更、簽證單均一式五份,送預算部的設計變更、簽證單必須為原件。

  4.3.5.預算部在辦理結算時有權復查簽證、變更的內容,若發(fā)覺與定額不符時,不予結算。

  4.3.6.若發(fā)生特殊情況難以結算的項目,則注明由審價單位作最終確定。

  5、本工程文件應發(fā)放到下列人員:

  陳總、xxx、xxx、xxx;設計部、預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體人員。

  注:1、持有本文件者應嚴格按此文件要求執(zhí)行。

  2、若認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處應及時向本文件的審批人提出修改意見。

  變更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中存在的問題提前解決,盡量減少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為現(xiàn)場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單位、設計單位、使用單位相關人員的聯(lián)系,并負責分發(fā)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三條、由于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應注明增加部分費用的處理意見。

  第四條、設計變更一般經現(xiàn)場專業(yè)工程師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據(jù)符合規(guī)范的.變更通知單,由項目負責人發(fā)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需報主管校領導閱批后進行。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立即下發(fā)變更通知單,事后必須在七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五條、現(xiàn)場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簽證均需要通過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后,由項目負責人簽據(jù)原始憑證,其余簽證均屬無效簽證。費用超過一萬元的簽證報學校主管領導批準。所發(fā)生的工程簽證應及時處理,一般不超過七天。

  第六條、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由項目負責人分發(fā)以下單位和人員:建設單位各專業(yè)現(xiàn)場施工管理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各專業(yè)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lián)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變更管理制度 12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確保報廢設備的安全處置,有效利用再生資源,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依據(jù)國家相關法規(guī),屬于淘汰落后的設施設備。

  3.1.2經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鑒定的為不合格、報廢的設施設備。

  3.1.3屬于公司生產技術改造,而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設施設備。

  3.1.4屬于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閑置未用的設施設備。

  3.2管理要求

  3.2.1報廢管理

  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設施設備由使用部門或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報生產部機電科。

  2)對報廢設施,由生產部機電科確認,經生產部部長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管理部財務進行統(tǒng)一辦理報廢。

  3)屬于特種設備的報廢,還應到政府質量技術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

  3.2.2變更管理

  1)對設備不能滿足現(xiàn)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要求,或者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的,由使用部門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向生產部機電科提出變更申請;

  2)生產部機電科需核實情況,提交生產部長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3)變更設備的購買、設置、驗收等嚴格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

  3.2.3拆除管理

  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技術部工務科負責實施,拆除前需報備安全主管部門,必要時報經總經理批準。

  2)拆除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會同使用部門、安檢辦進行現(xiàn)場安全風險評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預防措施,并由機電科落實專人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做好施工記錄。

  3)拆除施工按規(guī)定需辦理各種安全操作(業(yè))票(證)。

  4)拆除作業(yè)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5)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須由機電科管理擔當主管批準確認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6)拆除后的設備必須采取殘留物清除、除銹、除油等處理工作,使報廢設備保持外觀整潔,并按規(guī)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2.4閑置管理

  1)由生產部機電科協(xié)同使用部門對閑置設備采取必要的維護管理,確保閑置設備零部件完好無損,外觀整潔干凈。

  2)閑置設備的銘牌,技術參數(shù)資料必須保持齊全。

  3)拆除下來的閑置設備入庫后,必須建立臺帳檔案,方便合理調度利用。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情況下,優(yōu)先使用該設備。

  4.相關文件

  4.1 《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5.相關記錄

  5.1 『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

  5.2 『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

  變更管理制度 13

  1、目的

  為規(guī)范我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過程,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防止因為變更因素發(fā)生安全事故,確保各類變更達到預期的良好效果。根據(jù)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變更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有關人員、機構、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安全、作業(yè)過程及環(huán)境等各種變更的適時性動態(tài)管理。

  3、術語

  3.1人員變更:指新入廠職工(勞務工)、內部崗位或工種調動、離崗復工、外來人員等。

  3.2工藝、技術變更:因新、改、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原料及介質變更,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等變更,工藝設備的改進,操作規(guī)程的變更,工藝參數(shù)的變更等。

  3.3設備設施變更:指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設施的變更;因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和配件,設備材料代用,臨時性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3.4場所變更指工作場所、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

  3.5管理變更主要包括:管理者職責的變更;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

  4、主要職責

  4.1安全環(huán)保部是公司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隨時地協(xié)調各相關單位對公司內發(fā)生的各項變更進行評價和采取針對性的措施;負責協(xié)調、指導各單位變更后的崗位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審核各單位上報的培訓需求,安排培訓計劃實施培訓工作。負責監(jiān)督、檢查、考核各單位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工作的執(zhí)行情況。

  4.2生產設備部負責歸口審核設備設施變更管理工作;負責歸口審核工藝、技術變更管理工作。

  4.3各單位負責落實主管部門的變更工作安排,對各項變更采取動態(tài)管理。

  5、工作程序

  5.1人員變更管理,按照公司《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辦法》中有關內容執(zhí)行。

  5.2工藝、技術變更管理,由生產設備部負責制定變更后所需的新規(guī)程、制度,并對使用單位、人員進行工藝、技術變更培訓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變更的內容、操作(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guī)程制度等,使操作者掌握變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5.3設備設施變更管理,由生產設備部負責制定變更后新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制度等,并對操作(使用)單位進行變更培訓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變更的內容、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guī)程制度等,使操作(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在報廢、拆除生產設施時,按照《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內容執(zhí)行。

  5.4作業(yè)過程(程序)、作業(yè)場所變更,由所屬單位負責對其職工進行變更交底和安全教育。管理變更時,由安全保衛(wèi)處組織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安全職責培訓、學習。

  5.5變更流程:變更申請單位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各職能部門負責歸口審核---安全環(huán)保部審核-----公司分管負責變更的領導審批----落實完成后----變更的歸口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申請單位歸檔。

  5.6變更的申請:

  5.6.1公司制定統(tǒng)一的“變更申請表”,在實施變更申請時,變更申請人應統(tǒng)一填寫“變更申請表”(一式三聯(lián):一聯(lián)歸口審核部門保存、二聯(lián)安全環(huán)保部保存、三聯(lián)申請單位保存)。

  5.6.2“變更申請”對變更的原因要準確真實,有科學依據(jù):在進行各類變更前,變更申請人要進行充分的實際情況調查,弄清變更前所存在的真正問題和缺陷,從而使變更的目的明確,有科學依據(jù)。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變更申請表”進行變更申請,申請人可以是提案人,也可以是部門負責人或項目責任人。

  5.6.3“變更申請”提出的變更方案要先進合理,內容要明確具體:

 。1)變更的方案應是目前合理、安全、經濟的和可實施性強的,這樣才能保證存在的問題得到妥善解決。針對同一個問題,可以有不同部門產生多個方案,應優(yōu)中選優(yōu)。由變更的終審負責人負責,在部門范圍或總廠范圍內針求最佳方案。

 。2)變更內容要詳細說明,必要進附圖、附表、附數(shù)據(jù),這樣在各級評審過程才有針對性、可操作性,避免出現(xiàn)隱患和事故。

 。3)“變更申請”內容中,申請人應對變更后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危害程度進行詳細說明,并明確具體的控制措施,不得隱瞞可能存在的.風險。

  5.7變更的審批:

  5.7.1“變更申請表”填好后,應逐級上報歸口主管部門審核、安全保衛(wèi)處和公司領導審批,不得越級進行評審。

  5.7.2對于各類變更,是對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人、機、物、環(huán)等缺陷進行的改進,在變更中的各級評審人員,應全面進行考慮審查,以規(guī)避風險,保證變更的有效性。認真對變更內容認真進行風險評價,補充分析其危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以及可實施性、經濟性、科學性等。

  5.7.3變更的公司領導負責人,負責確定對相關部門評審意見的匯總,綜合評價存在風險、可行性效益和需要后,簽署最終審批意見。

  5.8變更的實施

  5.8.1變更批準后,由各相關職責的單位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5.8.2變更的實施要認真落實各類風險控制措施,及時反饋各類異常。

  5.8.3變更申請得到批準后,歸口主管部門要下達明確的變更通知,并附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時間節(jié)點,明確起始時間和責任人,明確變更申請中提出的各種風險控制措施等。然后,由配合實施單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學習,明確變更的具體要求后,按方案實施。

  5.8.4實施過程中,如果出現(xiàn)非預計情況時要及時匯報變更申請單位及歸口審批部門,具體實施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9變更的驗收

  5.9.1變更的驗收工作由變更歸口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的要求。各類變更項目專業(yè)負責人、所在部門管理人員即為驗收組成員,共同對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對存在的隱患和剩余風險進行評價,提出整改意見,由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整改。

  5.9.2通過驗收的變更項目,列入所在所在單位正常的管理職責中,負責修訂和完善因變更引起的其它制度、規(guī)程等內容,保證變更的安全、有效實施。

  5.10任何單位、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總廠將視為違章作業(yè),嚴肅考核。

  5.11變更注意完善項目包括:

  ◆及時修訂各類規(guī)程防止老規(guī)程誤操作;

  ◆完善制度防止舊制度仍在使用;

  ◆完善標識防止舊標識錯誤使用;

  ◆完善職責權限范圍,防止變更引起的職責交叉或管理空白;

  ◆完善各類表格等;

  ◆進行變更后的人員培訓教育。

  變更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油田公司生產區(qū)域內工藝和設備變符合hse管理要求,根據(jù)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規(guī)范》q/sy1237-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油田公司各單位生產運行、檢維修、開停工、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發(fā)生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新、改、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管理參照本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安全環(huán)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辦法。

  第四條各單位組織推行、實施辦法。根據(jù)本辦法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單位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程序的執(zhí)行,并提供咨詢、支持、監(jiān)督、培訓、審核,對變更管理辦法提出改進建議。

  第五條員工接受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培訓,參加工藝和設備變更實施活動,執(zhí)行變更管理程序,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章變更類型

  第六條同類替換:符合原設計規(guī)格的更換。

  第七條微小變更:指用現(xiàn)有設計書中的備選工藝與設備或在設計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變更,影響較小或沒有影響,不造成任何工藝參數(shù)、設計參數(shù)等的改變,但又不是同類替換的變更,即“在現(xiàn)有設計范圍內的'改變”。

  第八條工藝設備變更:指涉及工藝技術、工藝流程、設備設施、工藝參數(shù)等超出現(xiàn)有設計范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

  第九條變更應按其內容和影響進行分類,并實施分類管理,工藝設備變更和微小變更的管理執(zhí)行變更管理流程參見附錄a。同類替換不執(zhí)行變更管理流程,同類替換范例見附錄b。

  第四章變更內容

  第十條本管理辦法所涉及的工藝和設備變更,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生產能力改變;

  (二)物料改變(包括成分和比例的改變)

  (三)工藝參數(shù)改變;

  (四)工藝、設備設計依據(jù)改變;

  (五)工藝過程控制系統(tǒng)、控制指標改變;

  (六)應用軟件改變;

  (七)設備、設施負荷改變;

  (八)設備和工具改變;

  (九)安全報警設定值改變;

  (十)儀表儀器控制系統(tǒng)改變;

  (十一)安全裝置及安全附件改變;

  (十二)非正常(或臨時性的)維修;

  (十三)操作規(guī)程改變;

  (十四)設備、原材料供貨商改變;

  (十五)裝置布局改變;

  (十六)產品質量改變;

  (十七)設計和安裝過程改變;

  (十八)其他改變。

  第五章變更申請

  第十一條根據(jù)需要判斷更換類型、影響因素和影響范圍等方面,提出變更申請,按變更類型做好實施變更前的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c,工藝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d。

  第十二條變更申請審批內容:

  (一)變更目的;

  (二)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三)變更內容;

  (四)健康安全環(huán)境影響(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如需要,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批準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五)涉及操作規(guī)程修改的,審批時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guī)程;

  (六)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七)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空間大小和物料數(shù)量)等;

  (八)強制性批準和授權要求。

  第十三條申請變更前應進行工藝設備變更過程的風險評估。對存在的安全健康和環(huán)境風險和影響,申請變更時應制定合理可控的風險消減方案。

  第十四條應考慮健康安全環(huán)境影響,確認是否進行工藝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工藝危害分析的,在申請變更時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過批準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第十五條根據(jù)變更類型,必要時對變更進行技術可行性分析。

  第六章變更審批和許可

  第十六條工藝和設備變更實施分級管理,各單位根據(jù)變更影響范圍的大小及所需調配資源的多少,決定變更審批權限。在滿足所有相關工藝安全管理要求的情況下,批準人或授權批準人方能批準。

  第十七條各單位在依據(jù)本辦法制定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程序時,基于本單位生產條件和實際需求而不能完全按照設計標準執(zhí)行時,應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在得到公司許可后按要求執(zhí)行。

  第十八條許可的內容應書面記載,每次許可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期滿后如果沒有繼續(xù)辦理許可,則應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執(zhí)行。

  第七章變更實施

  第十九條變更應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范圍實施,并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第二十條變更實施若涉及作業(yè)許可,應辦理作業(yè)許可證,具體執(zhí)行《長慶油田分公司作業(yè)許可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變更實施若涉及啟動前安全檢查,具體執(zhí)行《長慶油田分公司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按照工藝、安全信息管理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變更操作,確保變更涉及的所有工藝、安全相關資料以及操作規(guī)程都得到審查、審批、修改和更新。

  第八章變更結束

  第二十三條變更結束后,應對變更是否符合規(guī)定內容、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進行驗證,提交工藝設備變更結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變更實施完成后,應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與變更相關的工藝技術信息應得到更新;

  (二)標明了需要實施變更時間段的變更,變更期滿后應恢復到變更前的狀態(tài);

  (三)變更實施后的連續(xù)試驗記錄;

  (四)分析和確認變更結果。

  第九章變更培訓

  第二十五條完成變更的工藝、設備在運行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到的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

  第二十六條必要時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變更目的、作用、程序、變更中可能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

  第二十七條接受培訓的人員包括:負責變更區(qū)域內工藝和設備日常運行的工作人員;負責變更區(qū)域內工藝和設備的維護、檢查、維修人員;變更區(qū)域相鄰流程的工作人員;實施變更人員;承包商臨時或短期到變更區(qū)域內進行測試或試驗人員;其他相關人員。

  第十章文件歸檔

  第二十八條變更過程中涉及到的典型的工作文件、記錄包括變更管理程序、變更申請審批表、風險評估記錄、變更登記表以及工藝設備變更結項報告等,在變更結束后應由工藝和設備變更主管部門整理歸檔。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變更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總則

  1.1 為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的管理,規(guī)范工程變更審批程序,避免工程變更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同時保證工程質量,使建設資金合理、安全、高效的運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發(fā)生工程變更的均應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稱的工程變更是指工程項目實施中出現(xiàn)(1)實際情況與原設計文件不符,(2)原設計的錯誤、遺漏,(3)因其他客觀因素而改變原設計方案、結構、數(shù)量(4)調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內容等。

  1.4 公司工程項目建設應嚴格按圖施工,原則上不得發(fā)生變更;如確實需要變更,應遵循科學、合理、真實、經濟和及時的原則,并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

  第二章 工程變更管理機構和職責

  2.1 公司工程項目變更管理實行現(xiàn)場人員、項目部、項目領導小組三級審核管理的原則。

  工程項目便跟的決策權屬項目領導小組,重要變更的審批權由總裁執(zhí)行,項目組是工程變更管理的執(zhí)行部門和監(jiān)督部門,現(xiàn)場工作組具體負責變更申請的現(xiàn)場復核。

  2.2 現(xiàn)場工作組是施工現(xiàn)場的監(jiān)督、管理組織,負責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實時監(jiān)督,也是對工程項目熟悉最高的部門,在現(xiàn)場管理過程中應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應履行如下職責:

  (1)可以提出工程變更;

  (2)調查復核確認工程變更事項,根據(jù)實際情況有權否決相關方提出的變更申請。

  (3)配合其他部門進行確認工程變更方案、變更預算等,工程變更經批準后發(fā)送工程變更通知;

  (4)工程變更后施工的監(jiān)督。

  2.3 項目部作為工程項目變更的協(xié)調溝通機構,負責

  (1)提出工程變更,復核工程變更申請;

  (2)組織協(xié)調施工、設計、監(jiān)理等相關方會商工程變更方案;

  (3)組織預算組編制工程變更預算;

  (4)組織相關部門對工程變更方案進行論證,包括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進度控制、預算方案、材料價格變動等;簽發(fā)工程變更簽證;

  (5)組織并落實變更方案的具體實施,并對變更實施后的結果進行評估、總結

  (6)不定期進行現(xiàn)場檢查;

  (7)對現(xiàn)場工作組進行考評。

  2.4預算組按照工程變更方案、設計變更文件等編制工程變更的預算,并監(jiān)督預算的執(zhí)行。

  2.5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申請、工程變更方案、變更預算,施工進度計劃調整申請等,簽署工程變更補充協(xié)議或相關合同。超權限的工程變更需總裁審批。

  第三章 工程變更一般規(guī)定

  3.1工程變更可實行分級管理審批制,即:按工程變更類型、預計工程量、預算工程造價等將工程變更分為一般變更和重要變更;在實施中再根據(jù)所發(fā)生的變更等級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審批。

  3.2一般變更是指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規(guī)模較小、技術要求不高、工程造價變化不大、施工進度變化不大的變更。一般變更通常有:為提高工程質量,少量改換工程材料;因季節(jié)、天氣等原因,為保證施工進度及質量,少量增加添加材料的變更;工程結構物位置的局部調整;工程結構物形式的`個別調整。一般變更的工程量變化小于原預算工程量或施工合同約定的5%,工程造價的變動小于預算或施工合同金額的5%。

  3.3 重要變更是指在工程實施中發(fā)生的涉及規(guī)模較大、技術要求較高、投資變化較大的工程變更。重要變更通常有:因提高工程質量要求,主要工程大量改換工程材料;工程結構物的增加和刪除的變更;主要工程形式的調整。工程量變化量大于預算或施工合同約定的5%;工程造價超過預算或施工合同金額的5%以上。

  3.4 處理工程變更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工程項目文件一經批準,不得任意變更。除非確實需要,應根據(jù)工程變更規(guī)定程序上報審批。

  (2)工程變更的管理與審批須根據(jù)需要、符合工程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有利工程進展、節(jié)約工程成本、保證工程質量與進度、兼顧建設各方利益等為基本原則。

  (3)在工程變更過程中,不得相互串通作弊,不得通過行賄、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變更的審批。

  (4)提出變更申請時,須附完整的工程變更佐證資料:變更申請表、變更理由、原始記錄、設計圖紙的缺點、變更工程造價計算書等。

  (5)對于工程變更,現(xiàn)場工作組人員必須嚴格把好第一關,根據(jù)工程現(xiàn)場實際數(shù)據(jù)、資料嚴格審查所提工程變更理由的充分性與變更的必要性,合理、準確地做好工程變更的核實、計量與估價,切實做到“公平、合理”并按規(guī)定程序正確受理。

  (6)為避免影響工程進度,工程變更的審批應規(guī)定嚴格的時間周期,一般在7天~15天內批復。

  (7)工程變更設計經審查批準后,由現(xiàn)場工作組根據(jù)批復下達變更通知,施工單位應按變更通知及批準的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并相應增減有關工程費用。

  3.5 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具有復雜性、長期性和動態(tài)性,工程變更時有發(fā)生,當工程建設項目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可申請進行變更:

  (1)因設計不完善而出現(xiàn)錯、漏、碰、缺時;

  (2)有更優(yōu)設計方案時,新方案可使投資更省、功能更強、加快工程進度等;

  (3)施工難度大,使施工確實無法順利進行時;

  (4)工程施工條件的變化導致以往的設計無法實施時;

  (5)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時;

  (6)工程物資市場價格發(fā)生較大變化時

  (7)其它需要變更的情況出現(xiàn)時。

  第四章 工程變更程序

  4.1 施工方、勘察方、設計方、監(jiān)理方、建設方均可作為工程變更的提出方;當工程變更事項發(fā)生時,變更提出方對變更事項調查,確定需變更工程時,向監(jiān)理單位提出《工程變更申請表》(見附件),并附上相關佐證材料。

  4.2.監(jiān)理方、現(xiàn)場人員、項目部、中介服務機構對變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核實時間應控制在3日內完成,并判斷是否需要進行工程變更。

  4.3.項目部對工程變更申請相關情況向項目領導小組匯報,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決定工程項目是否變動。

  4.4 變更方案的確定

  (1)按照工程變更類型,項目部與設計、監(jiān)理、施工、中介服務機構等相關方會商工程變更方案;

  (2)工程材料價格變動的,對施工方提出的價格進行調查評審,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由供應部采購;

  (3)引發(fā)額外工程的,公司可委托原施工單位承擔,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亦可委托另外施工單位承擔;

  (4)設計變更的,設計方重新設計,并追究相關方責任。

  4.5項目部組織預算組對工程變更進行預算,預算人員根據(jù)工程變更方案及相關材料編制變更預算。

  4.6項目部提出工程變更審批申請,設計方、施工方、監(jiān)理方和中介服務機構在工程變更申請簽署意見,預算組對工程預算簽署意見;項目領導小組審批工程變更方案,超權限的工程變更須總裁審批(項目領導小組或總裁應在2日內給出回復)。

  4.7 工程的變更應出具《工程變更簽證單》(見附件),《工程變更簽證單》必須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公司相關部門簽字后作為統(tǒng)一變更依據(jù)。

  4.8 工程變更被批準后,現(xiàn)場人員通知施工方施工,并抄送工程相關方。

  第五章 工程變更管理

  5.1 項目部要切實做好工程變更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變更管理和控制體系。涉及工程變更的按規(guī)定要求訂立施工補充合同,同時工程量核算要符合實際情況及相關行業(yè)標準;設備、材料數(shù)量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且價格確定方面要按照規(guī)定或市場情況進行。

  5.2 現(xiàn)場工作組應加強對變更項目監(jiān)督檢查,隨時糾正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xiàn)的偏差,確保施工單位按照工程變更文件進行。

  5.3 工程變更一般要牽涉到變更費用的問題,必須公正、公平、合理地確定工程變更造價,項目部要處理好工程變更造價問題,需遵循以下原則:

  (1)對原工程造價清單中已含有的項目,應直接取用原清單中的項目單價;對類似工程項目,也應盡可能地參照原清單中的項目單價,或在原單價基礎上作合理的計算調整。

  (2)原造價清單中沒有可參考的項目單價,若采用原清單項目單價明顯不合理時,可由項目部、監(jiān)理、施工各方共同協(xié)商確定一個合理價格。

  5.4 工程工作范圍變更的控制

  工程工作范圍的變更是工程工作量超出招投標時估計的工作或合同規(guī)定的工作范圍;這種變更一般會引起額外的工程,對于規(guī)模不大額外工程,施工方提出重新商定額外工程單價,應經過項目部,項目領導小組或總裁批準后方能進行。

  5.5 工程施工條件變更的控制,

  (1)施工條件的變更是由于實際的現(xiàn)場條件不同于招標文件中、施工合同中描述的現(xiàn)場條件;如果這種改變是承包方報價時能預料到的,此項改變不構成變更,因為改變而產生的費用在投標報價中已考慮;如果這種改變是承包商投標報價時無法預料到的,則此項改變構成工程變更,這種工程變更應按照工程變更程序進行。

  (2)由于工程物料價格變動而需要變更工程的,現(xiàn)場工作組、項目部應及時核實變更情況:

  ①對于物料價格變動幅度在3%以內的,原則上仍按原有合同或預算執(zhí)行;

  ②對于物料價格變動超過3%的變更,由現(xiàn)場工作組和項目部根據(jù)市場調查的實際情況提出建議,或自行提供工程物料,重新核算工程造價,并加強現(xiàn)場監(jiān)控力度;或變更工程標準;或與施工方協(xié)商共同解決。并由現(xiàn)場工作組、項目部按照工程變更管理流程進行報批;

 、郜F(xiàn)場工作組和項目部人員須做好工程價格變動評估和控制,力爭在變幻不定的市場情況下,少發(fā)生變更。

 、軐藢Σ粚嵉膬r格變更,對施工方提出警告,并做好溝通協(xié)調,使項目工程在友好、互利的氛圍下順利完工。

  5.6 工程設計變更的控制

  設計變更是施工過程中,對設計圖紙的修改或補充都屬于設計變更;設計變更的圖紙必須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變更圖紙均應由監(jiān)理方審查,經公司審查批準后的圖紙方能作為施工方實施變更的依據(jù)。

  5.7 工程施工變更的控制

  施工變更的內容及產生原因包括加速施工、施工順序的改變與調整、施工技術方案的改變等。

  施工方有權改變施工技術方案以及施工順序,這種改變的責任應由施工方承擔,可以不按變更程序來處理。對于設計變更引起的施工技術方案的改變、施工順序的改變以及公司要求的加速施工,應按正式變更程序來處理。

  5.8 工程技術標準變更的控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出于造價、進度等考慮,會要求施工方提高或降低工程質量的技術標準和改變材料質量或類型選擇,或者由于工程質量、技術標準的改變和施工設計法規(guī)的改變所引起的設計和施工修改。這種變更需要監(jiān)理方同意并經過公司審核批準后來實施。

  5.9 發(fā)生工程變更,施工單位按照經公司認可的變更設計文件,進行變更施工,監(jiān)理單位按照變更后的文件對工程項目進行監(jiān)督,現(xiàn)場工作組人員要做好跟蹤調查,并定期向項目組匯報變更后的情況。

  5.10 現(xiàn)場工作人員做好工程變更相關文件的收集、整理、保存,為以后決算做準備。

  5.11 變更預算人員根據(jù)變更后的工程預算,監(jiān)督工程的執(zhí)行。

  5.12工程變更的審批權限

  (1)工程項目是否需要變更,由項目領導小組決定;

  (2)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的根據(jù)設計合同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3)工程材料價格變動的工程變更,價格增長超過10%的由總裁審批;低于10%的價格變動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4)引發(fā)額外工程的工程變更,按照新設工程執(zhí)行。

  (5)工程變更預算金額超過5%的重要變更由總裁審批;變動金額低于5%的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5.13 工程變更后的確認,現(xiàn)場工作組和項目組在工程變更后,對變更結果和質量影響進行確認,并編制工程變更報告。

  第六章 責任追究

  6.1 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工程進行變更,因擅自變更工程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的其他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并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其他工程項目的承包資格。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自發(fā)現(xiàn)之日起3日內向公司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6.2監(jiān)理單位根據(jù)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對工程變更的費用和工期作出評估。監(jiān)理工程師應從造價、項目功能、質量和工期等方面審查工程變更方案,并及時收集整理有關工程變更施工和監(jiān)理資料。否則,除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外,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其他工程建設項目的監(jiān)理資格。

  6.3設計單位必須嚴格把關,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內容,未經批準隨意變更設計,使項目突破概算,造成不良影響的,除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外,可取消其參與公司范圍內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資格。

  6.4 項目部和現(xiàn)場工作組要切實加強對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管,凡由以上單位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依據(jù)情節(jié)輕重確定其連帶責任。

  6.5 對工程變更中存在弄虛作假或工作不負責任的,對工程變更未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批或未及時報批,或故意壓低變更金額規(guī)避審批的,將追究有關單位責任,其損失由有關單位承擔;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將依法予以查處。

  第七章 附則

  7.1 本制度由項目部負責解釋。

  7.2 本制度由項目部制定、修改,自總裁批準之日起生效實施。

  變更管理制度 16

  一、責任單位

  珠暉區(qū)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二、責任人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股長和分管局領導

  三、權力運行依據(jù)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年國務院令第250號)。

  四、審批權限

  審批社會團體的成立、變更和注銷。

  五、審批條件

  (一)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shù)不得少于30個;

  (二)有規(guī)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yè)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yè)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六、申報材料

  (一)籌備申請書

  (二)業(yè)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發(fā)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章程草案

  七、辦理程序及時限

  (一)申請成立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fā)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zhí)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I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

  申請籌備成立社團發(fā)起人提交相關資料后,60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籌備的決定,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團的登記申請及有關文件后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并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應當將不予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依照法律規(guī)定,自批準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應當自批準成立之日起6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登記管理機關自收到備案文件之日起30日內發(fā)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二)變更登記

  社會團體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自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備案。

  社會團體修改章程,應當自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三)注銷登記

  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注銷備案:

  1、完成社會團體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社會團體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業(yè)務主管單位及其他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間,社會團體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社會團體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業(yè)務主管單位的審查文件和清算報告書。

  登記管理機關準予注銷登記的,發(fā)給注銷證明文件,收繳該社會團體的登記證書、印章和財務憑證。

  八、監(jiān)督檢查

  綜合運用明察暗訪、專項檢查、綜合檢查、個案調查及跟蹤問效等手段,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履行職責、依法行政、完成任務、開展管理服務的工作效率、效果進行監(jiān)督檢查,推進機關效能建設。

  九、責任追究

  對不抓制度落實、不認真執(zhí)行制度、違反行政權力運行規(guī)定或不按照行政自由栽量權標準行使的行為,都要依紀依法嚴格追究責任,保證行政權力合法、公正行使。

  變更管理制度 17

  1.目的

  為規(guī)范信息系統(tǒng)的配置、變更和發(fā)布的流程,使系統(tǒng)配置和變更等工作能順利實施,保證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2.標準

  2.1 信息系統(tǒng)的定義:計算機軟件系統(tǒng)、硬件設備以及數(shù)據(jù)。

  2.2信息系統(tǒng)配置、變更和發(fā)布管理的范圍

  2.2.1核心設備的配置和變更,包括服務器硬件變更、服務器操作系統(tǒng)配置和變更、各級交換機的配置和變更。

  2.2.2業(yè)務數(shù)據(jù)庫的配置和變更。

  2.2.3應用軟件的配置、變更和發(fā)布。

  2.2.4終端計算機的配置和變更。

  2.3配置、變更和發(fā)布的流程

  2.3.1計劃和申請

  2.3.1.1對于新上線的信息系統(tǒng),應根據(jù)實際需要制定配置和實施計劃,確保系統(tǒng)能順利投入使用。

  2.3.1.2對于在用的`信息系統(tǒng),因管理工作需要進行變更的,應調研變更的涉及范圍和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涉及面廣影響較大的需填寫《信息系統(tǒng)變更申請表》,并制定變更實施計劃。

  2.3.1.3對于在用的軟件業(yè)務系統(tǒng),科室因業(yè)務工作需要,要求對軟件系統(tǒng)進行系統(tǒng)缺陷修改或功能完善的,須填寫《信息系統(tǒng)軟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請表》。

  2.3.2審批

  2.3.2.1涉及面小且影響輕微的或必須立刻實施的信息系統(tǒng)變更,可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

  2.3.2.2 涉及面廣且影響較大的信息系統(tǒng)變更,先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再上報主管院長審批。

  2.3.2.3 對于科室提交的軟件系統(tǒng)功能的修改變更,先由所屬的主管職能部門審批,再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如涉及開發(fā)費用的需由主管院長審批。

  2.4實施和發(fā)布

  2.4.1對于新上線的信息系統(tǒng),按照制定的計劃方案進行實施。

  2.4.2 對于在用的信息系統(tǒng),信息科需細化實施方案,必要時制定風險應對計劃,通知本次變更所涉及的科室和人員作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再按照實施方案進行具體的變更實施。

  2.4.3 軟件系統(tǒng)的發(fā)布,按照《信息系統(tǒng)軟件版本變更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4.4 對于新安裝的計算機終端,在投入使用前應由所涉及到的業(yè)務系統(tǒng)的責任維護人員進行檢查和配置,再進行分發(fā)使用。

  2.5 記錄

  2.5.1信息系統(tǒng)配置或變更實施完畢,持續(xù)正常運行后,需進行相關配置的記錄,填寫《信息系統(tǒng)配置記錄表》。

  3.文檔

  3.1《信息系統(tǒng)變更申請表》

  3.2《信息系統(tǒng)軟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請表》

  3.3《信息系統(tǒng)配置記錄表》

  變更管理制度 18

  第一條、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中存在的問題提前解決,盡量減少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為現(xiàn)場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單位、設計單位、使用單位相關人員的聯(lián)系,并負責分發(fā)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三條、由于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應注明增加部分費用的處理意見。

  第四條、設計變更一般經現(xiàn)場專業(yè)工程師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據(jù)符合規(guī)范的變更通知單,由項目負責人發(fā)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需報主管校領導閱批后進行。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立即下發(fā)變更通知單,事后必須在七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五條、現(xiàn)場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簽證均需要通過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后,由項目負責人簽據(jù)原始憑證,其余簽證均屬無效簽證。費用超過一萬元的簽證報學校主管領導批準。所發(fā)生的`工程簽證應及時處理,一般不超過七天。

  第六條、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由項目負責人分發(fā)以下單位和人員:建設單位各專業(yè)現(xiàn)場施工管理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各專業(yè)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lián)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變更管理制度 19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施工圖設計變更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經過批準的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據(jù),施工單位應按圖施工,以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單位或其它單位不得擅自變更設計。但由于施工、材料采購等原因要求變更設計時,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本程序規(guī)定了設計變更的提出、接收、審核、批準和實施過程。

  2.范圍

  2.1本程序適應于對下列情況下的設計變更的管理工作:

  2.1.1設計圖紙有設計錯誤。

  2.1.2由于其他原因需要變更設計;

  2.1.3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確需變更材料;

  2.1.4上級決策機構要求變更設計;

  2.1.5經領導批準的施工條件及措施改變造成有關圖紙需要修改;

  2.1.6為節(jié)約投資、降低生產成本等原因需要修改設計。

  3.職責

  3.1設計變更由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負責提出。

  3.2監(jiān)理單位負責對設計變更進行審核。

  3.3公司工程部應對設計變更進行確認,并對有關記錄、資料歸檔備查。

  4.設計變更管理程序

  4.1設計單位提出的'重大設計變更,首先由設計單位提出變更方案,由設計單位總工程師審核,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后,交公司工程部審核工程量和實施方案,公司安全質量檢查部進行安全審查,公司主管領導及總工程師審批。批準后由設計單位做施工設計并發(fā)出《設計變更通知單》。

  4.2屬建設單位提出的重大設計變更,出具《設計變更申請單》交設計單位確認并做方案設計,提出變更費用,監(jiān)理單位審核,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批準后按4.1條執(zhí)行。

  4.3設計變更應在完成上述審批手續(xù)后才允許施工,嚴禁先施工而后補辦設計變更。

  4.4經簽字生效的《設計變更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公司各自存檔。

  4.5設計變更費用問題按發(fā)、承包雙方合同有關條款辦理。涉及費用的重大設計變更,設計單位應隨《設計變更通知單》做出設計變更的概算。

  4.6《設計變更通知單》分發(fā)單位有:設計、施工、公司和監(jiān)理單位,分發(fā)份數(shù)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4.7設計變更資料是設計文件組成部分,也是編制竣工圖的重要依據(jù),應予妥善保管。工程竣工后統(tǒng)一歸檔。

  5.附錄

  5.1附錄一《設計變更通知單》

  5.2附錄二《設計變更申請單》

  變更管理制度 20

  1、發(fā)包方工程部為工程變更主辦部門,各相關部門會簽,報有關領導審批。

  2、內容

  2.1工程設計變更的定性劃分。

  2.1.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工程變更,并辦理變更手續(xù)。

  a)建筑面積、層數(shù)的增加與減少;

  b)建筑標準、功能、構造、標高的改變;

  c)由于設計原因,本公司要求或施工單位要求形成工程結構的改變;

  d)基礎做法(包括構造、截面、材料)的改變;

  e)建筑設備(包括給排水、電氣、衛(wèi)生器具、采暖通風、電訊、電梯、電視等)的位置、線路、數(shù)量、構造的改變;

  f)使用材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包括種類、規(guī)格、型號)的改變;

  g)市政工程、配套工程的改變;

  h)由于設計原因或施工單位造成的工程事故而形成的變更或相關項目的變更;

  i)其他設計或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變更。

  2.1.2凡屬下列情況,不能作為工程變更。

  a)因設計不完整或差誤,按《圖紙審查會審意見書》補充的圖紙與說明;

  b)因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

  c)施工驗收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允許偏差;

  d)雖改變施工工藝、方法,但未改變設計。

  3工程設計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3.1建設規(guī)模、外形、外裝飾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當發(fā)生建設規(guī)模(包括層數(shù)、面積)變更,外形(包括高度、屋面構造、外墻窗面積)變更,外裝飾(包括裝飾物、花飾、線條、裝飾材料、色彩)變更,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3.1.1經本公司審理后辦理申報文件。

  該類變更的主辦部門,當需變更時,應由編制申報文件,報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申報文件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地址、變更內容、變更理由、所需資金額度,經發(fā)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審理并會簽后報發(fā)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形成公司申請報告。

  3.1.2公司將變更申請報告報原批準單位呈批。

  3.1.3變更獲準后,本公司及時書面通知設計單位,辦理設計變更。

  3.1.4形成變更圖后,公司應分別將變更圖紙、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和發(fā)包方工程部,變更文件應向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傳閱周知,由發(fā)包方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4功能、設備、建筑物內部墻體變更程序與要求。

  a)當發(fā)生衛(wèi)生器具、采暖通風、煤氣設備變更,內墻分割開間、進深、內墻裝飾材料變更,應由主辦部門編制變更文件,經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會審會簽后,報總經理批準生效。

  b)發(fā)包人項目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通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發(fā)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由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5、由于設計原因而發(fā)生的重大結構(方案或形式)變更,應由發(fā)包方工程部提出,報發(fā)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再作變更設計,同時通知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并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并組織實施。

  6、一般小規(guī)模的構造性變更,不涉及建筑外形、變更總價在五千元以內的,由工程部主辦,報公司分管領導后即可組織實施。但應通報計資部、材料設備室、成本部。

  7、對因地基深淺變化和基土強度原因形成的基礎做法變更,應由發(fā)包方工程部隨基礎工程驗收辦理竣工圖和工程追加減手續(xù),可不辦理申報手續(xù)。

  8、對3.1、4、5條范圍的變更在未辦理審批手續(xù)和未獲準時,一律不準實施變更。

  9、由于設計不合理或失誤形成的設計變更,不能支付變更設計費。

  10、所有設計變更均以批準文件或變更為準,口頭通知無效。

  11、設計變更獲準后,成本部按批準規(guī)、范圍、標準、做法編制調整預算,在工程決算時辦理追加減。計劃、統(tǒng)計人員辦理計劃調整和實際量。

  12、設計變更文件與圖紙應作為工程資料的組成部分,妥善保管,統(tǒng)一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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