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考勤制度(精選1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教師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1
1.全體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幼兒園作息制度,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有事或因病要及時請、銷假。
2.請假范圍:事假、病假(出據醫(yī)院證明)、產假、婚假、喪假等。
3.請假程序:園長請假,超過一天(含一天)以上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局分管領導同意后,報局主要領導批準,并告知園辦公室;副園長請假,一天之內,由園長批準,超過一天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園長同意后,報局分管領導批準,并告知園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之內的由分管園長批準,超過一天的'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分管園長同意后報園長批準。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報值周管理人員備案,一天以上的或離開市區(qū)需經各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園長批準,超過三天(不含三天)需經分管園長同意后報園長批準。工作人員中途外出,除了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外還須向值周人員備案,并履行登記手續(xù)。
4.中途外出超過兩小時算半天事假。
5.請假人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工作崗位時,須向批準假期的領導續(xù)假。
6.批準假期的領導不在時,由同級副職代批、代續(xù)。
7.教職工請假期滿上班或提前上班均要向批準假期的領導銷假。
8.教職工請假,必須申請寫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除外。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2
一、請銷假制度
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并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事后要及時銷假。
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并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后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匯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后由校長審批。
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簽字,副校長審批。
一天以上三天以內者須到中心校批準。超過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領導批準。一周以上者由學校及請假人經教委報縣教育局批準。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請假手續(xù)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教師因公出發(fā)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準。
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2、教師上課情況;
3、學校及上級召開的所有會議、教研集備活動、業(yè)務學習等參加情況。
4、非教學人員8小時在班情況。
5、值夜教師到崗、節(jié)假日值班及全時空值班情況。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jiān)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zhí)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2元。
3、集備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jié)扣10元(遲到10分鐘以上視為曠課),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連續(xù)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閱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jié)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jié)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2、曠坐班一節(jié)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yè)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病假期間的待遇按縣文件執(zhí)行。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yōu)秀等級;
2、全年連續(xù)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3、每學期連續(xù)曠工15天以上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按人縣文件精神報人事部門批準予以辭退。
八、其他
女教師產假后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匯總公示,并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yōu)的依據之一。
本規(guī)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執(zhí)行。
本規(guī)定自xxxx年9月1日開始執(zhí)行。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3
一、在崗工作時間規(guī)定:
1、教師要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學校值周教師提前30分鐘到崗,樓層值日教師提早20分鐘到崗。若因交通、車輛故障等客觀原因要遲到的,必須立即與校級領導電話匯報,并在到校后在簽到本上注明批準領導的姓名,便于辦公室核實,可按零星假處理。
2、周五下午的會議,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參加。若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征得校長同意,遇學校重要會議或重要活動,一般不予批準。
二、離崗請假有關規(guī)定:
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未到崗,一天以上(含一天)都要事先報校長同意并書面向校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xù),一天以內直接書面向校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xù),遇有急事,事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xù)。
1、教師在工作時間內出入校門,要協(xié)助門衛(wèi)做好教師出入登記,如不接受登記作擅自離崗處理。
2、教師因病不能堅持教學工作,病假一天以上須持市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同意后才能請假。如確系臥床不起或急診,應及時打電話或托人請假,回校后辦理補假手續(xù)。
3、原則上不請事假,如確需請假,一至三天必須書面向校長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報教育局同意,允許后方能請假。
4、教師的婚假、產假、喪假等法定公假,按有關規(guī)定給假,具體如下:
婚假:晚婚15天(經學校同意可分散在一個月內安排),不符合晚婚規(guī)定或再婚的婚假為3天。對放棄婚假提前回校上班的,學校給予獎勵(每天50元)。
喪假:直系親屬及雙方父母死亡后,可給予3天喪假;教師本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過世可給予1天喪假。喪事在外地料理的,可給予路程假(省內1天,省外2天)。
產假:順產九十天,難產一百零五天(遇寒暑假可順延)。(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原則上不請哺乳假,哺乳期間每日享受一小時哺乳假。)
上環(huán)假:安置宮內節(jié)育器、進行節(jié)育手術,準予休假三日(建議盡可能利用周五或雙休日,學校發(fā)放相應的調休單,持醫(yī)院證明。);取環(huán)假:1天。
小產假:計劃內的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給予十五天的產假;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給予四十二天產假;計劃外第一次意外懷孕流產,給予十五天的.產假,以上情況的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月考勤獎扣除。計劃外意外懷孕,第二次按病假計算。
其他假:女教師產前檢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無特殊原因,時間不得超過半天,有醫(yī)院證明);男教師的妻子生產可享受一周護理假(建議其中三個工作日要求來校完成教學任務)。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女教師產假和男教師護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一工作日獎勵50元。
以上假期中除產假外,其他假期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不重復計算。
5、校假:每位教職工每月可享受6小時機動假,一次不超過兩小時,在安排好工作,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向辦公室主任報告;后勤人員向總務主任或分管校長報告;學校中層、職能部門負責人請假,需向校級領導報告,征得同意后,方能離校,并在臨時外出登記本上記錄完整(登記本上要填寫審批人名字、離校時間、返回后填寫返校時間。登記外出時間要與請假時間一致),可以不計缺勤。但逢學校集會、教研或有其他活動一般不予準假。超過6小時按1天計算。
6、請假未批準而不上班,按曠工計;假滿未續(xù)假而又未上班,按曠工計。
7、教師如提前結束假期,應向批準人銷假,請假時間予以更正。
8、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請假。
三、加班和調休有關規(guī)定:
1、教職工節(jié)假日、下班后接受學校委派,承擔臨時性、突發(fā)性任務,必須填寫加班登記單,先交分管校長審批,再交給年級組長匯總后報辦公室主任處。每月25日,由辦公室統(tǒng)計、發(fā)放調休單(2小時以內作為奉獻,2-4小時為半天,5小時以上為一天),沒有加班登記單,不予認可。
3、需要調休的教師,不能影響正常工作,遇學校集會、教研或有其他活動一般不予批準。調休時間原則上一次不能超過半天,一天及一天以上連續(xù)調休需經校長批準,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課務安排情況報備教導處,然后將調休單交給校辦公室。調休單使用本學期內有效,一學期結束未作調休的按加班費予以結算,半天40元,一天80元(法定節(jié)日加班,加班費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每代課3節(jié)可作調休半天處理,但未調休的代課單按每節(jié)課10元結算。
四、在崗工作有關規(guī)定:
1、自覺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熱愛學生,熱愛教育工作。
2、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教師要自覺遵守辦公制度,空課時間必須在學校的辦公室辦公,不能私自外出,辦公時間不離崗串室,不閑聊,不吃零食,不進行網絡游戲,不做私事。
4、保持辦公桌、教室講臺上的物品安放有序,經常打掃,保持整齊清潔。
五、根據出勤制度,月出勤考核得分如下:
1、一月內教師出全勤,無遲到、早退、缺崗現象得滿分15分。
2、一月內累計病假天數1天,得14分,2天得13分,3天得12分,以此類推,累計病假7-15天,月考核獎發(fā)放一半,累計病假16天及16天以上的不發(fā)當月考核獎。
3、一月內累計事假天數1天,得13分,2天得11分,累計事假3-5天,月考核獎發(fā)放一半,累計事假5天及5天以上的不發(fā)當月考核獎。
4、一月內教師有1次遲到、早退現象得14分,2次得13分,以此類推,累計遲到早退現象超過3次的,月考核獎發(fā)放一半,超過5次的不發(fā)當月考核獎。
5、一月內有曠工現象的,出勤分為0分,不發(fā)當月考核獎,并影響學期考核。
6、一月內教師沒有請過任何假并且沒有調休,無遲到早退現象,除得滿分15分外,再額外獎勵20元。(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發(fā)放的調休單調休的情況除外)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4
一、我校的工作日按照學校作息時間表,除業(yè)務學習和政治學習,教職工必須準時到崗。假日學校安排的值班,及其它的`工作,作加班處理。凡工作日內離開學;蚬ぷ鲘徫坏模鶓埣。
二、請假分公假、病假、事假三類。公假需有關單位通知,經校行政批準;病假需有醫(yī)院或校醫(yī)務室建議休假說明,本人申請,校長批準;事假需有正當理由,根據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由校長批準。遠道探親請假一般安排在暑寒假期間。假滿后回到工作崗位,必須到學校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xù)。
離校期間出現事先無法估計的情況,必須請假而又無法履行請假手續(xù)的,應及時把情況通過電話、電報等方法向學校報告,來校后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
三、各類假期審批權限如下:
1、超過一天者,由校長室批準。
2、在半天以內(含半天),由部門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3、病、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者,均須填寫請假單,辦理批準手續(xù)由有關領導批準后送教導處(總務處)登記、安排代理事宜。請假教職工對病、事假所缺課職務,應主動提出處理辦法,供有關部門參考,但不得自行調動、安排課職務。
凡工作日離開學校或工作崗位,又沒有履行請假、補假手續(xù)的,均作曠工論,并扣除當月全部出勤獎,特別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附:喪假請假手續(xù)參考以上辦法辦理。喪假規(guī)定按市級文件規(guī)定處理。
四、各類事假、病假和曠工的工資、獎金處理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本校獎懲條件辦理。
五、教職工有缺勤情況,每月底由教導處(總務處)匯總到學校辦公室。每學期結束,由辦公室匯總填入考勤成績欄。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5
為了嚴格出勤、請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請假、考勤制度,使全體教職工有章可循,依規(guī)操作,進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辦法
1、會議、學習及活動由主持人負責考勤。
2、教師上課出勤情況有教導處負責考勤。
3、教師上下班實行簽到制,有關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由值日老師監(jiān)督下執(zhí)行。
4、每周對全校教工的出勤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查,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將作半天事假處理。
5、每位教師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權利和義務。
6、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違者與缺勤者同樣處理。
7、負責考勤統(tǒng)計人員每月28日前將本月的考勤情況送總務處。
二、請假手續(xù)
1、教師因公、因事、因病請假,均需在事前填寫請假單。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教導處批準,請假時間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審批,請假時間超過兩周,需校長簽署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超過兩天的應持病例或醫(yī)院證明到校長室請假,經批準后方作病假處理。
3、假畢或續(xù)假應輸銷假或手續(xù)。
4、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事前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最遲須在離崗次日辦理補辦手續(xù)。
三、假期處理辦法
。ㄒ唬┮(guī)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雙方均達晚婚年齡者):半個月;
(2)喪假(指直系親屬亡故):三天;
。3)小產:(指符合有關政策規(guī)定):二周;
。4)產假:(指晚育者)98天(含產前半個月,產后2個半月);
(5)哺乳期(得經報告后批準)六個月。
2、待遇:
。1)婚、喪假期限內,工資照發(fā),可享受學校及上級規(guī)定的有關福利待遇,享受校發(fā)的月考勤獎。超出規(guī)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2)小產、產假(指符合計劃生育的)期限內,工資照發(fā),可享受上級規(guī)定的有關福利待遇,不享受校發(fā)月考勤獎。產前請假按病假處理。
。3)哺乳假(指已批準的)期限內,工資按上級文件執(zhí)行,不享受期間校發(fā)的福利待遇。
。ǘ┎ ⑹录
個人利益應服從集體利益,提倡敬業(yè)精神,一般情況不得請假,但如確遇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時,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xù)。
病假:經批準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類推,扣完為止。病假2周(含雙休日),扣發(fā)當月全勤獎。
事假:經批準的事假,自負代課金(按每節(jié)15元計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類推,扣完為止。事假7天(含雙休日),扣發(fā)當月考勤獎。
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師上下班實行簽到制,每日二次,教師本人簽名,教師之間不得代簽。
2、時間:上午到校8:10,下午離校4:00;值日老師上午提早30分鐘到校,下午推遲30分離校。
3、教師婚假、產假按教育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春節(jié)福利因病事假(產假除外)按請假月數比例扣除,其它節(jié)日福利逢請假滿一個月不享受,教師節(jié)除外。
4、教師直系親屬紅、白喜事,經學校批準可請假3天,祖輩可請假1天,不扣考勤獎(不影響學期全勤獎)。
5、確因身體健康問題,需在工作時間內到醫(yī)院就診,可憑醫(yī)院有關證明,調整好功課后,經教導處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資,但一個月限二次以內。
6、一學期全勤,無一次遲到、早退、請假,獎300元,累計一天內獎200元,累計二天以內獎100元,請假超過二天,不享受學期全勤獎。
五、曠工范圍
1、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擅自缺課(含值周、值日、值操、會議活動等)。
2、非特殊情況臨時電話、字條、口信等辦法請假。
3、未按規(guī)定辦理補假手續(xù)。
4、未經有關領導同意,擅自調課。
5、拒不接受教導處或教研組確定的公開課等任務或在接受后無特殊原因逾期兩周未完成的以曠工一天論。
曠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發(fā)考勤工資。情況嚴重者,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6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以人為本規(guī)范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強教師考勤管理,加大教師的德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guī),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yè)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班主任要早于學生20分鐘到校,其他教師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記錄.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蛐枰崆半x校者(30分鐘以內),應事先向校長或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為病事假,只視為遲到或早退。
二、請假和扣罰
1、請假程序:請假1天以內,教師自己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校長批準;請假超過1周,學校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報中心校批準;但請假結束,教師應盡量將所調的課時和其它事務補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請假的,返校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2、教師因事、因病請假,不能按時到校上班者,學校按以下條款扣罰年終獎勵工資:
、俨 ⑹录倜刻炜10元,公假不扣工資。
、谡埣俨粔虬胩,但超過1節(jié)課的,按每節(jié)課2.5元計算,課時小數點只進不舍。
③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請假不超過30分鐘,只在個人量化考核中扣分,不扣工資。
、芙處煯a假、婚假、喪假(婚喪假指教師直系親屬)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
⑤曠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請假手續(xù)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時計算,扣發(fā)工資。
⑥一個學期累計曠工3天者、累計事假7天者、累計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核不合格處理。
三、要求
1、教師要按學校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鐘到校),不曠工,不隨意遲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時間不私自處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廚房提前做飯)。每天要自覺簽到,無特殊事情不請假。
2、每位請假的老師都要填寫請假表并簽名,急事電話請假的一定要補填。
3、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4、全體教師要互相監(jiān)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遙遠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接受電話請假。
6、教師考勤由學校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計,月末向全體教師公示。
7、教師節(jié)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處理。
8、值班教師的考勤按教育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全校教師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7
教職工請事假一為規(guī)范學校常規(guī)管理,嚴肅勞動紀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項目
1、對上下班、值日、上課、教職工例會,升旗儀式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教研、培訓或活動,配餐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2、全體教職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誤課,有事先請假,準假后方可離校。無公務聯(lián)系不串崗,不閑談,不做私活,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時間及辦法
3、上班:上班實行簽到制,時間以學校作息時間為準。遲到每分鐘扣5元。遲到20分鐘后的按曠工計算。
4、坐班:坐班實行查崗制,坐班時間不得隨意外出,串崗,有事外出實行請假登記制。如有脫崗發(fā)現1次扣50元,外出不登記者也算脫崗處理。
5、上課:上課實行候堂制,須提前3―5分鐘到堂,下課以鈴聲為準。遲到,早退每分鐘扣10元,上課3分鐘后按曠課計算。
6、值日:值日時間與要求以校辦規(guī)定為準。
7、會議與活動:時間指各種會議、活動的開始到結束,具體辦法由相關組織處室規(guī)定。
四、考勤獎勵與扣發(fā)
8、教職工一個學期正常請事假為一天,超一天以上扣xx元。
9、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書面申請,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校長審批后方可請假,并口頭告知相關人員(校辦、教導處),自行提前或推后調課完成教學任務,事假3天以上(不超過7天,含7天)由校長簽署意見后報縣教育局審批,統(tǒng)一由教導處調課;超過7天的,直接報縣教育局審批。教職工請事假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15天,超過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
10、病假由本人或家屬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醫(yī)院診斷證明,病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校長審批后方可請假,并口頭告知相關人員(校辦、教導處),自行提前或推后調課完成教學任務,超過3天由教導處調課;病假3天以上(不超過7天,含7天)由校長簽署意見后報縣教育局審批,統(tǒng)一由教導處調課;超過7天的',直接報縣教育局審批。如遇特殊情況,應先口頭請假,病愈后補辦手續(xù),如未補辦手續(xù)者一律按照事假計入考勤。
11、特假(婚、喪、產假等)按上級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另外教師如果子女結婚,可請2天特假。
12、無辜曠課一節(jié)扣100元。
13、上班期間喝酒扣1000元。
14、曠工指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等,曠工者扣除當月當日工資和績效工資334。
五、補充說明
16、教職工考勤由教導處每月一統(tǒng)計,報校辦公示,校長簽字后執(zhí)行。
17、執(zhí)行中凡本條例未涉及的事項均由校委會、行政會集體討論決定。年內累計不得超過15天,超過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yōu)秀。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8
為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新莊鎮(zhèn)中心學校考勤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教導處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年級組、、校領導等科室進行通報簽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后,方可離崗。若由于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必須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時補簽書面假條,上交教導處存檔。教導處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匯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tǒng)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核。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必須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xù)必須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zhí)行。請假期滿后應立即到校長處或教導處銷假。如需繼續(xù)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xù)假。
二、請假類型
。ㄒ唬、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一周;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xù)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為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xù)計假)
3、公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xù)教育、各類、出差期間一律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為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tǒng)一標準為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為護理假。(備注:均為連續(xù)計假)
。ǘ⒉〖。病假者須持定點醫(y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y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領導簽字批準;長期病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并盡早在5天內給學校提供住院手續(xù)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yī)院安心休養(yǎng),小病大養(yǎng)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fā)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jié)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zhí)行)。
。ǘ、事假。教師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jié)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yè)的教職工,加倍扣發(fā)日工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
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jié)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zhí)行)。
。ㄈ、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之前,規(guī)定時間后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必須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集體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jié),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罰50元;遲到或早退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9
為嚴肅勞動紀律,加強教職工考勤管理,規(guī)范考勤程序,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學校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實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應按時打卡、簽到。
、鎸B毥處煹叫J谡n不打卡,由教務科負責檢查到位狀況;但專職教師每周三下午返校參加政治、業(yè)務學習,或者學校統(tǒng)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參照行政人員打卡、簽到。
、缃搪毠ね碇蛋嗷蛲磔o導均應打卡、簽到。校園晚值班由辦公室檢查到位狀況;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檢查到位狀況;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學生科檢查到位狀況。
㈣行政后勤人員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辦公室的打卡簽到記錄為準;教師上課考勤以教務科的檢查記錄為準;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學生科的檢查記錄為準;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以負責檢查的職能部門的.檢查記錄為準。
、榻搪毠⒓訉W校安排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考勤,根據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考勤項目與時限規(guī)定
、逭埣
教職工請假按規(guī)定分為婚假、產假、病假、喪假、事假5種。
1.婚假、產假(含小產假)、喪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2.病假:教職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請假原則上應控制在一周時間內。超過一周者需再憑醫(yī)療證明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教職工因病住院,請假時限憑醫(yī)院證明辦理。
3.事假:教職工除上述狀況以外的請假或請病、婚、喪、產假等超過規(guī)定時限,為事假。事假視具體狀況按權限審批。
4.下列狀況允許請假,但不作事假處理(不計出勤費、獎金,但不影響全勤獎):
、虐徇w新居(限2天以內);
、茀⒓有『⒓议L會;
、切『⒋蝾A防針;
⑷按規(guī)定產檢。
、孢t到、早退、擅自離崗
1.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20分鐘(含20分鐘)為限,超過20分鐘另處。
2.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10分鐘(含10分鐘)為限,超過10分鐘另處。
3.教職工參加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遲到、早退根據當時點名狀況認定。
、鐣绻
下列情形均以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離校者;
2.請假、派工手續(xù)不正規(guī)者;
3.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2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4.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1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三、請假、派工手續(xù)
、遄嗥陂g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內打卡簽名的教職工,務必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請病假、產假需附醫(yī)院證明,請婚假需附結婚證明,開家長會附學校通知等),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xù)后,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鎸B毥處熁蛐姓嬲n教師因各種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課任務,務必提前1天填寫《調課、停課、請人代課申請表》,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xù)后,交教務科備案。
、鐚B毥處熤苋埣倩蛞蚬钗赐瓿烧J谡n任務,以及在上課外的時間派差,同時須填寫《請假單》,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xù)后,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㈣確因急病等特殊狀況不能按時請假者,應及時打電話報告所屬科室(部門)負責人并征得同意(教師應同時向教務科報告并征得同意),并報人事部門備案,事后憑證明材料按程序補辦請假手續(xù)。
、檎埣賹徟鷻嘞
1.科室主要負責人請假
、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3天以上,六天以內(含6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報校長審批;
、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后,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職工請假
、1天以內(含1天)由科室領導審批;
、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3天以上,6天以內(含6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后,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審批。
⑷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后,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3.教職工在舉行全校性學習、會議或活動期間請假,一律須經主管校領導審批。班主任不能參加要求班主任參加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除向所在科室請假外,同時須向學生科請假。
四、考勤結果
、蹇记跔顩r公布
1.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及專職教師打卡坐班由校辦公室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狀況。
2.專職教師及行政兼課教師上課由教務科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狀況。
3.校園晚值班由校辦公室負責,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負責,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學生科負責,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
狀況。
、婵记诮Y果處理
1.各負責科室及負責人、批假人應如實填報、簽批,凡發(fā)現不如實填報出勤狀況的,追究職責。
2.各負責部門的考勤狀況公布表,是計發(fā)國家工資及校內勞動津貼的依據。考勤結果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學校勞務津貼、獎金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連續(xù)曠工達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曠工者予以除名。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實行,由校辦公室解釋。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10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病假須持醫(y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yī)院的證明,緊急狀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狀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xù),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狀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務必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狀況下,一節(jié)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jié)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或手續(xù)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xù),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狀況除外),群眾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guī)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jié)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jié)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核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yōu)優(yōu)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下午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tǒng)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jiān)督值勤和統(tǒng)計人員。值勤或統(tǒng)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11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tài)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簽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狀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xù)。
。、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準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內(含一周)請假報到校長批準;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病假人員要帶給醫(y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帶給醫(yī)院住院發(fā)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準(批復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說明:
。、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周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范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yōu)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思考無請假的教師。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12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一、請假制度: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經校委會研究,本學期對教師事假、病假、傷假、婚假、喪假、產假及相應待遇作如下規(guī)定:
1、本考勤辦法實行月統(tǒng)計制,一月一公布,一學期一匯總。一學期請假15節(jié)之內(含15節(jié))每節(jié)扣0.1分,超過15節(jié),每節(jié)扣考勤分0.2分,計入教師綜合考評。
2、遲到、空堂和曠工:未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請假手續(xù)者,在15分鐘之內為遲到,15分鐘之外至40分鐘為曠工,時間在40分鐘以上則累加。遲到一次記事假1節(jié),曠工1節(jié)記事假3節(jié),且因曠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個人承擔。上課期間無故離開教室,記事假1節(jié),超過15分鐘記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處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個人承擔。
3、事假:無特殊狀況不要請假,務必請假者,需事先把個人負責的工作協(xié)調好以后,方可請假,否則以曠(誤)課論處。教職工確因事請假的,向學校提出請假。電話請假時,7節(jié)(含7節(jié))以下向副校長室請假,7節(jié)以上向校長請假,回校后務必補辦請假手續(xù);校內請假3節(jié)以內向辦公室主任請假并履行請假手續(xù),3節(jié)以上須到副校長室請假并履行請假手續(xù),批準后方可請假(未履行手續(xù)而擅自休假者,以曠工計)。3天以上(含3天)須持有關證明到黃樓中心校請假。一天按7節(jié),一周按35節(jié)計。
4、傷、病假:在職教師確因傷、病嚴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能夠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出具鄉(xiāng)鎮(zhèn)以上醫(yī)院證明報校長室批準后方可休息。對長期病假,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經學校、中心校批準后方可休假。
5、喪假: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產假: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病休:貼合病休條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請并報中心校批準后,辦理有關手續(xù),按國家規(guī)定發(fā)病休工資,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8、個人外出學習須持有效證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個人工作之后,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以事假論(學校安排的除外)。
9、對于學校組織的考試、閱卷、開會以及其他群眾活動,一般不予準假,請假者一節(jié)記兩節(jié)。對工作造成損失,有重大失誤者,根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計算均包含公眾假期在內。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師到校門口保衛(wèi)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2、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3、考勤結果按月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4、全體教師,有權監(jiān)督值勤和統(tǒng)計人員。值勤或統(tǒng)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5、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13
一、作息制度
1、教職工務必嚴格執(zhí)行學校規(guī)定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得脫崗,更不得曠工。
2、行管人員(干部、干事、教輔后勤保障人員)、班主任實行剛性坐班制,機電部和電子商旅部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綜合部教師實行半天坐班制,綜合部設立滿勤獎,每月滿勤獎150元/人。
3、實行剛性坐班制行管人員上午7:45-10:45時、下午預備鈴至放學時坐班,班主任上下班與走讀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崗位人員按照崗位要求執(zhí)行;實行彈性坐班制的教師,工作日不得離開本區(qū)及市區(qū),需離開本區(qū)及市區(qū)的,要履行請假手續(xù)。
4、實行坐班制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內的,經個人申請,所在部門批準,學校備案,能夠遲上班半小時,早下班半小時。
5、6:00至21:00之間移動電話務必持續(xù)暢通。
二、群眾活動制度
1、群眾活動指學校召開的全校教職工大會,黨群組織活動,部門安排的會議,學科、專業(yè)教研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安排的重大活動等。
2、凡群眾活動務必嚴格考勤。未經批準中途退場者,視為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的務必向活動組織部門負責人請假。
三、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請假的,均應事先按規(guī)定書面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準。
2、上班期間,教職工因公外出,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中層干部由分管校長批準。
3、病假2天以上者,須持區(qū)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因病、因事未辦理請假手續(xù)不上班者,作曠工論處。
4、經審批的'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參加函授進修的專任教師,務必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調課手續(xù),返校后補上所缺課程,不扣課時津貼。參加函授、進修的行管人員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手續(xù),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結果處理
1、上下班考勤: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考勤,各處室部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職責人。
2、群眾活動考勤:活動的組織部門負責,并匯總公告,學校辦公室負責督查。
3、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教職工,按必須標準扣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員,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及行政處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評優(yōu)評先方面體現。
(1)行管人員和班主任上下班遲到1次扣發(fā)50元、早退1次扣發(fā)100元。教師上課遲到每次扣發(fā)200元、提前下課每次扣發(fā)200元。群眾活動遲到1次扣發(fā)50元、早退1次扣發(fā)200元。
(2)行管人員和班主任曠工半天扣發(fā)200元,曠工一天扣發(fā)300元。教職工群眾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發(fā)200元。教師每曠課1節(jié)扣發(fā)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發(fā)20元,累計病假2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guī)定執(zhí)行。事假每一天扣發(fā)30元,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guī)定執(zhí)行。
(4)尋釁鬧事、吵架斗毆影響惡劣者,除按有關規(guī)定行政處理外,扣發(fā)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5)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釀成治安事件、財產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小學教師考勤制度 篇14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職責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職責心與職責感,提高工作效率,發(fā)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guī)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準假后方可離校。無公務聯(lián)系不串崗,不閑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zhèn)統(tǒng)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狀況匯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guī)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周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帶給鎮(zhèn)級或以上醫(y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范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務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并報教務處批準,
(6)急病或重大特殊狀況可例外,但返校后務必說明理由,并補辦請假手續(xù)。
(7)教職工經批準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
2、凡屬下列狀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準,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xù)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xù)假,但未得到批準,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xù)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jié)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zhèn)級或以上醫(y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簽,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并予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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