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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12 19:15:26 晶敏 制度 我要投稿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現(xiàn)如今,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

  1、總則

  1.1特種機械設備(器具)作業(yè)危險性大,技術性強,管理標準高,為保證特種機械設備(器具)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公司財產(chǎn)不受損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機械設備(器具)安全管理機制的運行過程。

  2、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管理

  2.1公司鍋爐、壓力容器由動力部門統(tǒng)一歸口管理,安全環(huán)保部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負責監(jiān)督。公司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包含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蒸氣鍋爐和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壓力容器:

  a、最高工作壓力(pw)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體靜壓力,下同);

  b、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斷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米,且容積(v)大于等于0.025立方米;

  c、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高于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

  2.2每臺鍋爐、壓力容器的技術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備,并經(jīng)登記、編號,報上級勞動(生產(chǎn)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和領取使用證后,方可投入生產(chǎn)運行。

  2.3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公司)、部門必須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yǎng)、交接班等規(guī)章制度,并加強崗位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操作人員均須經(jīng)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領取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yè)。

  2.4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公司)、部門,必須做好鍋爐、壓力容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進行檢查,組織整修,嚴禁鍋爐、壓力容器帶病運行。

  2.5鍋爐必須按規(guī)定每年進行年檢,壓力容器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

  a外部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b內外部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1—3級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3—4級的每3年至少一次;

  c耐壓試驗每10年至少一次。

  2.6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必須按規(guī)定期限定期進行檢測。動力部門、質保部門、對使用滿檢測期限的鍋爐、壓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應及時統(tǒng)計上報,并組織實施檢測,使用分廠(分公司)、部門不得借故拒絕或拖延。

  2.7鍋爐、壓力容器檢修,要在無壓力情況下,各種介質必須放清、洗盡后才能進行容器的修補,焊接工人必須持有市級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壓力容器焊工合格證》才能操作。

  2.8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公司)、部門或操作鍋爐、壓力容器的人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礙專業(yè)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安全管理、檢查。

  2.9鍋爐、壓力容器新購或技改應循安全準則

  2.9.1凡需購置鍋爐、壓力容器或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技術改造,應由動力部門提出專題報告,由工程部門召集安技、保衛(wèi)、生產(chǎn)、基建、動力等職能部門進行會審(包括會簽),并會同公司規(guī)劃部門、財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立項,經(jīng)公司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實施,任何使用部門不得擅自添置、更換或改修鍋爐、壓力容器。

  2.9.2新購的鍋爐、壓力容器,必須在指定的有制造許可證的專業(yè)制造單位選購。

  3、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3.1公司的起重機械由工程部門統(tǒng)一歸口管理,裝備制造部門負責維修,安全環(huán)保部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負責監(jiān)督。

  3.2公司使用的起重機械,包含橋式起重機、梁式起重機、電梯、簡易升降機以及0.5噸(含)以上的電動葫蘆,都屬管理范圍。

  3.3每臺起重機械的技術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備,并經(jīng)登記、編號、報上級勞動安全部門備案和領取使用證后,方能投入運行。

  3.4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如:限位器、緩沖器、聯(lián)鎖裝置、信號裝置、緊急停止開關、限速器松、斷繩安全開關、掃軌板、轉動部位保護罩、滑線保護擋板等,必須齊全完好,靈敏可靠。供電線路應有鮮明的色標和信號燈。在明顯的部位應標有最大的起重限載噸位,允許乘客的電梯應標明限載人數(shù)。

  3.5使用分廠(分公司)、部門,對帶有駕室的起重機械必須設專人駕駛,對地面操縱的梁式、電動葫蘆等小型起重機械,應指定專人負責。

  3.6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和取得操作證后(專職駕駛人員取得上級勞動部門簽發(fā)的操作證,在地面操縱的非專職人員取得設備部門簽發(fā)的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起重機械的使用分廠(分公司)、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yǎng)及交接班等規(guī)章制度,并加強崗位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yè)。

  3.7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個不吊”:

  a.物體超負荷或鐵水包過滿不吊;b.違章指揮或指揮不明不吊;c.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d.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不吊;e.橫拖斜拉不吊;f.工件上站人不吊;g.氧氣瓶等具有爆炸物件不吊;h.帶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吊;i.埋入地下的物件不吊;j.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3.8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掛鉤人員的指揮,一旦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3.9電梯運載物品時,運載物一定要放置平穩(wěn)、牢靠。不允許客貨混裝,禁止運載易燃易爆物品。

  3.10使用起重機械的分廠(分公司)、部門,應做好起重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組織整修,嚴禁起重機械帶病運行。

  3.11工程部門對使用滿檢測期限需復檢的起重機械,應按市勞動部門的規(guī)定及時統(tǒng)計上報,并組織實施檢測。

  3.12使用起重機械的分廠(分公司)、部門或操作起重機械的人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礙專業(yè)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安全管理及檢查。

  3.13起重機械新購或技改應循安全準則

  3.13.1凡購置新的起重機械或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改造,應由工程技術部召集設備、基建與安技等部門進行會審,并經(jīng)公司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3.13.2新購的起重機械必須在指定的,并有上級勞動部門發(fā)給合格證的專業(yè)制造廠選購。

  3.13.3委托外單位對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大修理,委外單位必須是經(jīng)上級勞動部門認可、并取得資格證書的單位。

  3.13.4列入基建項目中購置、安裝的起重機械,基建部門負責向上級勞動部門“報檢”,經(jīng)檢測取得使用證后,方可移交使用。

  4、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4.1公司機動車輛分成三類,第一類生產(chǎn)服務型載貨車輛,由后勤部門歸口管理;第二類接待用車輛,由總經(jīng)理辦公室歸口管理;第三類員工自備車輛,由保衛(wèi)部門歸口管理。保衛(wèi)部門與后勤部門行使車輛安全管理職能。保衛(wèi)部門負責對車輛的年審、年檢換證、辦照工作和對車輛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保衛(wèi)部門、后勤部門、總經(jīng)理辦公室以及安全環(huán)保部,共同做好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確保安全行車。

  4.2每臺機動車輛的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備,并經(jīng)登記、編號,報請所在地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

  4.3機動車輛整體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視鏡和燈光等裝置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車輛號牌須按指定位置安裝,并保持清晰完好。車輛的噪聲和排放的有害氣體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

  4.4車輛歸屬管理與使用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yǎng)及車輛使用等規(guī)章制度,實行定人定車保管,派車必示安全行車和安全運輸注意事項,嚴按崗位經(jīng)濟責任制執(zhí)行獎懲考核。

  4.5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訓練,經(jīng)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嚴禁無證駕駛,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車輛號牌和駕駛證。

  4.6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發(fā)布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違者必定追究責任,并予處罰,直到依法處理。

  4.7按照有關規(guī)定只允許在公司界區(qū)范圍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含各種電瓶車、推土機、鏟車等),操作人員應該絕對遵從,不準任意和私自駛離界圍。屬于公司內部駕駛機動車輛的人員,應循具體規(guī)定如下:

  a駕駛人員需經(jīng)過上級勞動部門培訓,領取公司內部機動車操作證,方可駕駛車輛;

  b駕駛車輛時,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準駕駛與所持證件不相符的車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駕駛室內不準超額乘坐,車廂內禁止載人;

  c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應斷電關鎖門窗;公司內道路時速在10公里以下;進出分廠(分公司)車間、倉庫拐彎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分廠(分公司)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4.8從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資運輸?shù)娜藛T和車輛,要具有危險物品資格證書方能運行,必須嚴格貫徹執(zhí)行公司發(fā)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guī)定,謹慎和嚴密地組織作業(yè)過程,確保安全行駛裝卸,萬無一失。

  4.9車輛調動或更換駕駛人員時,應認真組織交接。調動的車輛應保持技術狀態(tài)優(yōu)良,隨車工具、附件齊全。交換車輛時應由部門分管領導或車隊長(班長)親自主持交接,并交待注意事項。

  4.10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維護管理

  4.10.1車輛歸屬部門必須貫徹執(zhí)行《gb7258—87》國家標準中對于機動車輛“整車及其發(fā)動機、轉向系、制動系、傳動系、行駛系、照明和信號裝置等有關運行安全的技術要求”,做好行駛車輛的維修和計劃大修理,以及初駛車輛保養(yǎng)的安全技術維護及其管理工作,保證公司所屬各類各種車輛符合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4.10.2車輛安全運行的維修技術管理,應當遵照公司發(fā)布的《交通安全管理細則》及《運輸車輛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組織貫徹實施。

  4.10.3對于不按國家與企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忽略機動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維護和實施,以致行駛車輛技術性能嚴重失控,頻繁發(fā)生重大安全及車輛損壞事故時,必究車輛歸屬部門領導的失職責任。

  4.10.4修理工在試剎車時,需憑車輛操作證在規(guī)定路段并派有監(jiān)護人員方可試車。

  4.10.5車輛在修理期間,不準以任何理由擅自使用或借出外用,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必予嚴肅處理。

  4.11統(tǒng)籌組織安全活動及車輛檢查

  4.11.1組織安全活動:

  a車輛歸管及使用部門每年應當制訂安全活動計劃,定期編寫有關宣傳資料,及時組織所有車輛駕駛學習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及交通安全知識。

  b定期了解、分析駕駛人員的思想狀況和技術素質,幫助他們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車輛管理領導小組每季活動一次,車隊(班)每周活動一次,并作好記錄;駕駛人員應當認真參加每周的安全日學習和車場安全活動,因公外出人員回場后必須補課,活動情況應有記錄備查。

  4.11.2組織車輛檢查:

  a出車前駕駛員必須認真檢查車輛,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行駛途中應當經(jīng)常檢查,及時排除一般故障,發(fā)現(xiàn)嚴重損壞機件可能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繼續(xù)行駛;回場后應及時送修保養(yǎng),使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b車隊(班)應隨機抽查車輛的技術狀態(tài),抽查情況按照規(guī)定進行考核;

  c車輛管理領導小組每季組織安全技術抽查一次,車隊(班)每月普查一次,檢查情況納入部門和崗位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檢查、考核情況應記錄在案。

  5、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管理

  5.1公司的手持式電動工具由工具部門統(tǒng)一歸口管理。工具部門應對內部擁有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做到帳、卡、物相符合。屬于專人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由個人持卡負責保管:公用的,由各部門的庫房或專人立卡負責管理。

  公司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包括手持操作的電鉆、沖擊鉆、電錘、電吹風、電熨斗、電動剪及電動砂輪等。

  5.2外購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擇優(yōu)選購經(jīng)檢驗合格、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產(chǎn)品,并應根據(jù)使用場所的需要,同時考慮配備漏電保護器或安全隔離變壓器。

  5.3專人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在對該電具進行檢查,確認電具絕緣安全可靠后才能使用。凡借用公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須辦理登記手續(xù),每次出借和收回時,庫房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外部檢查,如發(fā)現(xiàn)導線破損、插頭碎裂等缺陷,應立即組織修理,在未修復前,不準再次出借。

  5.4手持式電動工具一律不準私人借出使用。

  5.5手持式電動工具在用三個月后,應由各部門組織電氣人員全面檢查一次,不設電氣人員的部門應委托設備動力部門進行檢測。檢查項目為: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保護接地或接零線連結是否正確和牢固可靠軟電纜或軟線是否完好無損;插頭是否完整不缺;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機械裝置是否完好;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guī)定(一類電動工具大于2兆歐姆,二類電動工具大于7兆歐姆,三類電動工具大于10兆歐姆),并要作好詳細的原始記錄。

  5.6一類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單相三芯、三相四芯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或護套軟線,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接地或接零線。

  5.7所有電動工具的'軟電纜或軟線不準任意拆換,中間不應有接頭。軟電纜或軟線上的插頭不得拆除或任意調換。

  5.8使用場所的保護接地電阻值,必須小于4歐姆。

  5.9對達不到安全技術要求,而又無法修理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各部門應及時提送工具部門所屬總庫予以報廢注銷。

  5.10手持式電動工具合理選用原則:

  5.10.1為保證使用安全,在一般場所應選用二類電動工具。如使用一類電動工具,必須采用其它安全措施。配置漏電保護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器具;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作業(yè)。

  5.10.2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上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點,必須使用二類或三類電動工具。如果使用一類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5.10.3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操作時,應使用三類電動工具。如使用二類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三類電動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二類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電器及二、三類電動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lián)接器等,必須放在外面,同時應有專人在外監(jiān)護。

  5.10.4在特殊環(huán)境如濕熱、雨雪氣候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蝕性的場所作業(yè),使用的電動工具必須符合相應的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6、沖壓機械安全管理

  6.1公司的沖壓機械由設備部門歸口管理。設備部門應對每臺沖壓機械進行登記、編號,建立和健全完整的設備檔案。

  公司使用的沖壓、機械;包含機械壓力機、冷擠壓壓力機、剪板機、沖剪機、板料折彎壓力機。

  6.2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沖壓、機械,按照蘇勞護(81)第41號文件的規(guī)定,一律不準采購和使用。盲目采購的,追究當事部門和采購人員的經(jīng)濟責任;違規(guī)使用的,追究使用部門及操作者的失職責任。

  6.3使用沖壓、機械的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yǎng)、交接班等規(guī)章制度,并加強崗位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領取操作證方許獨立操作。操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yè)。

  6.4沖壓、機械的作業(yè)場所,必須保持道路暢通,地面平整,物件堆放齊整,高度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存在歪斜、滑動、傾斜的危險跡象。

  6.5沖壓、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保護控制裝置,應當可靠有效,完整齊全。

  6.5.1沖壓、機械上外露的旋轉部分必須具有牢固的罩、帽、套裝置,腳踏啟動的沖壓床踏板的左、右、上各面都應封閉,伸腳的空間保持寬敞,踏板表面應有防滑設施。

  6.5.2凡屬手進入“模口、創(chuàng)口、剪切口”作業(yè)的沖壓、必須配備使用如光電控制、雙手按鈕、拉手、護板、護爪、擋板、電磁手及手吸盤等安全裝置。如果上述裝置一時還不完備可限期臨時代用勾子、鉗子、鑷子等工具。各種安全裝置和工具必須完好可靠,操作方便,任何人不準拆除或中途停用。

  6.5.3工藝技術人員在編制沖壓工藝時,應將作業(yè)過程中所需用的安全裝置、工具、工裝及器具,在工藝文件上作出明確規(guī)定和明顯規(guī)定和明顯標示。

  6.6從沖壓機械的安全作業(yè)入手,搞好工藝裝備的設計制造及其管理工作。

  6.6.1工藝技術人員必須積極從設備、模具、進接料裝置等方面進行革新改造和選用先進技術,設計與制造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工藝裝備,以保障操作人員的安全作業(yè)。

  6.6.2新設計的模具須經(jīng)工藝調試驗證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和投入使用。

  6.6.3安全模具與不安全模具應有明顯分類標注,其主要區(qū)別以操作者手部能否進入上下模具空間為界。在一般情況下,應盡量使用安全模具,如遇特殊要求,非使用不安全模具時,必須采取合適可靠的安全措施。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

  電力建設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yè),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chǎn)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chǎn)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fā)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yè)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jù)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jīng)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chǎn)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yè)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chǎn)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chǎn)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chǎn)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chǎn)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5性能試驗檢查、抽樣比例與重點檢查項目檢查項目:

  5.1施工車輛:牽引設備都應進行額定負荷、啟動、剎車試驗,必要時進行循環(huán)試驗。

  5.2起重工具:抽樣4-8%,分別做100%、125%額定符合條件下的工作試驗檢查及外型尺寸有無變形或其他異,F(xiàn)象。

  5.3汽、柴油、電動工具:抽樣3-6%進行額定荷載試驗,多次啟動停止,檢查是否超溫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應進行額定荷重試驗,檢查薄弱環(huán)節(jié)與使用壽命。

  6所有的試驗都應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有安監(jiān)人員參加,并做好記錄。

  7大型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經(jīng)必要的培訓工作,使用后應加強機具的管理維修。使用時出現(xiàn)的問題,各隊也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保衛(wèi)處、技術質量處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及工程進度。

  8機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養(yǎng):

  8.1各處的機械、工器具管理部門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負全責,對所發(fā)放的工具必須保證100%的完好率,否則不能發(fā)放。發(fā)放前應使用發(fā)放記錄,退回后應及時修理與保養(yǎng)。

  8.2各項目部、班組在領用工器具時,除填寫領用記錄外,還應認真對工器具的外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還應對所使用工器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8.3各項目部、對、班組內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觀檢查外,還應每月一次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證所使用工器具處在一個合格的狀態(tài)。同時應建立維修記錄。

  8.4凡因機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圍內出現(xiàn)各種不安全現(xiàn)象,都要追究發(fā)放、維修人員的責任。

  8.5所用機械工機具的周期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各處的領導要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由安監(jiān)人員監(jiān)督執(zhí)行。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止生產(chǎn)運行和施工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確保生產(chǎn)運行和施工作業(yè)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安全可靠、安全防范及時到位,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規(guī)定了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有關事項。

  第三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風廠和工程項目施工作業(yè)單位。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四條安全工器具是指保證人身安全的各種防護性工器具及裝置,如:絕緣工具、安全帶、漏電保護器、驗電器、絕緣手套等,此外還包括導鏈、砂輪、電鉆、電動葫蘆、滑輪等工器具。

  第五條工器具使用前,由使用人負責檢查是否有合格證,沒有合格證的不得使用。

  第六條各單位工器具應由專人保管,保管人員必須熟知所管轄工器具性能、使用保養(yǎng)、試驗方法等知識,工器具要做到帳卡物相符。

  第七條工器具應按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有關標準定期試驗、檢查、保養(yǎng),檢查試驗后的工器具要有檢查記錄、檢查日期、檢查數(shù)據(jù)及檢查人簽名。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格的工器具應貼有檢查合格的標志,不合格的工器具應另外存放,絕對禁止好壞工具混放,不合格的工器具嚴禁使用,否則追究相關責任。

  第八條工器具的'試驗周期由各單位安全負責人負責控制,具體實驗周期參照《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部分)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到期時上報公司安監(jiān)部部協(xié)助檢查試驗,如工器具漏檢并由此引發(fā)事故,追究各單位安全負責人責任和相關人員責任。

  第九條工器具借用要有記錄,包括借用日期、歸還日期,禁止將未經(jīng)檢驗或不合格的工器具借出。

  第十條工器具的貯存保管要科學合理,符合有關規(guī)程或行業(yè)標準的要求,避免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壞,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定期抽查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情況并進行考核。由于保管不到位造成安全工器具丟失的由本單位負責。

  第三章

  檢查與考核

  第十一條本規(guī)定由安監(jiān)部部和相關單位負責進行檢查和考核,違反以上規(guī)定條款的將考核責任單位和責任人100~500元,產(chǎn)生不良后果的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并另行考核。

  第四章

  附則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第十二條本規(guī)定由安監(jiān)部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4

  1.目的

  為了確保項目部在施工和生產(chǎn)中對工器具的安全使用、保管和維護過程中的正常運轉,并對其在安全運轉中進行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項目經(jīng)理部所使用工器具(包括小型電動、風動、機械、手動、起重等工器具)的安全使用管理。

  3.職責

  3.1安監(jiān)部負責對工器具使用單位進行監(jiān)督管理。

  3.2工器具使用單位負責工器具的購置、驗收、使用、檢查、定期檢查及報廢處理,并全面負責使用中的管理,使用單位的安監(jiān)人員負責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

  3.3安監(jiān)部負責對本項目經(jīng)理部各單位的工器具安全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管理辦法

  4.1工器具的購置

  4.1.1電動工具購置前要檢查是否有安全認證標記。

  4.1.2購置后,購置單位的工器具管理員要進行驗收,檢驗所購置的工器具是否有產(chǎn)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和電工認證標志,不符合要求的拒收。驗收合格后,建立臺帳進行管理。

  4.2使用

  4.2.1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專機負責制。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4.2.2小型機械和工器具使用人員必須做到:

  a)熟知機械性能,正確使用機械,嚴格遵守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保證機械正常運行。

  b)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各級保養(yǎng),保證機械及其附屬裝置完好、齊全。

  c)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建立的崗位責任制和機械管理制度。

  4.2.3新增添機械工器具在使用前應認真進行試運轉,在試運前操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技術文件、資料、注意事項及操作規(guī)程,并經(jīng)必要的.培訓,掌握技術后合理使用。

  4.2.4機械、工器具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保養(yǎng)規(guī)程,熟練操作技術,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新工人進廠必須經(jīng)過技術培訓、跟機學習、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4.2.5小型機械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如確需超負荷運轉時,必須有可靠的運行資料,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經(jīng)技術安全部門同意后方可作業(yè)。

  4.2.6兩班或三班作業(yè)的小型機械要有交接班制度,同時填好交接班記錄。交接當班任務完成情況、運轉情況、故障處理情況、維護保養(yǎng)情況等,做到有交有接,交接清楚。

  4.2.7當機械發(fā)生故障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及部門,及時排除故障,并做好詳細記錄。

  4.2.8當發(fā)生機械事故時,應馬上報告領導及有關部門,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供真實、詳盡的事故情況,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上報。

  4.2.9應按季節(jié)對機械進行必要的防雨或保溫處理,保證機械安全正常運行。

  4.2.10電氣或實驗室等部門定期檢測和合格標識,建立

  5.記錄

  工器具管理臺帳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5

  1.施工單位選購的機械和工器具必須是專業(yè)生產(chǎn)廠家生產(chǎn)的合格產(chǎn)品,并有出廠證明和試驗報告。

  2.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對所有工器具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需要實驗的.工器具、設備要進行試驗,并認真做好記錄。

  3.對發(fā)給項目抱桿、滑車、鏈條葫蘆、手搬葫蘆、機動絞磨、地錨、牽引走板、抗彎連接器、旋轉器、連接網(wǎng)套、卡線器,在出庫前均要進行外觀檢查,要求使用單位在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范圍和有效期限內使用,在檢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標識。

  4.個人使用的安全帶安全帽、扳手的要自行妥善保管,因故毀壞不能使用時要及時更換,安全帶、安全帽要有“三證”。

  5.施工生產(chǎn)過程中,要有專人對機械及工器具進行維修和管理。

  6.應該報廢的一定要及時報廢不留隱患,工具設備短缺時,要按工程需要及時補齊。

  7.物資供應部門和各施工隊要建立領取、回收、報廢等臺帳,并及時做好記錄。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6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濟南熱電有限公司明湖熱電廠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

  二、內容:

  1職責:

  1.1工具管理員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管理,并建立設備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

  1.2工具管理員負責對電動工器具進行統(tǒng)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時間間隔不超過30天)和發(fā)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

  1.3借用人應在電動工器具出庫前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

  1.4車間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電動工器具的定期試驗工作(時間間隔不超過6個月)。

  1.5電議車間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維修工作,如不能維修交由負責部門統(tǒng)一聯(lián)系外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后由電議車間進行驗證和試驗工作。

  2分類:

  2.1手持電動工器具的分類

  手持式電動工具按防觸電保護方式分為三類(gb4787-94)。

  2.1.1 ⅰ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導線(接地或接零)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2.1.2 ⅱ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結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和金屬外殼兩種。在工具的明顯都位標有ⅱ類工具結構符號“回”。

  2.1.3 ⅲ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chǎn)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2.2移動式機電設備一般屬于ⅰ類工具、電器,帶電體依靠基本絕緣,使用中要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

  3手持電動工具的.選用要求

  3.1在一般場所,為保障使用方便和安全,要優(yōu)先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或設備,則必須采取下面之一的保護措施:

 。1)加裝漏電保護器;

 。2)使用安全隔離變壓器;

 。3)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4)工具或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接保護零線(地線)。

  3.2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必須使用ⅱ類工具或ⅲ類工具。

  3.3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等,應使用ⅲ類工具。

  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這類場所中,對使用的漏電保護器、安全隔離變壓器、控制箱、電源聯(lián)接器等,都必須放在工作場所的外面,并設專人監(jiān)護。

  4電動工器具使用前的檢查

  4.1對于經(jīng)常處于使用狀態(tài)的工具和設備,每次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

  4.1.1手持式電動工具要檢查外殼、把手完好?^牢固,轉動靈活,開關自動復位無失靈、聲音正常。導線連接牢固、無破損,插頭正確、完好。如果是沖擊鉆,還要看一下檔位選擇正確。

  4.1.2移動式電氣設備,要檢查電器外殼和防護的完好,電源線和保護接地(接零)線連接正確。設備上的開關是否靈活有效,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2對停用時間較長的工具和設備,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須進行電氣檢查,電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用萬用表對繞組和開關進行通斷檢查;用500v搖表進行絕緣檢查。

  三、考核:

  按廠綜合考核細則執(zhí)行。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7

  1、在機械設備、工器具壽命的全過程中,通過采取多種形式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消除一切使機械設備、工器具遭到損壞,使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脅,使環(huán)境遭到污染的因素,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從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我項目部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機械設備、起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機械管理員歸口管理

  3.2安全員負責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3.3各施工隊負責實施。

  4、工作內容:

  4.1機械管理員、工具員也是機械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應具有糾正違章,停止機械不安全作業(yè),責令整改和處罰的權力。

  4.2項目部必須有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目標,施工安全體系中必須建立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保證體系,明確各級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職責。

  4.3凡采購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必須是專業(yè)生產(chǎn)廠生產(chǎn)的合格產(chǎn)品,并具有相應的產(chǎn)品質量證明資料、文件。

  4.4工程開工前,由機械管理員、工具員編制機械設備、工器具人員培訓計劃,對機械設備、工器具人員進行機械安全培訓教育。

  4.5工程開工前,由技術科在施工措施或作業(yè)指導書中明確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注意事項,在安全技術交底過程中應同時對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進行交底,安全作業(yè)工作票中也應體現(xiàn)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

  4.6機械設備、工器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過程中必須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嚴格檢查,并填寫相應檢查記錄,只有檢查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者應退場更換,以確保機械設備、工器具在施工使用全過程中處于完好狀態(tài)、安全保護裝置、附件齊全有效。

  4.7對起重機械設備、工器具,還必須按公司《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用具檢查和試驗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送檢,只有具有有效的合格證和準用證的機械設備、工器具方可投入使用,對起重機應驗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所有投入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9堅持“養(yǎng)修并重、預防為主”的原則,施工隊必須嚴格按要求對機械設備、工器具進行定期保養(yǎng)、及時送修,確保機械設備、工器具處于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tài)。

  4.9.1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根據(jù)機械設備、工器具使用情況,按保養(yǎng)間隔編制季度機械設備、工器具保養(yǎng)計劃,并落實完成。

  4.9.2機械設備、工器具保養(yǎng)分為:例行保養(yǎng)、一級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三級保養(yǎng)、轉移前保養(yǎng)、停放保養(yǎng)。各級保養(yǎng)內容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進行。

  4.9.3除上述保養(yǎng)內容外,所有機械設備、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入庫前還應集中進行一次保養(yǎng)、檢查、維修,對不能使用且無法修復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必須進行報廢處理,消除安全隱患。

  4.9.4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應根據(jù)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實際情況編制年度大、項修計劃并落實執(zhí)行。

  4.9.5對機械設備、工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的突發(fā)故障,機械設備、工器具使用單位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修理,嚴禁帶病運行。

  4.10中型以上的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執(zhí)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小型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實行班、組長負責制。

  4.11堅持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操作證審驗制度。

  4.11.1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操作人員應選擇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擔任。

  4.11.2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必須是參加過培訓、學習、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并在人力資源部備案的人員方可取證上崗。

  4.11.3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證每兩年審驗一次,國家相關部門的證件按相關部門規(guī)定審驗,凡審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審驗者不得繼續(xù)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

  4.11.4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人員在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時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的規(guī)定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服從現(xiàn)場人員指揮。但對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

  4.11.5項目部應根據(jù)施工要求編制項目部施工機械人員登記表,并收集機械隊伍資質和人員資格證件等有關資料。

  4.12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在使用中應做到“不超負荷使用、不帶病使用、不盲目使用、不違章使用”。

  4.13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在必須超負荷作業(yè),應經(jīng)過精確計算和編制應急安全措施,但動載不得超過10%的額定負荷,靜載不得超過25%,雙機抬吊的機械不應超過該機80%額定負荷,還必須編制詳細的作業(yè)指導書和安全保證措施,總工程師批準,進行專項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員簽字)后,方可實施,作業(yè)時,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和安監(jiān),機械管理人員必須到施工現(xiàn)場指揮和監(jiān)控實施。

  4.14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檢查

  4.14.1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應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開展日檢點、經(jīng)常檢查及一般檢查等各項檢查工作,對發(fā)現(xiàn)有違反崗位紀律、機械運轉異;虮pB(yǎng)不良、事故隱患、記錄不全等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排除,并做好記錄。

  4.14.2機械管理員、工具員在每次經(jīng)常檢查及一般檢查完成后,應開展一次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例會,及時總結經(jīng)驗,并就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4.15現(xiàn)場暫時不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包括封存、報停等)必須進行檢查、鑒定,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辦法》及《操作規(guī)程》中的要求進行保管,防止損壞及丟失。

  4.16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進行標識,對主要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在機械設備、工器具明顯部位掛牌,標明責任人姓名、簡要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7凡由施工機械原因引起的機械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的機械損失,均定為機械設備事故,要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分析,并按公司《機械設備事故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

  4.18保持機械,工具和工作場所的整齊清潔,從事危險作業(yè)的區(qū)域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8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規(guī)范我公司施工(生產(chǎn))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在購置、使用及檢驗等各階段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生產(chǎn))中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正確與安全使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同時充分發(fā)揮其效能,提高施工(生產(chǎn))水平,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施工(生產(chǎn))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1條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購置

  1、購置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必須購買有制造和試驗資質的廠家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

  2、所購置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chǎn)品標準,并有產(chǎn)品合格證和出廠使用證明書(標明制造廠名稱、地址、生產(chǎn)許可證、生產(chǎn)日期和產(chǎn)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項等)。

  3、自制或改裝的機具,必須按sd165《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經(jīng)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質保資料(包括有關檢測記錄),使用或管理單位應妥善保管。

  第2條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1、各使用(管理)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相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檢查維護和試驗等管理細則以及有關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并報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備案。倉庫及有關管理部門,應建立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進出庫制度和相應的臺帳。

  2、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特種作業(yè)所涉及的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不懂操作規(guī)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員操作。

  3、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單位,應派專人進行經(jīng)常性的檢查(包括外觀檢查、電氣部分絕緣檢查、傳動部分和機械設備性能檢查等)、維護保養(yǎng)(指清洗、除銹、涂潤滑油、刷漆等)以及專人保管。

  4、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須按產(chǎn)品出廠使用說明書或產(chǎn)品銘牌上規(guī)定的額定荷載使用;銘牌脫落的機械設備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應由有關部門重新做好永久性標識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的外觀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破損、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機具外露的傳動裝置(軸、齒輪及皮帶等)、轉動部分及牙口,必須裝設保護裝置,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

  6、機具各種儀表(包括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等監(jiān)測儀表)以及制動器(剎車)、限位、安全閥、閉鎖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7、固定式施工(生產(chǎn))機械設備應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并設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牌。移動式施工(生產(chǎn))機械設備使用時應處于水平狀態(tài),放置平穩(wěn)。

  8、電動機具外殼接地必須良好,絕緣必須可靠。所有電動機具的電源線,應使用橡皮電纜或動力電纜,電動機具使用時其電源側(指電源箱內)必須裝設漏電斷路器(觸電保安器)裝置。

  9、電動、風動機具在運行中嚴禁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能源斷開。不得將機具、附件放在機器和設備上;不得站在移動式梯子或其它不穩(wěn)固的地方使用電動、風動機具。

  10、電動機械設備工作前應先空轉1-2分鐘,待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機械設備運轉時,嚴禁以手觸摸其轉動和傳動部分或直接調整皮帶或進行潤滑等工作。

  12、機械設備除規(guī)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3條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檢驗

  1、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檢驗應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架空電力線路部分)的有關條款,同時參照公司《常用機具報廢標準》和《常用機具定期試驗規(guī)定》執(zhí)行。

  2、起重工器具的'檢查周期為一個月,其試驗周期為一年。

  3、起重工器具的機械設備性能試驗采取抽查方式進行,抽查的比例為該規(guī)格起重工具數(shù)量的30%,,在30%數(shù)量里試驗有不合格的,應全數(shù)試驗。對小于10件的應全數(shù)試驗。

  4、試驗應由經(jīng)過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試驗方式為過載靜負荷試驗。

  5、試驗前應對被試品外觀檢查,對已到報廢標準的不再進行試驗,直接作報廢處理。

  6、年度經(jīng)抽查試驗已合格的當批起重工器具,應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標加以區(qū)別:20xx年為白色;20xx年為紅色;20xx年為黃色;20xx年為綠色。四年為一輪,以后繼續(xù)以此方法標識。

  無此標識或不按年度規(guī)定顏色標識的應視為當年度未做試驗鑒定,現(xiàn)場禁止使用。

  7、所有試驗合格的工器具均應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的格式參照附件四執(zhí)行。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9

  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生產(chǎn))現(xiàn)場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機具使用狀況是現(xiàn)場安全施工(生產(chǎn))的一個關鍵。因此根據(jù)本工程實際情況及有關規(guī)定,為確保安全施工(生產(chǎn)),特制定本制度。

  1、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人員必須納入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本工程的安全組織機構中要機械管理人員參加。

  2、明確各類機械、機具的使用、維護人員,明確各級人員應負有的安全職責。

  3、認真組織有關安全管理和測量/計量設備,機械、機具、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和培訓,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4、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的使用人員必須經(jīng)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

  5、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檢查試驗。使用人員在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做好不適用不合格或以小代大。

  6、開工前,項目部組織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供應、技術、安全等部門的人員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地檢查試驗,對存在的問題的設備及時修理,對存在的不能消除缺陷的堅決不得用于本工程。

  7、所有機械、設備嚴禁“帶病”使用,杜絕使用“報廢品”,不許超負荷使用。

  8、測量/計量、機械、設備必須是專業(yè)生產(chǎn)廠家的合格產(chǎn)品,并具有出廠證明和試驗報告。

  9、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參加施工(生產(chǎn))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工作,做好機械使用的平面設置、操作要求。如有變更,應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提出方案由工地負責人和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新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審定,并重新交底。

  10、機械、機具應實行隨機掛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班組使用的機具和設備,應按規(guī)定周期檢查、保養(yǎng)、并有專人建賬建卡,掛牌運行。

  12、設備的庫存擺放應整潔有序。

  13、中小型、設備操作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14、電力建設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jiān)督、事故調查處理按(電力建設施工機械管理文件匯編)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制度主要依據(jù)《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電力建設施工機械管理文件匯編》。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0

  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試行)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證員工在生產(chǎn)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產(chǎn)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guī)范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據(jù)國家及電力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系統(tǒng)的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員工在生產(chǎn)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產(chǎn)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guī)范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據(jù)國家及電力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系統(tǒng)的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電力安全工器具”系指為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

  第三條本規(guī)定規(guī)范了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報廢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第四條各單位有關部門及專業(yè)人員均應熟悉本規(guī)定,并在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貫徹執(zhí)行。

  第五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系統(tǒng)的生產(chǎn)性企業(yè)和單位以及管理生產(chǎn)性企業(yè)的區(qū)域電網(wǎng)公司、。ㄗ灾螀^(qū)、直轄市)電力公司,其它企業(yè)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國家電網(wǎng)公司統(tǒng)一負責公司系統(tǒng)安全工器具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電力工業(yè)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負責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質量檢測工作,負責發(fā)布電力安全工器具相關信息。

  第八條各單位應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細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對安全工器具實施全過程管理。

  第九條各單位應遵照國家電網(wǎng)公司《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每年列專項資金,?顚S茫糜谫徶煤团渥惆踩て骶摺

  第十條各級安監(jiān)部門是安全工器具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所屬單位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規(guī)定。

  第十一條各單位安監(jiān)部門應設安全工器具管理專責人(或兼職),負責安全工器具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監(jiān)督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的實施。

  第十二條輸變電、供電、發(fā)電、集中檢修和施工企業(yè)管理職責:

  (一)負責制定本企業(yè)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ǘ┴撠熅幹瓢踩て骶哔徶糜媱,并付諸實施。

 。ㄈ﹩挝话脖O(jiān)部門負責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選型、選廠(在上級公布的名單內選擇)。

 。ㄋ模┴撠煴O(jiān)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和報廢工作。

 。ㄎ澹┟堪肽陮Ω鬈囬g安全工器具進行抽查,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車間管理職責:

 。ㄒ唬┸囬g應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職責、分工和工作標準。

 。ǘ┸囬g安全員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責人,負責制定、申報安全工器具的訂購、配置、報廢計劃;組織、監(jiān)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保管、使用等工作;

  督促指導班組開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訓工作。

 。ㄈ┸囬g應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并抄報安監(jiān)部門。

 。ㄋ模┸囬g每季對所轄班組安全工器具檢查一次,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第十四條班組、站、所管理職責:

 。ㄒ唬└靼嘟M、站、所應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試驗報告、檢查記錄齊全。

 。ǘ┕冒踩て骶咴O專人保管,保管人應定期進行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

  發(fā)現(xiàn)不合格或超試驗周期的應另外存放,做出不準使用的`標志,停止使用。個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嚴禁它用。

 。ㄈ⿲ぷ魅藛T進行安全培訓,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定,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ㄋ模┌嘟M每月對安全工器具全面檢查一次,并對班組、車間、廠(局)等檢查做好記錄。

  第三章購置及驗收

  第十五條安全工器具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有關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

  第十六條網(wǎng)省公司、國家電網(wǎng)公司直屬公司對電力安全工器具實行入圍制度。

 。ㄒ唬╇娏I(yè)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每年公布一次電力安全工器具生產(chǎn)廠家檢驗合格的產(chǎn)品名單。

  (二)各網(wǎng)省公司、國家電網(wǎng)公司直屬公司每年在電力工業(yè)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公布的電力安全工器具生產(chǎn)廠家檢驗合格的產(chǎn)品名單中,采取招標的方式確定公司系統(tǒng)內可以采購的電力安全工器具入圍產(chǎn)品,并予以公布。

  對于沒有使用經(jīng)驗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圍試用基礎上,組織有關專家評價后,方可參與招標入圍。

 。ㄈ┗鶎訂挝粚θ雵a(chǎn)品,若發(fā)現(xiàn)質量、售后服務等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安監(jiān)部門反映,查實后,將取消該產(chǎn)品入圍資格,并向電力工業(yè)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通報。

  第十七條基層單位必須在上級(網(wǎng)、省公司或國網(wǎng)直屬公司)公布的入圍產(chǎn)品名單中,選擇業(yè)績優(yōu)秀、質量優(yōu)良、服務優(yōu)質且在本公司系統(tǒng)內具有一定使用經(jīng)驗、使用情況良好的產(chǎn)品,采取招標的方式購置所需的電力安全工器具。

  第十八條采購安全工器具必須簽定采購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生產(chǎn)廠家的責任:

  (一)必須對制造的安全工器具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二)負責對用戶做好其產(chǎn)品使用、維護的培訓工作。

 。ㄈ┴撠煂τ匈|量問題的產(chǎn)品,及時、無償更換或退貨。

 。ㄋ模└鶕(jù)用戶需要,向用戶提供安全工器具的備品、備件。

  (五)因產(chǎn)品質量問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產(chǎn)品生產(chǎn)廠家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取消其同類產(chǎn)品的推薦資格。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1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yè),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chǎn)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chǎn)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fā)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yè)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jù)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jīng)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chǎn)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yè)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chǎn)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chǎn)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chǎn)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chǎn)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為了加強醋酸車間設備班組安全工器具的規(guī)范管理,確保安全工器具的有效及合理使用,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特參照行業(yè)標準及結合公司部門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管理規(guī)定規(guī)定了生產(chǎn)準備部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檢查與考核。

  三、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帽》GB2811—20xx;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帶》GB6095—20xx;

  四、常用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類別

  4、1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主要有: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繩、防墜器、各類防護工作服、防護鏡、防毒用具、防腐蝕手套、防噪聲用具等。

  4、2各類安全圍欄、活動支架、安全網(wǎng)、圍網(wǎng)、升降板、腳扣、梯子等。

  4、3絕緣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主要有:絕緣棒、絕緣檔板、絕緣罩、絕緣夾鉗、驗電筆(器)、絕緣手套、橡膠絕緣靴、絕緣梯、接地線等。

  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職責

  5、1班長的職責

  5、1、1貫徹執(zhí)行公司、部門和車間的有關規(guī)定、標準,管理制度。

  5、1、2負責明確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職責與責任分工,設置班組安全員。

  5、1、3督促、監(jiān)察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落實。

  5、1、4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的配備計劃、更新報廢、借用手續(xù)的初審。

  5、2車間安全員職責

  5、2、1對班長負責,協(xié)同配合車間專職安全員工作,做好班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5、2、2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報廢手續(xù)(以舊換新)、新增工器具申請、借用計劃手續(xù)的辦理,經(jīng)班長初審后報送車間專責安全員。

  5、2、3建立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列出安全工器具清冊,并報送車間專職安全員。

  5、2、4聽從車間專職安全員安排,定期進行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

  5、2、5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的領取、驗收、試驗、保養(yǎng)工作

  六、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要求

  6、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個人配置、公用定點配置

  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醋酸車間根據(jù)安全年度費用計劃的規(guī)定的配置,依據(jù)公司物資采購程序提出計劃,經(jīng)安全生產(chǎn)部審查,報經(jīng)營部采購,由安全生產(chǎn)部登記、建立臺賬后分發(fā)至現(xiàn)場定置點或個人。

  6、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保管

  6、2、1個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個人妥善保管;班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班組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部門專人負責保管,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6、2、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要進行登記并建立臺賬,做到物賬相符,定置管理。

  6、2、3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按規(guī)定分類存放,要防止受潮、霉爛、變形、受熱、機械損傷,不可接觸各種油類、酸堿物質,以防腐蝕。

  6、2、4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不得與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6、2、5班組員工應熟悉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要對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進行登記和常規(guī)檢查,確保安全可靠。

  6、3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定期試驗

  6、3、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yè)中的規(guī)定進行定期試驗。

  6、3、2嚴禁使用未經(jīng)試驗或已超預防性試驗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6、3、3在使用前應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無異常后方可使用。

  6、3、4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放在妥當?shù)牡胤,不可隨意亂放,以免損壞。

  6、3、5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不能代替普通工具移作它用。

  6、3、6絕緣安全工器具的檢查、試驗見《電力安全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試行)。

  6、3、7登高工器具檢查。

  6、3、8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試驗記錄檢查。

  6、3、9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臺賬檢查。

  6、3、10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檢查、使用

  6、3、1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guī)定使用。使用者應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操作方法,凡不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的人不準使用。

  6、3、1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應認真核查合格證上的試驗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并進行使用前的常規(guī)檢查。

  6、3、13不論在什么場所作業(yè)都應使用符合有關安全標準要求的工具。

  6、3、14外界環(huán)境條件不符合使用此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時,不準使用。

  6、3、15使用者的勞動保護用品佩戴不符合《安規(guī)》規(guī)定時不準進行工作。

  6、4梯子的.使用:

  6、4、1梯子使用前必須先檢查后使用,梯子的結構應完整,防止梯子滑移,鎖固裝置應完好,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撐桿裝置應完好。

  6、4、2梯子應有足夠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不允許有歪斜、扭曲變形及其他影響強度的缺陷。梯邊(梁)不得有開裂。

  6、4、3工作時梯子必須放在固定的地平面上,地面上不得有冰雪、油、水等易滑物。

  6、4、4不得兩人或多人蹬在一個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時不得移位,不得調整梯子。

  6、4、5在梯子上工作時,梯與地面的斜角度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頂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最高兩檔不得站人工作。使用者工作點的高度不得超過梯子頂部支撐點。

  6、4、6各類金屬梯不得從事升壓站、電氣設備小室及電氣高壓設備部位的檢查、維護工作。

  6、4、7靠在管道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須有掛鉤或用繩索縛住。使用直梯、拉伸梯一定要有監(jiān)護人或采取綁扎固定措施,并做好防止落物打傷下面人員的安全措施。

  6、4、8禁止把梯子架設在木箱等不穩(wěn)固的支撐物上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使用。

  6、4、9禁止在懸吊式的腳手架上搭放梯子進行工作。

  6、4、10梯子長度不夠而將兩個梯子連接使用時,須用金屬卡子接緊或用鐵絲綁扎牢固,綁扎不得少于3道。

  6、4、11在梯子上工作,應使用工具袋,工具和物件不得上下拋擲。

  6、4、12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時,應設監(jiān)護人或設置臨時圍欄。梯子不得放在門前使用,必須用時,應采取防止門突然開啟的措施。

  6、4、13必須在機械的轉動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時,為避免轉動的機械卷住工作人員的衣服,應在梯子與機械轉動部分之間采取臨時隔離防護措施。

  6、4、14使用任何梯子上下時,都必須面向梯子,手中不允許持帶任何物件。

  6、4、15折梯(人字梯)在使用時,上部角度應以35~40°為宜。上部絞鏈必須牢固,并要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6、4、16使用梯子從事高空作業(yè)時,同時執(zhí)行高空作業(yè)的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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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3

  為防止機械發(fā)生傷人事故和機械設備損壞事件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大型施工機械,必須報審檢驗和審批。未經(jīng)報審驗收的施工機械不得進入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有專門的操作證件。

  二、一般施工機械及工器具,在進場之前,必須進行檢修,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裝置應完好齊全,缺損的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機械不能使用。

  三、預防機械產(chǎn)生的對人體有害的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性射線,振動,噪聲等,必須配置相應措施使有害物質限制在規(guī)定區(qū)域。

  四、工器具必須做到擺放整齊,管理制度健全,無丟失和外流有專人檢查和記錄,施工隊班組,每次使用前要進行班前檢查,對不合格的安全用具應立即銷毀,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設備,應單獨存放。

  五、凡是機電設備,必須設置規(guī)范的接地裝置,牢固的接地,嚴禁線中串聯(lián)接地,嚴禁預約停送電時間的方式進行電氣檢修。必須先切斷電源并接上“禁止合閘”的警示標志。

  六、進入施工現(xiàn)場機械必須掛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專人負責,專人操作,做到施工員先檢查后施工的原則進行作業(yè)。

  七、工程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機械器具安全專項檢查制度,對檢查有問題的設備作好記錄,責令整修。并進行復檢后方可進行使用。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4

  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項目安全、高效運行的關鍵,它涵蓋了設備的.購置、登記、使用、維護、檢修、報廢等全過程管理。具體內容包括:

  1. 設備采購:明確設備選型標準、采購流程和驗收程序。

  2. 設備登記:建立設備檔案,記錄設備基本信息、技術參數(shù)及購置憑證等。

  3. 設備使用: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人員培訓,確保設備安全使用。

  4. 設備保養(yǎng):制定保養(yǎng)計劃,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預防設備故障。

  5. 設備檢修:設定故障處理機制,及時修復設備,保證工程進度不受影響。

  6. 設備報廢:明確設備報廢標準,規(guī)范報廢流程,防止資源浪費。

  內容概述:

  1. 法規(guī)遵從:確保所有設備管理活動符合國家相關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

  2. 安全管理:強調設備操作安全,防止因設備問題引發(fā)的事故。

  3. 績效評估:通過設備使用效率、維修成本等指標,評估設備管理效果。

  4. 財務管理:控制設備購置、運營和報廢的財務支出,提高投資回報率。

  5. 人員培訓:確保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yè)知識和操作技能。

  6. 應急預案:制定設備故障或事故的應急響應措施,減少損失。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

  1、工器具的選購、領取和驗證:工器具的選用、采購必須由項目部技術部門根據(jù)本工程的特點,工藝要求,提出符合安全要求的規(guī)定、標準和數(shù)量清單,根據(jù)實際需要調整數(shù)量提供給項目部,根據(jù)實際情況由項目部決定采購。

  2、采購的工器具,必須是專業(yè)生產(chǎn)廠家生產(chǎn)的合格產(chǎn)品,必須具有出廠證明和試驗報告,新型的工器具要有國家檢驗部門的批準證明。

  3、領用施工隊必須認真驗收核實,對批量較大的工器具應進行必要的使用前試驗試用,做到心中有數(shù)。

  4、工器具的日常檢查:對起重工器具,如抱桿、滑車、雙鉤緊線器、手拉葫蘆、絞磨(機動絞磨)、U型環(huán)(包括抱桿脫落環(huán))、地錨、鋼絲繩和鋼絲繩套等必須在每日使用前進行外觀檢驗。

  5、張力放線設備的各項配套器具,如:卡線器、手拉葫蘆、導引繩、牽引繩、臨錨架、地錨、牽引走板、抗彎連接器、旋轉連接器、蛇皮套,每次使用前必須嚴格進行外觀檢查和必要的試用檢查,不準過負荷使用。

  6、大繩(棕繩、麻繩)、小繩每日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應按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范圍使用并在使用中勤觀察。

  7、公用和個人操作使用的工器具如:飛車、各種梯子、手持電動工具等,除每日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外,在工作中更替使用者,雙方應進行工器具的交接檢驗。

  8、個人用的工器具,實行誰作用誰負責的原則,由所在施工隊隊長和安全員監(jiān)督其使用管理情況,確保使用安全。

  9、工程或分部工程開工前,必須對所有工器具進行全面的'檢查;分部工程結束,必須把使用的工器具集中,進行專門的檢查、維護、修理。該報廢的一定報廢,絕不能留下隱患,短缺的工器具要按工程需要補齊。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6

  1、總則

  工位器具是存放、搬運工件的專用器具。正確使用工位器具可避免在制零件的碰傷、碰毛、觸地,是保證在制零件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企業(yè)實施定置管理、文明生產(chǎn)的重要組成部分。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企業(yè)產(chǎn)品生產(chǎn)過程中工位器具的管理。

  3、職責

  3.1技術科負責工位器具的配置和圖樣設計。

  3.2供應部負責工位器具的制造。

  3.3使用車間負責工位器具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管理。

  4、工作程序

  4.1工位器具的設計

  4.1.1技術科在制訂批量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工藝文件時,按照定置管理和文明生產(chǎn)的要求,組織工位器具的配置與設計,

  4.1.2工位器具由技術科或使用車間承擔設計,技術科負責設計歸口。

  4.1.3工位器具的設計人員熟悉生產(chǎn)過程實用要求,充分聽取使用車間的'意見和建議。

  4.1.4工位器具的設計做到正確、使用可靠、搬運方便和經(jīng)濟合理并逐步實現(xiàn)標準化、通用化。

  4.2工位器具的制造

  4.2.1外購工位器具由技術科提出采購部門負責采購入庫,使用車間按工藝需要辦理領用手續(xù)。

  4.2.2自制工位器具由技術科設計圖紙,并負責制訂材料消耗定額,生產(chǎn)科組織生產(chǎn)制造。

  4.2.3工位器具制造完后,按工位器具編號辦法統(tǒng)一編號,經(jīng)檢驗合格辦理移交手續(xù)。

  4.3工位器具的日常管理

  4.3.1供應部與技術科應設立全廠工位器具總臺帳,專人管理。

  4.3.2各使用車間技術質量負責人負責建立車間工位器具臺帳,報供應部、技術科編制管理制度,負責日常使用管理,定期查對帳目,

  4.3.3工位器具隨工件一同流轉時,應做好交接清點、簽字手續(xù)。

  4.3.4對損壞的工位器具應及時上報維修,對確無使用價值的工位器具辦理報廢。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管理與分工

  1、凡生產(chǎn)中使用的安全裝置和附件、安全疏散設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設施等,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齊全、靈敏、有效,處于技術完好狀態(tài)。

  2、凡在作業(yè)中佩帶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必須經(jīng)常檢驗、正確使用,妥善保管。

  3、各有關部門分工管理各種安全裝置與防護器具。

 。1)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等,工藝過程中溫度、壓力、料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固定滅火裝置;在作業(yè)過程中佩帶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如過濾式防毒面具、氧氣呼吸器等,均由生技部門負責管理。

  (2)屬于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均由動力車間負責管理。

  (3)各種機動車輛的安全裝置,如聲笛、喇叭和制動裝置等,均由綜合部負責管理。

  二、維護與檢修

  1、各種設備及其安全裝置都要有專人負責,經(jīng)常巡回檢查,維護管理使其完整可靠。

  2、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按期檢修。

  3、各種安全裝置要按其有關規(guī)程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校驗。

  4、安全裝置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須經(jīng)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進行。

  5、安全裝置必須經(jīng)有關技術部門進行技術鑒定。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安全裝置除專責維護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亂動。

  三、防護器具的選用與保管

  防護器具的先選與保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根據(jù)作業(yè)性質、條件(空氣中含氧量、毒物濃度)、勞動強度和防護器材性能及其防護范圍,正確選用防護器材種類和型號。

  2、凡空氣中氧含量低于18%(體積),有害氣體含量高于2%(體積)的作業(yè)場所,必須使用隔離式面具,嚴禁使用過濾式面具。

  3、嚴禁使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4、面具使用人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熟知面具結構性能及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5、各種防毒面具,用具用前用后均須仔細檢查過濾式面具的濾毒罐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使其始終保持良好有效,嚴禁使用失效防護器材。

  6、氧氣呼吸器的氧氣瓶壓力在使用時,必須保持100公斤/平方厘米以上,在使用中如壓力降至30公斤/平方厘米時,應撤出現(xiàn)場,每次用后,要進行清洗,周密檢查和重新充氧。氧氣呼吸器必須按固定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7、各種防毒面具應定點存放,專人保管,車間的防護器材要設轉歸保管,按班交接。

  8、各種面具應建卡造冊,定期檢查。

  9、車間應根據(jù)情況備有防爆手電、防毒面具、膠靴、安全帶等急救器材和解毒藥品,以備搶救用。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計量標準器具和檢定裝置的使用維修人員必須清楚設備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二、計量標準的器具應有專人管理,不準外人借作調試用。

  三、計量器具應按使用周期計劃送檢,對超差或超檢周期的計量器具不準繼續(xù)使用。

  四、計量標準器如有損壞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按傳遞系統(tǒng)逐級上報。

  五、計量標準器的技術檔案,維修記錄應統(tǒng)一保管,使用人可以借閱但應負責資料的完整無損。

  六、計量器具應指定專人保養(yǎng)及維護。

  七、在用計量器具,均應保持整潔、完好,如有損壞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更換合格的'計量器具。

  八、對計量器具使用、維護、保養(yǎng)好的員工,可根據(jù)情況給予表揚或獎勵;對不愛護計量器具或損壞器具者給予經(jīng)濟懲罰。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9

  一、安全工器具都應統(tǒng)一編號,并放置在使用時方便拿取的固定地點。

  二、安全工器具應按部頒《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時間進行電氣絕緣試驗,并應有試驗標牌、實驗記錄等。

  三、安全工器具應指定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故意損壞;安全工具室應通風通光、保持干燥、清潔整齊;含有橡膠制品的`工具嚴禁陽光直射暴曬、酸堿油污腐蝕、堅硬物體打擊等。

  四、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須仔細檢查或試驗其是否完好,檢查正常情況下方能使用,否則不能使用。

  五、安全工器具不準外借,且不允許把安全工器具作為一般工具來使用。

  六、安全工器具的清點檢查應作為運行交接班的內容之一,丟失或損壞由當班人負責賠償。

  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0

  隨著現(xiàn)代化生產(chǎn)技術的不斷發(fā)展,各種機械設備和器具在生產(chǎn)扮演著越來越要的角色歡迎。班組工器具是企業(yè)管理的一個要方面,對于提高生產(chǎn)效率、保障生產(chǎn)安全、降低生產(chǎn)成本具有非常要的意。

  一、制度概述

  工器具管理制度是指企業(yè)為規(guī)范班組工的使用、保養(yǎng)、維修、報廢等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該制度旨在確保班組工器具的正常使用和管理,提高生產(chǎn)效率,降低生產(chǎn)成本,保障生產(chǎn)安全。

  二、制度內容

 。ㄒ唬┌嘟M工器具的定

  班組工器具是指用于生產(chǎn)作業(yè)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和器具,包手動工具、電動工具、氣動工具、液壓工具、測量工具、檢測工具、安全防用品等。

 。ǘ┌嘟M工器具的購置

  企業(yè)應按照生產(chǎn)需要和工作任務,制定班組工器具的購置劃,并根實際情況進行采購。采購的班組工器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和企業(yè)要求,具有安全、可靠、經(jīng)濟、易操作等特點。

  (三)班組工器具的`使用

  1、 班組工器具應按照規(guī)定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進行使用,不得超負荷使用或私自改動。

  2、 使用前應對班組工器具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問應及時報修或更換歡迎。

  3、 使用結束后,應及時清洗、保養(yǎng)、歸位,并好使用記錄。

  (四)班組工器具的保養(yǎng)

  1、 班組工器具應定期進行保養(yǎng),包清洗、潤滑、調整等工作。

  2、 保養(yǎng)工作應由專人負責,記錄保養(yǎng)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問并進行維修。

  (五)班組工器具的維修

  1、 班組工器具出現(xiàn)故障或損壞時,應及時報修或更換卓越管理網(wǎng)。

  2、 維修工作應由專人負責,保證維修質量,記錄維修情況。

  (六)班組工器具的報廢

  1、 班組工器具達到使用壽命或因故障無法修復時,應及時報廢。

  2、 報廢工作應由專人負責,記錄報廢情況,并按照規(guī)定序進行處理。

  三、制度執(zhí)行

  企業(yè)應將班組工器具管理制度納入日常管理,加強對制度的宣傳和培訓,確保全體員工遵守制度foo。對于違反制度的行為,應及時進行處理,以保證班組工器具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四、制度總結

  班組工器具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管理的一個要方面,對于提高生產(chǎn)效率、保障生產(chǎn)安全、降低生產(chǎn)成本具有非常要的意。企業(yè)應加強對制度的宣傳和培訓,確保全體員工遵守制度,加強對班組工器具的管理,提高生產(chǎn)效率,降低生產(chǎn)成本,保障生產(chǎn)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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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為加強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為生產(chǎn)服務,保證裝置運行、檢修時的人身及設備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的'工、器具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chǎn)技術科。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相關部門:各部門、車間。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公司各車間土、木、五金工具、電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計量工具由生產(chǎn)技術科歸口管理。

  4.2物管科負責轉報工具的購進計劃,由供應科按計劃購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單獨購買,否則財務不予付款。

  4.3生產(chǎn)技術科負責建立公司工器具臺帳,從工器具計劃轉報到發(fā)放,報廢進行全過程管理,各車間設備員負責本車間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應的工器具臺帳、個人工具必須建立工具登記本,并做到帳帳相符。

  4.4各車間工具嚴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須設專人保管。

  4.5工種變動或工作調動時,個人保管工具必須交回原所在單位方可辦理有關調動手續(xù),各車間應嚴格工具交接,杜絕工具流失,否則按工具流失金額隊所在部門進行經(jīng)濟處罰。

  4.6工具保管人員及使用人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工具,丟失或非正常使用損壞的工具(影響使用性能或報廢),按下列規(guī)定賠償,丟失工具按原價的50~100%賠償,非正常使用損壞的工具按原價的40~100%賠償。

  4.7各車間每季進行一次工具盤點,無論是個人保管工具還是公用工具必須做到帳、卡、物相符。

  4.8生產(chǎn)技術科每年組織1~2次工具清查,日常進行不定期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并視情節(jié)給予一定經(jīng)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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