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證明集錦15篇
在現(xiàn)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對證明都再熟悉不過了吧,證明是證明某個事實的一類文書。一般證明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離職證明,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離職證明1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酒店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酒店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酒店蓋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員工離職證明2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20xx年03月06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 解除 / 終止 勞動關系。
雙方現(xiàn)已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并辦妥離職手續(xù)。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員工離職證明3
[離職證明]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xù)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yè)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離職證明辦理方式
一、可找離職單位人事部辦理或委托朋友公司辦理
優(yōu)點:免費缺點:辦理時間較慢(有些企業(yè)是不愿意開或者開起來要等很久)搭人情
二、也可找市面的'正規(guī)代辦公司,如:北京代辦網但一般則需要幾百元的服務費
優(yōu)點:快速,省心缺點:花費較高
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1、開離職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2、開離職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員工離職證明4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經協(xié)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xù)。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員工離職證明5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xx-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xx-xx年03月06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經協(xié)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xù),離職證明《員工離職證明》。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03月06日
無論員工以什么方式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單位都應該為員工開具書面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如果員工自動離職,那么單位應該是按照員工曠工辭退的。那么單位需要給員工按照事實開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shù),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員工離職證明6
員工離職證明公司開了會有風險嗎?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幫到您!
員工離職證明公司開了會有風險嗎?
原則上以開具一份離職證明為主,否則每個員工都要求多份或是多次開具的話,將會大大增加HR的工作量。
企業(yè)不開具離職證明給離職員工,是否有風險?
案例——20xx年5月31,小王與A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離職當日,公司沒有出具離職證明給小王,因為公司認為小王刪掉了電腦里面的部分資料,屬于交接不完整,按內部規(guī)定公司有權不開具離職證明。20xx年11月初,公司接到小王申請勞動仲裁的應訴資料。小王主張,由于公司沒有依法開具離職證明,導致本人無法再就業(yè),無法獲取新的勞動報酬,故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并以原工資標準賠償其從離職之日起至公司開具離職證明之日止的損失。20xx年3月初,勞動仲裁機構裁決該公司敗訴。
分析——現(xiàn)實中,企業(yè)沒有開具離職證明的原因大致有:1、勞動者拒絕工作交接或交接不完整;2、勞動者無故曠工、不辭而別,企業(yè)難以送達離職證明;3、企業(yè)不知道開具離職證明是法定義務;趧趧诱呔芙^工作交接、交接不完整或者不辭而別,企業(yè)不應該或無法開具離職證明,看起來似乎非常符合常理!然而,法律文件卻規(guī)定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是沒有任何附帶條件的。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guī)定享受失業(yè)保險待遇和失業(yè)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查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該職工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因此,從法律層面分析,原單位不開具離職證明,必然導致勞動者無法入職新單位,從而無法獲取勞動報酬,故原單位需賠償勞動者的相關損失。
司法實踐中,建議——企業(yè)避免或減少法律風險的策略如下:
1、正常情況下,主動開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
2、企業(yè)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確離職證明的開具是離職流程中的最后環(huán)節(jié);但千萬不能寫“不交接即不開具證明”之類的明顯違法條款(注意,操作時還是無條件開具離職證明;此條款僅對勞動者產生心理上的約束作用)。
3、遇到惡意不交接(需有證據證明)卻強烈要求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者,企業(yè)可開具離職證明給他,同時在離職證明中客觀地載明“該員工與本單位尚未交接完畢”。相信勞動者拿到了此證明,也無法入職新單位,因為新單位不會招用尚未交接完畢的勞動者。
4、在工作交接制度中,企業(yè)也可規(guī)定或在合同上約定“勞動者在離職時可以隨時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其離職證明”。此條款是對抗不辭而別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主張企業(yè)沒有開具離職證明,那么他必須先舉證證明他到過人力資源部要求領取該證明。不辭而別的勞動者,是無法舉證證明這一事實的。
員工離職證明7
茲證明xx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此致
敬禮!
公司蓋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8
茲證明xxxx(身份證:xxxxxxxxxxxx)自20xxxx年xxxx月xxxx日至20xxxx年xxxx月xxxx日在我司擔任xxxx部門xxxx崗位,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個人申請準予離職,已辦理所有交接手續(xù)。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員工離職證明9
茲證明XX自20xx年1月2日入職我公司擔任營銷部門銷售崗位,至20xx年10月3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月度銷售冠軍”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xx年10月9日
員工離職證明10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部門)的xx職務),于20xx年x月x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xiàn)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xù)。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簽字:xxx
甲方簽字:xx
20xx年x月x日
員工離職證明11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酒店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1月0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xiàn),經酒店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酒店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員工離職證明12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人事專員職務,至20xx年06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xiàn),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說明:
1、為何要給失業(yè)保險機構一份?因為《就業(yè)服務與就業(yè)管理規(guī)定》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勞動者進行失業(yè)登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和證明原身份的有關證明;有單位就業(yè)經歷的',還須持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者解聘的證明。”
2、離職證明一定要有員工簽收的證據保存,避免今后因勞動者否定用人單位已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律風險。
員工離職證明13
xxxxxx監(jiān)督管理局:
我單位(xxxxxx藥店)員工(xxxxxx)擔任(xxxxxx)崗位,已于xxxx年xxxx月xxxx日離職,同意該人員注銷其本人的《xxx行業(yè)從業(yè)人員上崗證》(證號:xxxxxxxxxx),并已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企業(yè)負責人簽字:xxxxx(單位蓋章)
xxxx年xxxxx月xxx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4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xiàn),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六:離職證明】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xiàn)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xù)。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________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員工離職證明15
離職證明
XXXX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XXXX(部門)的XXXXXXX職務,由于XXXXX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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