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申請書匯總五篇
在人們物質(zhì)精神需求不斷增長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申請書,我們可以將自己的愿望和請求寫進申請書里。什么樣的申請書才是合理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立案申請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立案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住,聯(lián)系電話: 。
被申請人:************派出所
申請事項
請求監(jiān)督被申請人對 涉嫌*********案依法立案偵查。
事實與理由
20××年9月22日晚,申請人就*******本人一事,向******派出所報案,民警將申請人及帶至****派出所制作了事跡并于第二天組織了一次調(diào)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請人多次至被申請人處要求立案,被申請人一直推脫不予立案,并且沒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明知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其行為已違反法律規(guī)定。
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監(jiān)督有關問題的規(guī)定》第四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行政執(zhí)法機關,認為公安機關對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并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發(fā)現(xiàn)公安機關可能存在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情形的,應當依法進行審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綜上,申請人特依法向貴院提起立案監(jiān)督申請,望貴院能查明事實,依法監(jiān)督被申請人立案偵查,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年**月**日
立案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請求介休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監(jiān)督權,責令山西介休市公安局三佳派出所對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財產(chǎn)及財物被爆炸、毀壞、聚眾哄搶一案立案偵查,并找出真兇,將之繩之于法。
事實和理由:
20xx年,馮治強、馮治力、馮志剛共同出資成立了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三佳鄉(xiāng)溫村。占地51畝,建筑面積達2265。96平方米,內(nèi)有價值逾百萬元的變電室、160K瓦變壓器、磅房、磚、砂、鋼材、水泥(標號425)、石子、辦公桌椅、檔案柜、保險柜、帳冊、公司印章等財產(chǎn)。20xx年2月18日下午3時許,一伙人在4臺裝載機的的配合下,炸毀、損毀了我公司的建筑物等固定設施,哄搶了我公司的價值超百萬元的動產(chǎn)。馮治強、馮治力聞訊后立即報案,但張劍副所長、強指導、燕小強等警官到場后,眼睜睜地看著我們的財產(chǎn)被毀、被搶而未采取任何措施。事發(fā)后不久,我公司的土地也被人強行霸占,公司的10000平米碎石硬化地面以及近3000平米水泥硬化地面被全部毀滅。我們多次向介休市公安局反映,要求公安局查出爆炸、搶劫、霸占真兇并繩之于法,得到的卻是介休市公安局莫名其妙的不予立案的答復(介公不立字[20xx]2號、介公復字[20xx]1號)。
我們認為:
1、我們是于20xx年2月18日、3月31日、5月4日報的案,20xx年7月7日我們沒有報案,介休市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所述報案時間與實際不符。
2、在報案材料中,我們要求追究相關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并未指明是三佳鄉(xiāng)溫村村委推倒廠房的,介休市公安局沒有履行偵查的職責。
3、20xx年2月18日,毀損我公司財產(chǎn)的人員使用炸藥炸毀我公司的'固定資產(chǎn),行為人涉嫌爆炸罪。損毀、哄搶我公司財產(chǎn)的組織者、參與者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聚眾哄搶罪。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爆炸、毀壞財產(chǎn)哄搶財物的犯罪行為,介休市公安局卻輕描淡寫地認為不構(gòu)成犯罪。為此,特向貴單位反映,敬請依法督促介休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以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此致
介休市人民檢察院
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組
20xx年3月18日
立案申請書 篇3
申請人:汪某,男,漢族,198x年9月6日出生,住x省x市x縣x鎮(zhèn)x村民委員會海子組13號,F(xiàn)實際居住地:x市x鎮(zhèn)xx(居住一年以上)。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xxxx
案由和申請權依據(jù)
案由離婚糾紛。因貴院立案庭口頭答復汪某與xx離婚案不屬于貴院管轄,代理人認為該答復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一百零八條、一百一十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和第十二條規(guī)定,特此申請。立案申請書。
請求事項
貴院依法糾正,并予以受理。
事實與理由
受原告委托,代理人于xx年6月21日向貴院郵件了汪某與周xx離婚案的起訴材料,xx年7月2日,貴院口頭告知:該案被告xx系xx省x市x縣x鎮(zhèn)x村人,根據(jù)原告就被告原則,受訴法院應為x省x市x縣法院,故貴院無管轄權,口頭答復不予受理。代理人認為貴院該口頭答復有以下不當之處:本案被告xx確為x省x市x縣x鎮(zhèn)x村人,但是,被告于20xx年8月外出不知去向,至今未回過家,郵寄的起訴材料中含有被告原住所地x鎮(zhèn)x村委會對此開具的'證明,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guī)定,原告汪某自20xx年至今一直在貴院所在地x打工,并辦理暫住證。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的規(guī)定。故貴院依法有管轄權。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和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貴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特此貴院依法糾正。此致!
xx市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
申請人:xxx
xx年7月2日
立案申請書 篇4
申請人:王____,女,____歲,住____縣____鎮(zhèn)____村____組
代理人:朱____ , ____律師事務所電話:______________
被申請單位:____縣水務局,住所地:____縣___街____號
請求事項:
請求____縣人民檢察院對____縣水務局“玩忽職守、、行政不作為、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立案查處,對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責成被申請單位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單位____縣水務局是____河____段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門。近年來,被申請單位在河道監(jiān)管上,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行政不作為,對每戶非法采砂經(jīng)營者每年收取20xx元所謂的管理費,不頒發(fā)采砂許可證,也沒有查詢是否有采礦許可證,放縱非法采砂經(jīng)營者隨意采砂,使____河____段河道險象環(huán)生,生態(tài)環(huán)境遭到了嚴重的破壞,給附近居民正常的生產(chǎn)和生活造成極壞的影響,無法保證采砂經(jīng)營者所雇員工的生命安全,留下了巨大隱患,發(fā)生了重大安全事故。
申請人____的丈夫____被非法采砂者____雇傭,在____縣老哈河孤山子村段河道為其采砂。20xx年4月6日,被害人____正常工作,現(xiàn)場作業(yè)的只有______、______和______三人,下午18時左右,____指使被害人由河東岸涉水到河西岸,向下游挪動采砂船,被害人到西岸挪完船返回東岸時,掉入____20xx年8、9月份抽砂時留下的3-4米深的大坑里,溺水身亡。被害人____被____雇傭上工僅七天半時間,工作地點是在岸上,不熟悉采砂船水中作業(yè)的現(xiàn)場情況,雇主也沒有進行安全培訓或告知注意事項,所以慘遭不幸。如果被申請單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對河道實施有效監(jiān)管,而不是,為了一已私利,只收費不管理,就不會發(fā)生____慘死的悲劇。被害人____的死亡與被申請人玩忽職守、行政不作為有著直接的'因果關系。發(fā)生事故后,被害人____的親屬多次找到縣水務局要求其處理此次事故,對非法采砂者進行有效的監(jiān)管和處理,但他們卻推卸責任:“雇主____無證采砂,屬非法采砂,與水務局沒關系,我們管不了!敝率贡缓θ耍甠___已死去三十天多了,還陳尸現(xiàn)場;可與此同時,非法采砂者雖無證經(jīng)營,但因已交縣水務局20xx元所謂的管理費,得到水務局的默許,而有恃無恐,在被害人____陳尸附近,還在繼續(xù)非法采砂。對水務局這種“、行政不作為”的行為,申請人十分氣憤,為了給被害人____討回一個公道,告慰被害人____冤死的靈魂,為了維護附近居民的正常生產(chǎn)和生活,保持良好的生態(tài)環(huán)境。
為此,特提出申請,請求____縣人民檢察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河道主管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河道監(jiān)理人員玩忽職守,,拘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對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之規(guī)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____縣水務局“、行政不作為、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專立案查處,對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責成被申請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暗?款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的規(guī)定,請求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
此致
____縣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_日
立案申請書 篇5
申請人:____,女,漢族,___年__出生,住__省__縣__號,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對____涉嫌搶劫一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____,女,漢族,現(xiàn)住四川省______.
__年__月__號午后,___以自己的手機丟失自認為是申請人撿拾為由,來到申請人家里,當申請人剛打開院門,就被____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請人索要手機,申請人予以否認后,___就用拳腳對申請人進行毆打,發(fā)泄之后____離開。但是____在離開申請人住處大概一刻鐘后,又回到申請人的家里,再次對申請人進行毆打,并強行將申請人佩戴在身的價值__余元的一對金耳環(huán)搶下并欲離開,申請人將____拽住不讓其離開,在此情形下____強行將申請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時周圍鄰居___、___和申請人所在的___看見了案發(fā)情況,及時制止了____的犯罪行為。然后___責令___將被搶的耳環(huán)還給申請人,___將耳環(huán)交給____后她就徑直離開。并且語言威脅“如果申請人不把手機還給她,她要殺申請人全家”。申請人后經(jīng)住院診斷治療為中度腦震蕩,身體多出軟組織損傷。
綜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實,____主觀臆想申請人撿拾其手機,從而無理去鬧,以暴力傷害他人,特別是____在第一次對申請人進行暴力毆打離開后,再次回到案發(fā)現(xiàn)場,明顯是對第一次的'毆打心存不解之氣,自認為自己的損失仍不能得到滿足,從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傷害申請人,并當場竊取申請人的財務,得手后即欲離開,犯罪行為已經(jīng)完成,構(gòu)成犯罪既遂,且____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性質(zhì)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犯罪構(gòu)成要件,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guī)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謝麗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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