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勞動合同15篇[優(yōu)秀]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試用期勞動合同1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本條為預告性解除條款,也稱無過失性辭退,在符合上述三種情形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明確規(guī)定在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但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又排除了第(三)項的適用,即“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這似乎自相矛盾。
我們都知道,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這里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不可避免的會正好遇到勞動者正處于試用期的情形,既然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在試用期內理應也可解除。如果非要把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時段理解為試用期后的“正式合同期”, 那么,既然“正式期”用人單位可依據第四十條第(三)項解除勞動合同,而雙方仍處于互相考察階段的“試用期”卻不能依據該項解除勞動合同,似乎不合情理,顯得本末倒置。
同樣的問題,發(fā)生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身上。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如果勞動者處于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卻不得依據本條解除勞動合同。筆者認為,在符合法定裁員條件及程序下,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guī)定可裁減“正式”員工,卻無法裁減“試用”員工,這不得不令人感到奇怪。難道處于試用期的勞動者的權利還更大于處于“正式期”的勞動者的權利?“試用期”本來就是一個雙方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磨合期,這段時期勞動關系并不穩(wěn)固,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就可離職,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解除合同。既然法律規(guī)定在“正式期”可解除合同,為何要限制試用期內勞動合同的解除?遇到這種情況,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完全可以等多幾天(畢竟試用期不長),等到試用期滿再行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裁員,同樣可達到目的,對于勞動者來說,只是結果遲幾天到來而已,法律做出這種限制意義又何在呢?
試用期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種期限形式:
。、固定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無固定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场⒁酝瓿梢欢üぷ魅蝿諡槠谙。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在其他法律文件中約定的服務期到期時間在本合同到期時間明之后的,按照服務期辦理。
二、工作內容及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廠經營管理實際和(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合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但應征求乙方的意見。
2、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或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經營實際情況)制定。甲方指派乙方臨時性的從事本條第1款工作外的工作的,工作地點按照臨時性工作的地點確定。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天。
。病⒏鶕追浇洜I情況,甲方對乙方的每天的具體工作時間進行編制與安排,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安排。
3、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按照國家法律及甲方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辦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又無法調休的,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及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支付加班加點報酬。
四、勞動報酬
。、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_日前支付乙方工資,遇有假節(jié)日的支付日期順延至節(jié)假日后的第一天。
乙方月工資為元,甲方根據其合法有效的規(guī)章制度可以對該工資數額作出變動。乙方試用期內月工資元。
上述工資數額以乙方每天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計算。甲方因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縮短工時的,可以減少相應的工資。
。、下列情形之一,根據國家及我省相關文件,甲方可以減發(fā)乙方工資且不構成克扣工資行為:
(1)代扣代繳乙方應負擔的稅款、社會保險費的;
。ǎ玻┡浜先嗣穹ㄔ旱人痉、行政機關的司法、執(zhí)法行為的.;
(3)乙方造成甲方損失應承擔對甲方的賠償責任的;
。ǎ矗┮曳竭`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按照規(guī)章制度減發(fā)工資的;
。ǎ担┮曳秸埵录俚模
。ǎ叮┓煞ㄒ(guī)及(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
3、甲方應按時、依法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違反工資支付規(guī)定的,應依據法律的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有雙方分擔或有一方承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配合甲方的行為。
2、甲方根據規(guī)章制度,為乙方提供過節(jié)費、非專業(yè)技術培訓、參加娛樂活動等福利,具體按照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辦理。
六、勞動安全衛(wèi)生
。薄⒓追綉敯凑諊曳煞ㄒ(guī)的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能夠保障乙方人身及財產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工作環(huán)境。
2、甲方應按照法律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
七、保密、服務期及競業(yè)禁止
1、知悉甲方商業(yè)、技術秘密的職工,應與甲方簽訂保密協議及競業(yè)禁止協議。
2、由甲方出資進行了技術培訓的職工,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及服務期協議。
。、上述協議由雙方另行簽訂;相關內容與本合同沖突的,按照保密協議、競業(yè)禁止協議、培訓及服務期協議辦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動
1、乙方有辭職權,但乙方的辭職,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甲方規(guī)章制度、本合同及甲乙雙方或乙方簽訂的其他法律文件。
。、未履行辭職手續(xù)的辭職行為,如不辭而別等,構成擅自離職,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乙方不到單位上班而又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除地震、洪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外,視為自動離職。
。场趧雍贤钠渌獬、終止及變更,參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辦理。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當辦理工作交接,內容包含簽收合同解除通知、合同終止通知書、協助辦理檔案、社保關系移轉、完成單位未了結事務等后續(xù)工作。
。、勞動合同(關系)解除或終止的文書,應以加蓋甲方印章的書面文件為準。
九、通知等文件的送達
。、甲方對乙方送達的通知、處理單等文件,乙方應當簽收。
。病⒁曳揭部梢灾付ㄋ瓦_地址。
乙方指定的送達地址為:。甲方可以按照上述地址郵寄或發(fā)郵件。郵寄或發(fā)郵件后,無退信的,視為送達。
。场⒓追皆谏鲜龇绞骄鶡o法送達時,可以公告。公告為當地報紙或甲方網站。甲方也可以以兩名工作人員作為見證人,把文件留在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在甲方區(qū)域張貼通知,視為送達。
十、規(guī)章制度與本合同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規(guī)章制度辦理。
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經閱讀并知悉。
十一、提示及承諾
請乙方仔細閱讀本合同,有不理解及異議之處,請在簽訂合同前提出,甲方予以解釋。
乙方承諾,乙方已經充分的理解了本合同條款。甲方對與本合同訂立的相關情況,如工作地點、報酬等,在本合同訂立之前已經進行了明確的說明。
十二、合同份數與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自簽訂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20__年__月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3個月,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按月發(fā)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fā)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1200元/月的標準發(fā)放報酬;若在職期間公司所發(fā)放物品有損壞或者遺失的,按照公司購進價格進行賠付。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yǎng)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己瞬缓细裾,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為壹 個月,自20xx 年2 月17 日起至20xx 年 3月 17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銷售部業(yè)務員: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1500元/月+200(績效考核)+獎金+提成,甲方按月發(fā)放。加班工資按 /小時計算。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廠部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 后,按實際數額發(fā)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后薪酬待遇為1500底薪+200(餐貼)+100(話費補貼)?己瞬缓细裾, 將予以解雇。(不得延長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3] )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5
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有限責任公司,現聘用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試用期員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工作部門
____職位(工種):
第二條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后,須經過__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如生病(一般疾病及慢性病)發(fā)生的醫(yī)藥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急診住院發(fā)生的醫(yī)藥費則根據甲方的經營狀況參照南京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結算方法適當給予報銷.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第三條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進行教育培訓.
第五條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guī)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六條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tài)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終止合同或簽定正式合同,本試用期合同自動作廢.
第八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6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在實踐中,大量用人單位為了避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往往在招用勞動者時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與勞動者簽訂一個單獨的試用期合同,約定期限一般為3個月到6個月不等,試用期合同期滿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該勞動者,從而方便勞動關系的處理。用人單位的這些做法是否合法可行呢?
必須明確:試用期內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僅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不僅不能防范用工風險,反而會給用人單位帶來更大的用工隱患。
第一,《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可見,建立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雖然與轉正后的正式勞動關系相比具有靈活用工的特點,但試用期勞動關系也屬于勞動關系的一部分,建立試用期勞動關系,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法律同時賦予了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一個月期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可以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對勞動者的工作能力進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經過一個月的考察,對初步確定與用人單位發(fā)展不悖向,具有培養(yǎng)潛力的人員,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經初步考察明顯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應當說明理由后盡快與其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的手續(xù)。
用人單位應當特別注意一個月的時間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約定工資標準雙倍的`工資,超過一年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勞動合同法》還規(guī)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能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但是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百害而無一益。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試用期期限和勞動權利義務簽訂的試用期勞動合同,被視為約定短期固定期限的正式勞動合同,不具有用人單位對試用期勞動合同的預期法律后果。其次,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具有特殊法定情形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勞動合同因具有短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應當計算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xù)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占用用人單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易于形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增大了用人單位的用工負擔。再次,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不能成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適用試用期的約定及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終止、解除、續(xù)訂等均應當遵循勞動合同的一般規(guī)定,執(zhí)行較試用期用工規(guī)定相比更為嚴格,違背了用人單位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初衷。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的勞動法規(guī)定,在試用期間要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這有利于維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和減少試用期結束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糾紛。
試用期勞動合同7
招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擔任職務。
二、試用期:個月,從20__年__月__日最遲至20__年__月__日止。
三、勞動報酬:
1、試用期內月工資人民幣元。
2、工資按月支付,甲方于次月日支付。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設置和工作條件。
五、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
3、必須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yè)、技術機密。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試用其合同:
1、乙方試用期間遲到3次以上,請假一周以上,或無故缺曠一次以上,甲方可以解除試用合同。
2、乙方有意泄露甲方機密的'。
3、乙方在聘用期間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乙方利用業(yè)余時間兼職,給學校造成不良影響的。
5、合同到期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工作表現突出,成績優(yōu)異或作出重大貢獻的,經園長辦公室批準可提前轉正。
八、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離職,必須前10天通過甲方,否則將以一個月的工資補償給甲方。
九、本合同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代表):
蓋章: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個月,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1、乙方的崗位(工種)為:,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2、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按月發(fā)放。加班工資按 / 小時計算。
4、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
5、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6、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日前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7、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廠部按制度論處。
8、乙方如在報到后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后,按實際數額發(fā)放報酬。
9、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10、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蛘吖室饣驀乐厥殻o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11、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2、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己瞬缓细裾,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13、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1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經雙方簽字后于20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15、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時間:20__年__月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9
適用期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規(guī)定的,勞動者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首先,勞動者是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根據法律規(guī)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再次,對于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勞動者你可以提出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上文內容我們知道,即使是在試用期,用人單位也應該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的行為。勞動合同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一種保障,如果你所在的用人單位不與你簽勞動合同,且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您可以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來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如果單位拒絕,您可以采用法律手段來維權。如果您不知道具體該怎么做時,建議您咨詢網站的勞動爭議方面的專家律師。
試用期勞動合同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個月,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按月發(fā)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fā)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fā)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yǎng)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11
核心內容:在用工過程中,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
濫用試用期現象包括什么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么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
試用期相關規(guī)定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勞動法規(guī)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
試用期多長
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guī)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guī)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
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jié)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
具體規(guī)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
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guī)定試用期為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
這加重了勞動關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yè)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德國《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中規(guī)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能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才可以約定。意大利法律規(guī)定,一般工人的試用期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術人員為三個月,企業(yè)管理人員為六個月。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tài)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三)為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為一年以上。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知識拓展:試用期注意事項
(一)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礎上充分表達各自意見,并就合同條款取得一致后達成的協議。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駕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更不得以強迫命令、脅迫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條款。
(二)同時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yè)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guī)定,
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qū)別對等。
(三)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
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里。不管試用期之后當然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不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四)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guī)定體現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體平等。
如關于勞動合同的解除中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禁止設定變相試用期。
有的用人單位為了規(guī)避法律,約定試崗、適應期、實習期,這些都是變相的試用期,其目的無非是為了將勞動者的待遇下調,方便解除勞動合同。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當明確這些情形按照試用期對待。
試用期勞動合同12
試用期合同與企業(yè)正式勞動合同一樣,同樣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護和維護應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適應,而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各類隱含虛假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性質等欺騙性質信息的維權行為。同時,也是作為企業(yè)初步考察應聘者的能力與潛力的方式,以此來分配和確立應聘者的職能及崗位。本文簡要以案例形式分析了試用期合同的簽訂問題,望對您有所裨益。
一、案例
某公司因工作性質的原因,人員更迭頻繁,為保障公司業(yè)務的順利進行,不斷有新人被招聘進入公司,同時又不斷有員工離開公司。在離職員工中,很大一部分為新招聘員工,他們當中一部分人經過一段時間的試用,公司發(fā)現其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關系;一部分人因感覺不能適應公司的工作強度和工作性質,或不滿意公司提供的工作條件而提出辭職。
暫且不說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嚴格的法定理由和程序,單單與每一個新入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再辦理離職手續(xù),這個過程就讓人力資源部的工作顯得非常龐雜。于是,人力資源部設計了兩種應對這種情況的勞動合同,一種是試用期內暫時不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合格后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另一種是僅對試用期內簽訂的試用期勞動合同。
二、提示
(一)試用期是考察期
大量用人單位為避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履行繁瑣的手續(xù),往往在招用勞動者時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與勞動者單獨簽訂一個3個月到6個月不等的“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合同”期滿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該勞動者。試用期考核過關的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履行勞動職責;未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則直接終止試用期合同,不再轉正錄用。但事實上,用人單位這樣的做法卻是違法的。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是,無論試用期多長期限,崗位有多重要,試用期內都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僅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不僅不能防范用工風險,反而會給用人單位帶來更大的用工隱患。
(二)試用期不能沒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建立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雖然與轉正后的正式勞動關系相比具有靈活用工的特點,但試用期勞動關系也屬于勞動關系的一部分,建立試用期勞動關系,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法律同時賦予了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一個月期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可以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對勞動者的工作能力進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經過一個月的考察,對初步確定與用人單位發(fā)展相符,具有培養(yǎng)潛力的人員,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經初步考察明顯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應當說明理由后盡快與其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的手續(xù)。
用人單位應當特別注意一個月的時間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約定工資標準兩倍的工資,超過一年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僅建立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能成立
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但是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有百害而無一益!秳趧雍贤ā芬(guī)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能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因此,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試用期期限和勞動權利義務簽訂的試用期勞動合同,被視為約定短期固定期限的正式勞動合同,不具有用人單位對“試用期勞動合同”的預期法律后果。
其次,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具有特殊法定情形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勞動合同”因具有短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故而應當計算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xù)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占用用人單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易于形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增大了用人單位的用工負擔。
最后,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不能成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適用試用期的約定及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終止、解除、續(xù)訂等均應當遵循勞動合同的一般規(guī)定,執(zhí)行起來較試用期用工規(guī)定相比更為嚴格,違背了用人單位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初衷。
三、操作
(一)在黃金三十天內簽訂勞動合同
自員工入職的30天內,即從試用期開始就簽訂勞動合同,完善人力資源的管理工作,可以從流程的開端就防止爭議的發(fā)生,免除用工風險和管理過程中不必要的麻煩。
(二)注意招聘技巧,巧妙設計錄用條件
招聘是員工管理的第一個步驟,也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入口環(huán)節(jié),除了嚴格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確定權利義務,防止風險發(fā)生之外,還應對試用期更為重視,特別是試用期可以即時無補償解除的運用要素。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巧妙設計招聘錄用條件,在選拔人才的同時,為試用期內順利處理勞動關系打好基礎。
四、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試用期勞動合同13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合同制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tài)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規(guī)定試用期,其期限的長短由企業(yè)根據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給企業(yè)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為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為了更好履行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之前,應當如實地介紹各自的情況,回答對方提出的詢問。如果在規(guī)定的試用期內,當事人雙方發(fā)現實際情況與對方介紹的情況不相符,有權在試用期內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滿三個月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中,除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醫(yī)療期滿或不能勝任工作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實施《勞動合同法》后,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秳趧雍贤ā穼υ囉闷陂L短限定為: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用人單位需先簽合同再試用,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秳趧雍贤ā访鞔_規(guī)定,該法律實施后,超過規(guī)定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試用期勞動合同14
甲方:
乙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有限責任公司,現聘用 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試用期員工,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作部門: 職位(工種)
第二條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后,須經過 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如生。ㄒ话慵膊〖奥圆。┌l(fā)生的醫(yī)藥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急診住院發(fā)生的醫(yī)藥費則根據甲方的經營狀況參照南京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結算方法適當給予報銷。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第三條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進行教育培訓。
第五條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guī)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六條 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tài)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終止合同或簽定正式合同,本試用期合同自動作廢。
第八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個月,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按月發(fā)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試用期勞動合同五、乙方在試用期內,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fā)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 勞動合同?己瞬缓细裾,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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