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匯總8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
如何理解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實際施工人”
作者 王國章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關的主體主要包括發(fā)包人、總承包人、分包人、第三人、施工人、轉包人、實際施工人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六章第272條:“發(fā)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薄翱偝邪嘶蛘呖辈、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fā)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
人!薄敖钩邪藢⒐こ谭职o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28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是從合法合同的角度規(guī)制行為主體,一般不會以違法合同作為直接規(guī)制的對象,因此,從合同法中有關“施工人”的規(guī)定可以看出,這一概念涵蓋了建設工程施工有效合同中從事施工活動的主體,但不應當包括轉承包和違法分包等無效合同中的“承包人”。正是為了區(qū)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規(guī)定的“施工人”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25條、第26條使用了“實際施工人”概念,這里的'“實際施工人”均指無效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主要有以下幾類:①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的“承包人”;②超越資質等級且在竣工前沒有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③沒有資質等級借用有資質等級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名義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承包人”;④建設工程依法必須進行招投標而未進行招投標或中標無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⑤承包人轉包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⑥違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
據此,司法實踐中,有人認為根據司法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只要欠付農民工的工資,農民工可以直接起訴發(fā)包方索要工資是不正確的,實質上這是對司法解釋的誤解。符合司法解釋中“實際施工人以發(fā)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中的行為主體必須符合“實際施工人”要求,否則以此主張權利將面臨敗訴的風險。
工程合同 篇2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fā)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4.1 適用法律法規(guī):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xx市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及規(guī)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guī)范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yǎng)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規(guī)定為準。
第5條圖紙
5.1 發(fā)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fā)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監(jiān)理
6.1 監(jiān)理單位名稱:
6.2 監(jiān)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監(jiān)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fā)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fā)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并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發(fā)包人工作
8.1 發(fā)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fā)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fā)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wèi)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fā)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huán)衛(wèi)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xù):____________,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fā)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并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 日
第11條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fā)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發(fā)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
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監(jiān)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延期開工如發(fā)生:
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并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發(fā)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發(fā)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暫停施工如發(fā)生:
因發(fā)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工期延誤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fā)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fā)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fā)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fā)生后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向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提出報告。發(fā)包人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fā)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采取的趕工措施:
(3) 發(fā)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___________質量監(jiān)督站鑒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并于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第19條事故處理
19.1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fā)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19.2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合同價款
20.1發(fā)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元
第21條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采用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fā)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fā)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fā)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并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fā)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fā)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日內,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工作進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總造價百分比
金額(人民幣、元)
23.3 發(fā)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后_____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并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xù)后____________日內,發(fā)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 %作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fā)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發(fā)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fā)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fā)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fā)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fā)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采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fā)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fā)包人向承包人發(fā)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批準后方可實施,并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fā)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采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后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fā)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準。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fā)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內組織驗收。發(fā)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xù)后,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fā)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fā)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后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fā)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2) 綠化種植工程:(3) 噴泉、噴灌工程:(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yǎng)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fā)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jié)按原設計品種、規(guī)格更換。
第33條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yǎng)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范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
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 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后即告終止。
第42條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fā)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fā)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
苗木材料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供應
送達
備注
時間
地點
總價合計
工程合同 篇3
發(fā)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鑒于:
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3月29日簽署的編號為GF-20xx-0325的《XXXXX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產300萬件汽車中間軸智能澆鑄新建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變動及建設工程實際情況,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原協議第四項(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第1條內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將合同中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中第四項(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第1條的.工程原簽約合同價下調7%(百分之七),投標清單中各子項目綜合單價按以上比例作相應調整。
2、本協議作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協議未修改部分,按原合同執(zhí)行,法律效力保持不變,原合同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3、本補充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并蓋章后協議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yè)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fā)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yè)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fā)證機關:
資質專業(yè)及等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月日結束工作日期:年 月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yè)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guī)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guī)范如下: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yè)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 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 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職務: , 職稱: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職務: ,職稱: 。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fā)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年月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
。2)在年月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yè)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xù)(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guī)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xù)除外):
(5)在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6)在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fā)包人、監(jiān)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fā)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guī)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yè)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zhí)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huán)保、消防、環(huán)衛(wèi)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guī)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guī)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qū)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qū)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fā)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fā)的發(fā)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人: (簡稱甲方) 與監(jiān)理人:(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委托人在望城區(qū)投資興建的樂都百強物流工程,委托長沙市鴻業(yè)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進行監(jiān)理,乙方負責監(jiān)理招投標的`所有費用和監(jiān)理合同的備案,以及現場監(jiān)理工作和資料竣工驗收備案
監(jiān)理酬金: 81000平方米x12元/平方米=97.2萬元 支付方式: 現場監(jiān)理人員進場后支付總費用的15%,一期主體完成支付總費用的20% ,一期竣工驗收支付總費用的20%,二期主體完成支付總費用的20% ,
二期竣工驗收支付總費用的20%,所有項目完成竣工備案支付5%。 本合同自 20x年 5月30日開始實施,至 20x 年 10 月 30 日完成。
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zhí)一份, 乙方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用工方(以下簡稱甲方):
聘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從事建筑勞務工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用工約定:
1、該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即確定了勞務用工關系。
3、合同有效期: 自簽訂本合同即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4、該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xù)留用乙方,可續(xù)簽合同。甲方不再留用,該合同即時終止;
5、該合同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 7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工作職責:
1、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遵守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3、乙方要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杜絕各類事故發(fā)生。如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作業(yè),出現工傷事故,本人應負相應的責任。
4、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于個人行為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勞動法》規(guī)定予以支付工資報酬。
2、甲方用工期間要建立考勤簿,無償為乙方發(fā)放濰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印制的《勞務工資管理手冊》。
3、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勞動日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凡缺勤者均扣發(fā)當日工資,缺勤超過 10 天,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合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住宿條件及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乙方離開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
五、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執(zhí)行定時工資制的,甲方每月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以個人施工平方量或日工資計算,隨市場價格調動。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應遵循按月發(fā)放、足額發(fā)放、本人領取、現場公示的原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guī)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4、不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造成質量和安全責任事故者;
5、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并影響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yǎng)的`;
7、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七、其它: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根據國家其他相關法律執(zhí)行,并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進行修訂和補充。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4、本協議所稱甲方必須是具備建筑施工資質的建筑業(yè)企業(yè),乙方必須是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5、本協議是乙方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索要勞動報酬的依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
企業(yè)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企業(yè)所在地址: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規(guī)格_________室_________廳。
3.施工面積_________室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廳_________平方米,廚房_________平方米,衛(wèi)生間_________平方米。
4.施工內容(附施工單或施工圖)。
5.委托方式_________。
6.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施工總價_________元(附工程預算書)。其中:材料款_________元;人工費_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_元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種、規(guī)格、名稱(附清單)。
2.工藝標準雙方同意參照中國輕工總會制定的《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guī)范》。
3.施工質量檢查監(jiān)督部門_________。
4.施工過程中如有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簽訂補充合同。
5.質量保修期自工程驗收后起為_________年,保修費用由現任方負擔。
第三條 價款支付
1.包工包料者合同簽約后預付_________%價款,余款竣工驗收后一周內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罰所欠款項的_________%。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3.在施工過程如有項目增減,雙方應簽補充條款增減價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如約保證質量,應返工,費用自負。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應由乙方支付損失費_________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應由甲方支付誤工費_________元。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未經與乙方代表協商私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責任自負。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屆滿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按合同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6.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第五條 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采用下列方式解決:
1.向當地室內裝飾行業(yè)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解決。
2.通過仲裁解決。
3.通過訴訟解決。
第六條 合同變更
1.雙方已達成協議,如有一方要求變更內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簽約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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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內有關保修條款生效,其余條款終止;保修期滿后全部條款終止。
第七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副本視需要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名稱:
二、制作工藝、數量和其他
三、合同總金額:人民幣 (¥ 元)
四、完成時間:年月日前完成制作安裝并交乙方進行驗收。
五、結算方式:乙方先付甲方訂金 元,甲方應開具收據給乙方。甲方按乙方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嚴格按報價工藝完成相關物料的成品制作、安裝并交乙方進行驗收。在乙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據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尾款,共人民幣元(¥ )。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時間付款,逾期未付款者,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五(5‰)收取違約金,直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
2、乙方提供的樣版、設計圖等不夠清晰,規(guī)格不符,甲方已要求更改,但乙方沒有更改而按樣品做出產品時,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出具的樣品、報價單、價格表、訂單確認等文件資料的打印、書寫或其他的錯漏,可以更正,且甲方對此類錯誤不承擔任何責任。
4、如甲方不能準時按質按量制作完成,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三(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要求制作的成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做,并由甲方承擔重做費用。
6、甲方經兩次重做后仍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將已收款返還給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 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提請裁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經辦人:乙方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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