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6篇【精選】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fā)重視,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地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房產情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地產(住宅),該房地產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產價款
上述標的房地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ㄒ唬、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并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二)、甲方應于拿到房產證之日起____天內和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并應在產權過戶手續(xù)辦完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三)、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guī),并按規(guī)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xù)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xié)商,一切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八條:在履約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房屋產權過戶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間過戶,否則乙方將另加______萬元的費用給甲方,即總房款為______萬元。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xiàn)就房屋買賣自愿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甲方自愿將位于賓縣賓州鎮(zhèn) 區(qū)內獨立一二樓(建筑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房屋的出售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xié)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為現(xiàn)金交付,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交付甲方。
第四條 因甲方交房前需要搬家,乙方給甲方一個月的時間,甲方必須在20xx年1月 日將房騰出并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因該房尚未辦理產權證,故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甲方必須把此房的原買賣合同原件及相關票據(jù)均由乙方保管。將來房產證及土地證發(fā)放后甲方必須積極辦理,以及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xù),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xù),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如遇征用、開發(fā)、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 上述住宅的交易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將房及產證交給乙方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也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房屋買賣協(xié)議簽訂后,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房屋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guī)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承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的違約責任;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
(三)違約方承擔房價款20%的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并結清在此之前所發(fā)生的水電暖物業(yè)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 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姓名(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姓名(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將位于 舍 樓 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個月。
二、為了確保雙方利益,房租支付的方式采取押 付 的.方式,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按季度結,每季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yè)費,清潔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xù)租賃,則須提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xù)租賃,則續(xù)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xié)商后可以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七、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提請由當?shù)厝嗣穹ㄔ褐俨谩?/p>
八、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2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ㄒ唬┓课葑溆趚x市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ㄒ唬┳赓U用途: 居住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shù)為: 2 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ㄒ唬┓课葑赓U期自 20xx 年 10 月 1 日至 20xx 年 10 月 1 日,共計 1 年。甲方應于 20xx 年 10月 1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斗课萁桓钋鍐巍罚ㄒ姼郊唬┙浖滓译p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ǘ┳赓U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xù)承租的,應提前 60 日向甲方提出續(xù)租要求,協(xié)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ㄒ唬┳饨饦藴始爸Ц斗绞剑 10000.00元/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壹萬 元整(: 10000.00 )。
。ǘ┭航穑喝嗣駧 壹仟 元整 (: 1000.00)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shù)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乙方承擔: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yè)管理費
。8)上網費
第六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ǘ┮虿豢煽沽е卤竞贤瑹o法繼續(xù)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10 日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shù)摹?/p>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第七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5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60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5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兩 份,其中甲方執(zhí) 1 份,乙方執(zhí) 1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案情]
原告:顧連群。
被告:杜濤。
1993中7、8月間,原告顧連群與被告杜濤口頭商議,由原告將自己擁有產權的座落于本市閔行區(qū)莘莊鎮(zhèn)莘凌路的平房二間(建筑面積為151平方米)以58萬元的價格出售給被告。同年8月12日,原、被告出于少繳稅費等原因,在簽訂由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印制的《房屋買賣契約》時,將上述房屋的買賣價格議定為人民幣30萬元。該契約還載明:被告向原告預付購房定金15萬元,本契約經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批準后,該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同年8月23日,原、被告又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契約》明確莘凌路197號平房二間的買賣價格為58萬元,被告應在1993年8月31日前向原告預付購房款30萬元,原告在收到預付款后2日內交房屋鑰匙給被告,其余28萬元房款在1994中3月底前付清。該契約還載明:交至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房屋總價為30萬元的買賣契約只是為了應付辦理房屋產權證過戶之用,不作為雙方買賣房屋的正式契約,無任何法律效力。
1993年8月31日,被告向原告支付了購房款30萬元,原告也將上述房屋交付被告。1994年1月15日,原、被告前往閔行區(qū)房產交易所辦理有關房屋買賣過戶手續(xù),雙方按房價為30萬元的買賣契約,繳納了有關產權移轉手續(xù)費、契稅、超標費等費用。1994年4月11日,被告又開出了金額為28萬元的轉帳支票一張,用來支付原告剩余房款,后因存款不足,遭信用社退票。同年5月30日及6月2日,被告又分別支付給原告房款4萬元及8萬元。1994年9月
12日被告領取了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并在該處開設了酒家。同年9月30日,被告又開出了二張轉帳支票,金額分別為14。399萬元及2萬元,其中3990元為利息,因支票大寫不規(guī)范及過期支票,又遭信用社退票。原告多次向被告催付其余房款,被告于1994年l1月5日,向原告出具了欠條,言明欠顧連群人民幣16萬元。1995年1月24日,被告又支付給原告3萬元。尚欠的13萬元,原告多次催討未果,逐訴至法院。
原告顧連群訴稱:其為了將平房二間出賣給被告,雙方于1993年8月先后訂立了二份房屋買賣契約,其中12日訂立的契約將房價定為30萬元,23日訂立的契約,將房價定為58萬元。雙方還約定,房價為30萬元的契約只是為了應付辦理房屋產權過戶,不作為雙方正式的房屋買賣契約。后雙方為了少繳稅費,去房產交易所辦理了30萬元房契之交易過戶手續(xù)。被告在辦理過戶手續(xù)前后,共向原告支付45萬元房款,尚欠的13萬元房款,以種種理由拖欠不討。故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給付13萬元。
被告杜濤辯稱:其為了向原告購房,確與原告訂立二份房屋買賣契約。但雙方去房產交易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xù),是按房價為30萬元的契約申報的,該契約應受到法律保護。而房價為58萬元的房屋買賣契約,未獲有關部門批準,是無效的,現(xiàn)原告已得到45萬元,其中15萬元屬不當?shù)美瑧璺颠。對于原告之訴訟請求要求駁回。
該案在審理期間,杜濤對其提出的多支付的'15萬元房款,應由原告返還之說,明確表示不作反訴請求。
[審判]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當事人的民事行嗚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不得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原、被告為達到少繳稅費等目的,惡意串通,故意將雙方談妥的房屋買賣價58萬元,
以30萬元的價格向閔行區(qū)房產交易所申報并辦理有關產權過戶手續(xù),F(xiàn)房價為30萬元的房屋買賣契約雖經房產交易所審核批準,但該契約乃當事人瞞報房價所致,其偷逃國稅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故該契約當屬無效。然房價為58萬元的契約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雙方也確實是在按此協(xié)議履行,只因被告未付清房款而引發(fā)訴訟。鑒于本案的實際情況,本院責令當事人按58萬元的房屋買賣契約補辦有關手續(xù)。對于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以支持。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8條第l款第(4)項、第(7)項、第84條、第l08條之規(guī)定,判決被告杜濤給付原告房屋買賣欠款13萬元。案件受理費人民幣4110元,由原、被告各半負擔。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上訴理由仍是一審時所持的理由,并認為原審法院判決錯誤,二審法院應予改判,駁回顧連群的訴訟請求。原告則要求維持原判。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顧連群與杜濤為達到少繳稅費等目的,故意將雙方談妥的房屋買賣價格人民幣58萬元,以人民幣30萬元的價格向閔行區(qū)房產交易所申報并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的行為是錯誤的,應予批評教育。一審法院責令雙方當事人按人民幣58萬元的房屋買賣契約補辦有關手續(xù)是正確的。一審法院根據(jù)房屋買賣價格人民幣58萬元的契約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杜濤已付給顧連群房款人民幣45萬元,尚欠人民幣13萬元的事實,依法判決杜濤給付顧連群房屋買賣欠款人民幣13萬元是正確的。一審沈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審判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杜濤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并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3條第l款第(1)項的規(guī)定,判決駁回杜濤的上訴,維持原審判決。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4110元由杜濤負擔。
[評析]
解決本案的關鍵,在于如何看待雙方簽訂的房價為30萬元及58萬元的二份房屋買賣契約的效力。
關于房屋買賣價格為30萬元的買賣契約效力問題。眾所周知,房屋的買賣,當事人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雙方之所以簽訂該契約,也正是為了去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國家向當事人征收各種稅費是按房價的一定比率收取的。當事人繳納費用的多少直接與他們申報的交易價格相關。故本案原、被告出于少繳稅費的目的,經合謀故意將早已談妥的58萬元買賣價格,以30萬元向房產交易部門申報并辦理有關手續(xù),其惡意顯而易見。該契約雖經房產交易所審核,被告也已領取了房屋產權證,但該行為是雙方當事人用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其性質是瞞報房價,偷逃國稅,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為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均是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從行為開始時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故30萬元房價的房屋買賣契約當屬無效。如何看待房屋買賣價格為58萬元的買賣契約。該契約所確定的58萬元房價,先由雙方口頭談妥,后又以書面形式確立。在契約中除明確房價外,還規(guī)定房款的支付期限和交房的辦法。并特別載明雙方交到房產交易部門房價為30萬元的契約不是正式契約,只是為了應付產權過戶之用?梢婋p方的房屋交易價為58萬元才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v觀被告支付房款的情況,也不難看出當事人是在按58萬元的契約履行,被告對未給付的款額,也向原告出具了欠條。由于被告對13萬元欠款拖欠不付,才引發(fā)原告訴訟。由于58萬元房價的買賣契約未經房產交易部門審核,故該契約尚未生效。法院在審理中發(fā)現(xiàn)當事人的錯誤行為除進行批評教育外還應責令當事人按58萬元的房屋買賣契約補辦有關手續(xù),補繳有關稅費的差價。使當事人少繳稅費的目的不能得逞,國家利益得以維護。
只要正確把握上述二份房屋買賣契約的性質,法院處理案件也就游刃有余了。據(jù)此,一審法院判決杜濤給付顧連群欠款人民幣13萬元是正確的,對雙方當事人的錯誤行為,以訴訟費各半負擔予以體現(xiàn),也是妥當?shù)。故二審法院駁回杜濤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是正確的。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______ 第一條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自有房屋 出租給乙方作為住宿使用。 第三條 租金定為每月人民幣 元,采用押一付三方式的按季度收取,由甲方開具收款證明。先交租金后用房。
第四條 經雙方協(xié)商在租房期間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有線電視費自租賃之日起由乙方負擔。乙方一次性付與甲方 元做為房屋租賃押金,房屋租賃到期將所有費用結算清后,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在租房期間,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房屋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包括水、電、通信等室內外設施);房屋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
第六條 乙方要按時交納房屋租金,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或變相地由他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第七條 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如甲方需收回另用,必須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
第八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裝修和用途。確需改變用途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且乙方在房屋退租時需將房屋恢復原樣,否則修復費用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第九條 房屋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約定,致使甲方房屋毀壞或人為損害造成的不良影響,乙方應進行賠償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內不得擅自調整房租價格。承租期屆滿時,甲方可根據(jù)市場情況、雙方協(xié)商進行價格調整。雙方協(xié)商不成都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雙方簽定之日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合同執(zhí)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電 話:______ 電 話:______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附件
室內家具明細表
甲方簽字: ___ 乙方簽字: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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