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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學儀器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教學儀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學教學儀器管理制度1
一、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是確保實驗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滿足素質教育及社會服務的`需要。學校必須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積極落實監(jiān)管措施。
二、學校對上級調撥或學校自購的教學儀器必須及時驗收入庫、做帳,做到實驗室有明細帳。明細帳應包括儀器的名稱、編號、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和金額,還要隨時登記每件儀器的進出時間、來源、去向、憑證號碼、順序編號和存放位置。總帳要求準確記載全校每種儀器的數量、金額,每大類儀器的金額和全校儀器總金額,還要反映出每年的變化情況。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儀器應有專室存放,并科學地擺放在儀器櫥中,做到陳列整齊、取用方便、科學合理。櫥外應標明儀器類別、編號、名稱和數量。組合儀器要單箱保管,以防配件散失。
四、貴重精密儀器和未使用過的、新添置設備,要認真學習該儀器說明書和操作手冊,熟悉性能和使用方法,通過培訓后,才能啟用。并建立使用維修記錄卡,以備查閱。
五、儀器儲藏室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風干燥,有排污染設施,做到八防(防火、防盜、防潮、防腐、防塵、防毒、防凍、防震)。落實安全防盜措施。
六、做實驗所需教學儀器,必須提前通知實驗教師做好準備。要及時辦理借用、歸還手續(xù)。實驗教師驗收歸還儀器時,發(fā)現遺失或損壞,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七、對確屬不能修復的教學儀器報損,必須嚴格履行報損手續(xù)。結合教學大綱或教材的變化,要及時更新補充新的儀器,保持教學儀器在數量和品種的動態(tài)平衡。
八、教學儀器權供本校教學使用,一般不得借與外單位和非教學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準方可借出,歸還時如發(fā)現損壞,應視具體情況照價賠償。
九、實驗室要建立技術檔案。對各種技術文件,如實驗室操作規(guī)程、產品說明、線路、圖紙、化學配方、技術標準等要分類編號,妥善保存。
十、學期結束,必須認真進行一次教學儀器清查盤點工作,并向學校報告盤點結果。對需要維修、保養(yǎng)的儀器、器材應采取措施及時維修保養(yǎng)。
十一、嚴禁進行其它活動,嚴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如有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移交時,學校領導須在場,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最后由三方在“實驗室基本情況表”上簽字才算交接完畢。
中學教學儀器管理制度2
一、各種教學儀器都要按要求統一編號,分別計入不同帳目,使帳目、實物和標簽三統一,做到帳物相符。
二、已配發(fā)或購制的精密、貴重儀器,應由有關的教研組長和實驗員共同開箱檢查驗收,判定儀器良好后繳管理員登記、上帳、貼標簽、入柜,定位存放。如拆箱清點時發(fā)現單據與實物不符或有損壞現象,要向主管領導匯報,及時處理。
三、管理員必須按“儀器保管維護制度”做好儀器的管理維護工作,保證儀器的.完好。
四、任課教師必須在實驗前填寫好實驗通知單。演示實驗通知單于三日前交給實驗員;學生分組實驗通知單必須在一周前交給實驗員,以便于統籌安排。實驗員若因故準備不妥,應及時向教師說明情況,并協商做好安排。
五、教學儀器不得借給外單位,若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限期交回,不得影響本校教學。
六、主管領導必須每月檢查一次儀器和管理和使用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管理員有變動或調離實驗室工作時,必須認真做好儀器移交工作。移交時,學校領導應在場監(jiān)督,按帳點物,逐件移交。遇有帳務不符時,應說時情況,落實責任。移交清冊應由三方簽字。
中學教學儀器管理制度3
1、任課教師每學期初應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安排表,并交實驗室。
2、任課教師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材料藥品通知單(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只周填寫)實驗前交儀器管理員以便管理員準備。
3、管理人員接通知單準備好儀器、藥品,應先實驗一次,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向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性能,使用方法,有教師再一次試驗,成功后簽字領走。
4、非本學科教師領用儀器,應填寫在儀器借還登記簿殺上。
5、外單位借用儀器須持介紹信,歸還時要對儀器進行全面檢查,若有損壞,按規(guī)定處理。
6、對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通知單”、“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并把完好情況填在通知單或登記簿上,若有損壞按規(guī)定處理。
7、學生分組實驗后,由任課教師學生但、代表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員復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損,按規(guī)定處理。
8、所有儀器損壞賠償制度
中學教學儀器管理制度4
1、每學期初任課教師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安排表,并交實驗室。
2、實驗前,任課教師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材料藥品通知單(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周填寫)交儀器管理人員,以便管理人員準備。
3、管理人員按通知單準備好儀器、藥品,并予先實驗,確保其性能良好。借出時向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師再一次實驗,成功后簽字領走。
4、學生自主實驗,提前填寫“通知單”,由實驗教師根據具體情況安排。
5、非本學科教師領用儀器,在儀器借還登記簿上進行登記。
6、外單位借用儀器須持介紹信并經校領導批準,歸還時要對儀器進行全面檢查,若有損壞,按規(guī)定處理。
7、對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通知單”、“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并把完好情況填在通知單或登記簿上,若有損壞按規(guī)定處理。
8、學生分組實驗后,由任課教師、學生組長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員復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損,按規(guī)定處理。
9、所有儀器的借用不應超過規(guī)定時限,以保證儀器正常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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