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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
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的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使印章的管理及使用能更好地保證公司的科研、生產、經營工作順利進行,特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 印章的分類和保管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以下印章:
。ㄒ唬┕菊、公司領導私章(由辦公室保管)
。ǘ┖贤瑢S谜拢ㄓ墒袌鰻I銷部保管)
。ㄈ┩鈪f(xié)合同章、物資采購合同章(由品質保證部保管)
。ㄋ模┦聵I(yè)部章、智能部門章以及其他專用章(由直接相關部門保管)
第三條 對印章的保管堅持“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因印章管理不善給公司造成損害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負責人進行處理,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和收回
第四條 刻制印章應遵循制印程序(見附圖1)
第五條 若發(fā)生機構撤銷、變更,應由辦公室收回舊印章。舊印收回,應保存印模,做好登記工作,并存檔備查。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圍
第六條 所有公文應加蓋公司章
第七條 對外交往中的.契約類文書應加蓋印章。
第八條 其他需加蓋印章的文書。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要求
第九條 公司及公司領導的印章,由指定的專人負責保管,并由監(jiān)印人。
第十條 正式公文用印,須持經辦公室主任審核簽字的發(fā)文文稿方可用印。
第十一條 其他印章,應經保管該印章單位的領導或經單位領導授權的其他負責人批準,方可用印。
第十二條 監(jiān)印人發(fā)現用印不符合要求時,有責任向用印人提出,待符合要求后,方可用印。
第十三條 印章要端正清晰地蓋在成文日期上,并做到上不壓正文,下壓成文日期中間的4-7字。
第十四條 用印應遵循用印程序(見附圖2)。
第十五條 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辦公室,并由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實施。
第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2
1、學校校印
凡以學校名義向上級有關部門所作的書面報告請示等,經學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可用校印。
上級各部門要求學校有關部門填報的各種報表經經辦人填好簽字,送交學校主管領導審閱后,方可用章。
我校人員對外聯系工作所開的介紹信以及證明信(證明我校人員的身份,經歷、學歷或其它有關事宜真實性)可用校章。
學校頒發(fā)的各類證書、獎狀、獎品,可用校印。
辦理教職工工作證、學生證、學生畢業(yè)證等證件,可用校印。
2.專用章
學校開的專用支票,轉帳支票,在責任用章后可使用財務專用章。
3.黨支部印章
凡以學校黨支部的名義向教育行政部門黨組寫的請示、匯報材料,經學校支部書記(或副書記)審閱同意以后,可用支部印章。
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培養(yǎng)考查登記表和入黨志愿書上的“支部意見”、“支部決議”欄,以及以支部的.名義,外出聯系工作,黨員調出所轉的組織關系,可使用支部印章。
學校教職工的政審材料以及學生的畢業(yè)升學政審材料可用支部印章。
4.工會印章
以學校工會名義向上級工會組織寫的請示、匯報材料,工會的財務開支,可使用工會印章。
5.其他印章
以教務處、德育處、校團委等部門名義向上級組織寫的請示、匯報材料,填報的各種報表等可使用處室印章。
印章的管理:
1、學校印章由學校行政秘書負責日常管理使用,其它人不得攜章外出辦事。若確需攜章外出辦事應有行政秘書同往按印章使用規(guī)定用章。介紹信,證明信,各種表格等需寫(填)好內容后才用章。
2、財務專用章由學校財務負責人負責日常管理使用。
3、黨支部印章由學校秘書負責日常管理使用。
4、工會印章由工會副主席負責日常管理使用。
5、其它印章由相關處室負責人日常管理使用。
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3
為加強單位印章和用印管理,保障印章及用印安全,使單位各項用印事務安全運行,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印章的使用范圍
1、公章使用:由中心名義簽發(fā)的文件、文書,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等,代表中心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我中心的各類合同、項目協(xié)議、授權書、承諾書及其它需要的'簽章等。
2、其它情況需加蓋公章時,必須由主任簽批。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使用印章須經中心主任、副主任簽字批準,進行統(tǒng)一登記,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
2、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中心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3、對一些行文不規(guī)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拒絕加蓋印章。
4、單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紙頁上使用。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主任簽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5、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主任或副主任取得聯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手續(xù)。
7、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應當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8、有下列情況,公章必須停用:單位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
9、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公章由辦公室統(tǒng)一封存或送相關部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三、印章的保管
1、中心所有公章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員要建立“公章啟用登記表”,按照規(guī)定程序使用,嚴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3、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的保養(yǎng),使用中達到干凈、字跡清晰、色調鮮艷。
4、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調離,需辦理公章交接手續(xù)。
5、公章遺失應及時上報,對外登報作廢。
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4
第一條 印章的管理
公司及與公司業(yè)務相關的各類印章(公司章、法人名章等),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因業(yè)務部門特殊需要,必須單獨保管使用的印信,如財務專用章、合同章等,應登記備案后,由使用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并建立使用印章登記薄?偨浝磙k公室予以監(jiān)
督檢查。
第二條 印章保管員的職責
。ㄒ唬┩咨票9苡≌,不得遺失和交他人代管,如有事外出應向經理辦主任說明情況,以免影響用印。
。ǘ┙浗浝磙k主任同意后方可用印。
。ㄈ⿲Σ话匆(guī)定用印的,有權拒絕用印。
。ㄋ模┯糜r要做到印跡端正清晰,保持用印的嚴肅性。
。ㄎ澹┮龊糜糜挝弧⒂糜∪、用印事項、批準人等相關記錄。
第三條 印章的使用范圍
以公司名義的發(fā)文,上報下發(fā)的各類計劃與總結,各類統(tǒng)計報表、各類專業(yè)人員職稱證:公司頒發(fā)的各類獎狀與證書,對外介紹信、證明信、回復函等。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準用印。
第四條 印章的使用辦法
凡需使用公司印章者,需經經理辦主任同意或經公司總經理簽屬意見后,由公司印鑒管理員負責用印,未經批準不得攜印章外出和空白用印,使用主要領導個人名章時,需經本人同意。
第五條 印章使用的注意事項:
。ㄒ唬┙⒂≌卤9艿怯泝,載明印章名稱、印文、印模和保管人姓名等項。
。ǘ┯≌卤9苋藛T要明確責任,保證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絕對安全,防止印章被濫用或盜用。
。ㄈ┯≌卤9苋藛T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鎖防止被盜,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ㄋ模┮坏┌l(fā)現保管的印章有異常情況,或丟失應該保護現場,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查明情況,迅速處理。
。ㄎ澹┯≌卤9苋藛T要注意保養(yǎng)印章,及時清洗,確保用印時印跡清晰。
第六條 印章的使用:
。ㄒ唬┯糜r首先應檢查是否有部門負責人批準的用章審批單。
。ǘ⿲忛喠私庥糜热,杜絕未經審閱其內容,而盲目用印的現象。
(三)每次用印都應進行登記。
(四)蓋印
1、以單位名義發(fā)出的公文函件必須加蓋單位的印章。
2、機關的正式文件只在文本落款處蓋章。
3、帶存根的介紹信、證明信或公函等要蓋兩處印章,一處蓋在落款處,一處蓋在騎縫線上。
4、凡是在落款處加蓋的印章都要端正蓋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壓正文,下壓成文日期年月日中的4-7個字。
第七條 停用的廢舊印章要請示領導和有關部門做出處理決定,分不同處理情況,或上繳頒發(fā)單位進行切角封存,或由本單位自行銷毀。
第八條 介紹信的管理介紹信是公司出具的一種證明性文件,公司對介紹信的內容及其印章承擔著相應的責任。
因此,公司對其使用必須嚴格管理。開出介紹信或替換介紹信都要履行一定的手續(xù)。
(一)介紹信的'兩種形式:一種是辦公室秘書掌握的具有一定印刷格式的公司介紹信。有制發(fā)單位的名稱,使用人的姓名、職務、事由、時間、有效期、用印等。 另一種是用公司信箋書寫的,為請求或希望證明某種情況而使用的。
(二)開具介紹信的手續(xù)
需要單位介紹信者要先填寫單位介紹信簽批單,經部門批準后,由辦公室秘書據此單填寫介紹信,蓋章后交給需用人。
。ㄈ┳⒁馐马棧
1、辦公室給職能部門出具介紹信時要嚴格履行登記簽發(fā)手續(xù)。
2、使用介紹信者的合法身份和事由要嚴格審核。
3、介紹信要有編號和存根,存根和發(fā)出的介紹信要一致。
4、事后應逐一核查介紹信用途、去向,并予以記錄。應收回全部未使用的介紹信。
第九條 本規(guī)定由經理辦負責解釋,自經理辦公會議審定通過后施行。
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5
為嚴格局印章(指辦公室保管的`局行政和黨組印章)管理,確保印章使用規(guī)范、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局印章由機要秘書保管,未經辦公室負責同志批準,不準帶出檔案室。
二、以局名義發(fā)文、報表等,由機要秘書根據局領導的簽字、批示加蓋局印章。
三、處室業(yè)務需要加蓋局印章的,須由處室主要負責同志簽字。
四、局屬單位業(yè)務需要加蓋局印章,須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經辦公室負責同志批準或報分管局長批準。
五、機關工作人員因私需加蓋局印單,須經處室主要負責同志簽字,辦公室負責同志批準或報局領導批準。
六、除以局名義發(fā)文外,使用局印章必須履行登記備案手續(xù),使用人應清楚地填寫用途、時間并簽名。
七、正確使用印章,加蓋印章要完整、端正、清晰。
八、對外聯系工作出具介紹信涉及人、財、物內容使用局印章時,須由辦公室負責同志同意。
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6
第一條印章是公文的重要內容之一,公文只有用印后才能生效,各單位(部門)應嚴肅認真地做好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第二條各院(部)和處級單位、部門的印章以及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的印章,由學校辦公室統(tǒng)一刻制、頒發(fā)、啟用、回收、銷毀?讨朴≌拢仨殗栏衤男袑徟掷m(xù)。
第三條各單位(部門)應加強印章管理,嚴禁偽造、刻改印章。使用印章必須嚴格審批手續(xù),不得亂用、濫用印章,如有違反,視情節(jié)輕重,按國家有關法令和規(guī)定追究責任。
第四條各單位(部門)印章的使用范圍,應根據各自的職權范圍來確定,不得超越權限使用。
第五條機構調整、印章磨損等原因需刻制印章,要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辦公室審簽并開具介紹信,到指定刻制單位刻制。
第六條“武漢工程大學”,和“中共武漢工程大學委員會”印章,用于對外聯系工作、向上級機關報送公文、報表和以學校名義下發(fā)的各種文件及學生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使用校級印章需經院(部)、處領導核簽后,到學校辦公室用櫻使用校領導名章須經領導本人同意后到學校辦公室用章。涉及重要問題的文件用印需經主管校領導或學校辦公室主任核批,登記后用櫻登記簿應妥善保管,備查。
第七條“武漢工程大學”鋼印,由學校辦公室保管,用于教職工的工作證、退休證、學生的學生證和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結業(yè)、肄業(yè)證書的騎縫櫻使用時,由各職能部門核準總數、統(tǒng)一簽字后,指定專人到學校辦公室統(tǒng)一用櫻其他證件一般不使用鋼櫻
第八條職稱評聘材料、工資福利待遇以及出具家庭情況、進修學習證明等由人事處用;職工水電、住房情況證明由資產與后勤管理處用;辦理臨時居住證、集體戶口、邊境證以及本院師生員工自行車牌照等由保衛(wèi)處用;學生就業(yè)推薦及有關協(xié)議由招生與畢業(yè)生工作處用;申報科研項目、經費、成果鑒定、科研成果登記、評獎材料等必須經科技處審核同意后統(tǒng)一到學校辦公室用印;重大技術合同的協(xié)議,需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后方可用印,各單位(部門)自行用印不能代表學校;在校學生成績證明由教務處用印,已畢業(yè)學生需出示成績證明的到學校辦公室用印;教職工獨生子女證明由計劃生育辦公室用櫻
第九條全校師生員工領取郵件等需加蓋公章者,原則上由各單位蓋章,如確需加蓋學校印章,必須由本人所在單位(部門)出具證明、方可辦理。
第十條全校各院(部)、處級單位(部門)的'印章。應由專人保管。用于以本單位(部門)名義向學校報送的請示、報告和在本院(部)、處內下發(fā)各種資料以及本院(部)學生注冊,或在校內下發(fā)有關業(yè)務事項通知以及對外聯系一般業(yè)務事宜等。
第十一條學校辦公室建立新舊印模檔案,新刻制印章須到學校辦公室備案后,方可啟用,同時舊印章交到學校辦公室統(tǒng)一封存、銷毀,不得自行處理。
第十二條介紹信用印,設立存根,不得在空白介紹信上用櫻
第十三條用印力求端正、清晰,模糊不清的無效,印章位置要騎年蓋日,不壓正文。
第十四條各單位(部門)的印章必須專人、專柜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帶出辦公室,如確需會印時,經領導同意由印章管理人帶章會櫻用印時印章管理人要在常
第十五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條本規(guī)定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7
為了規(guī)范公司印信的使用程序,明確印信的管理與使用責任,避免誤用印信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特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一、印章的使用與管理
1、公司印章的種類及保管
公司的公章及合同章由公司指派綜合辦專人負責保管使用;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以及收款專用章由財務部負責保管使用;公司各部門的.印章由所屬公司負責保管使用。
2、使用印章的審批程序
(1)、凡需加蓋公司公章時,先填寫《用印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持《用印申請表》或經總經理簽批的文件到綜合辦辦理蓋章手續(xù)。
(2)、加蓋合同印章時,憑借總經理簽批后的《合同會簽單》到綜合辦辦理蓋章手續(xù)。
(3)、公司公章、合同章原則上不得拿離公司使用,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拿離公司時,須填寫《印章離司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有關人員在印章保管人的陪同下方可將印章拿離公司使用。
(4)、公司其它印章的使用程序按照印章保管部門制定的使用規(guī)定執(zhí)行。
3、印章保管人的工作要求
(1)、所有需要加蓋印章的文件,只有見到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加蓋,若因總經理外出而無法履行審批程序時,只有取得口頭同意后,方可加蓋印章,并要在事后補簽《用印審批表》。
(2)、印章保管人對沒有公司總經理簽字的用印申請,有權予以拒絕加蓋印章。
(3)、印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辦蓋印。不準在空自信件上蓋印,不準沒經批準加蓋印章。
(4)、凡在落款處加蓋印章時,必須騎年蓋月。
(5)、與外單位的合同、協(xié)議等文件,篇幅超過兩頁者,要加蓋“騎縫章”。
(6)、印章保管人應做好印章的保管工作,平日隨用隨鎖,假日加封,嚴防私用、盜蓋用公章,如因保管人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公司將追究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
(7)、印章保管人需對《用印審批表》進行登記,編號及存檔。
4、其它
(1)、加蓋印章的文字材料的行文。格式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
(2)、新使用印章在啟用前,應將啟用時間、印章式樣通知公司有關部門。
(3)、當印章報廢,停止使用時,應將原件及時上交公司,并向有關部門及時通報,說明原因,標明停用印模,停用時間。公司須及時收回廢用印章,銷毀或歸檔封存。
(4)、印章遺失時,除要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和公安機關備案外,還應依法公告作廢。
二、介紹信的使用與管理
1、介紹信的印制
(1)、公司介紹信由綜合辦負責印制。
(2)、印制的介紹信,應按照統(tǒng)一格式設計,經公司經理會審核備案后,可以安排印刷、使用。
2、介紹信僅為本公司員工外出開展業(yè)務時證明本企業(yè)員工身份和擬辦業(yè)務時使用,不可以作為其它事項的證明材料。
3、介紹信的保管和使用。
(1)、介紹信由公司綜合辦設專人保管,實行使用審批制度。
(2)、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公司員工到外出開展企業(yè)經營范圍內的工作業(yè)務時,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主管經理簽字同意后憑《介紹信使用審批單》,到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介紹信使用審批單與介紹信存根一起存檔。
(3)、介紹信使用審批單上應寫明對方單位名稱,本單位外出人員姓名、人數。具體業(yè)務內容和介紹信有效期限。
(4)、使用介紹信要蓋兩處公章,一處蓋在介紹信存根連接線上,一處蓋在落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