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規(guī)定(精選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1、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lián)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
2、距工作場所40m內,不應有火源并應采取防止著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yè)點40m以外;
3、應使用不發(fā)火星的工具,如銅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層潤滑油脂的鐵制工具;
4、距作業(yè)點10m以外才可安設投光器;
5、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筑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yè)。
6、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
7、操作人員操作前應認真檢查空氣呼吸器氣瓶等各裝置有無缺陷,呼吸面罩有無缺損,試帶時氣密性要好。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報警報警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8、外單位人員在煤氣區(qū)域工作前,由本崗位責任人組織安全教育,布置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9、外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煤氣崗位人員統(tǒng)一指揮。
10、外單位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時,崗位要安排專人負責監(jiān)護并做好記錄。
11、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時,所有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伏。
12、操作完畢后,必須認真清點人員、工具。待確認無誤后通知有關人員,進行下一步工作安排。
安全管理規(guī)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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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站安全領導小組每年度召開12—14次安全專題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由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和車站各班組組長、安全專職人員參加的安全例會。
二、遇緊急情況應臨時召開安全專題會議。
三、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文件、會議指示精神。
2、總結本單位近期內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制訂防范措施,研究布置下步安全工作。
3、研究和處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問題。
4、對發(fā)生一般以上的責任事故的當事人做出處理決定。
5、安全工作例會必須建立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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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站內現場管理,配備專職現場安全管理員,對站內所有車輛進行統(tǒng)一指揮。
2、統(tǒng)一劃分停車區(qū)域,嚴禁車輛亂放亂擺,統(tǒng)一售票,定時發(fā)車的長途客班,車輛按指定庫位進庫,短途流水發(fā)班的車輛,按線路劃分停車、上客區(qū)域。
3、車站廣播室要適時宣傳“旅客乘車須知”,站務員在發(fā)車前除及時向旅客宣傳安全乘車注意事項外,還必須繞車一周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指揮駕駛員發(fā)車。
4、加強“三禁品”的查堵力度,嚴禁“三禁品”進站上車。
5、嚴禁始發(fā)站超載,憑票乘車,如駕駛員要求多裝,站務員有權制止。
6、加強門衛(wèi)管理,嚴禁車站內的車庫、車坪、站門口擺設攤點和圍車叫賣。
7、創(chuàng)造良好候車環(huán)境,保持站內清潔衛(wèi)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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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站內“三禁品”檢查工作由車站負責,車站必須懸掛嚴禁攜帶三品乘車的'大型條幅和禁運物品圖。車站廣播室要反復宣傳攜帶“三品”乘車的危害和有關處罰規(guī)定。
2、查驗“三品”工作要定崗、定人、定點和流動檢查相結合,春運時必須人人開包檢查!叭贰睓z查工作必須實行責任簽章制度,站內由車站主管安全的領導負責把關,誰簽章,誰負責,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員負責。
3、凡查出的“三品”必須統(tǒng)一造冊登記,專人保管,任何人不得講情索回,經車站廣播室宣傳仍攜帶“三品”乘車的旅客除沒收“三品”外,還要進行嚴肅批評教育,態(tài)度惡劣者移交司法機關予以處理。
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嚴肅追究安全事故行政責任,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和《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
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以及《張家界市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車站范圍內負有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個人和部門,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職責而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均應按本制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第三條車站安全領導小組為本制度的實施監(jiān)督機構。
第四條車站站長是本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他安全生產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第五條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而導致發(fā)生下列安全事故的,應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1、車站及公共場所安全事故;
2、火災安全事故;
3、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規(guī)定 3
為強化對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的規(guī)范管理,確保車輛交通安全。經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安全管理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車輛安全行駛管理規(guī)定
1、客戶服務部主任為車輛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送貨車輛安全行駛的教育管理。
2、駕駛員必須經公司考核合格后,領取上崗證方可駕駛車輛。
3、客戶服務部車輛為送貨專用車,除因公配送卷煙外,不準運送其它物品,不準借給外單位使用。
4、因公和配送卷煙用車,由客戶服務部主任派車,并作好派車登記,以便備查。
5、嚴禁私自用車;嚴禁途中隨意帶客或繞道為他人辦私事;嚴禁為他人運帶其它物品;嚴禁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工作時間酗酒或酒后駕車;嚴禁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家中過夜。
6、車輛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安全地點停放,并關閉電路,鎖好車門,以防發(fā)生意外。途中送貨臨時停車,嚴禁逆向停車。
7、客戶服務部主任要加強對車輛的安全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同時要以身作則,自覺遵章守紀,不準公車私用;嚴禁強迫駕駛員為其出私車,駕駛員遇到此類情況應拒絕,并及時報告公司職能部門或直接向領導報告。
8、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并要積極按時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確保行車安全。
9、要加強學習,不斷增強業(yè)務技能,精心維護保養(yǎng)車輛,嚴禁帶故障行駛。
10、加強途中送貨安全防范,熟悉安全應急預案,掌握各種應急措施,并配備必要防衛(wèi)工具,確保人身貨款安全。
二、車輛維修保養(yǎng)規(guī)定
1、駕駛員必須精心維護保養(yǎng)車輛,刻苦鉆研業(yè)務技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定,勤潤滑,勤清洗,并按規(guī)定里程及時例保,確保車況良好。
2、車輛維修保養(yǎng)必須按公司指定的特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保養(yǎng)。維修所需更換的材料清單必須由駕駛員簽字確認,更換大配件必須將舊配件帶回交辦公室(車隊)審驗。
3、車輛維修必須提前向客戶服務部主任報告,并填報車輛維修單,經辦公室(車隊)審核批準后,方可送廠修理,特殊情況可電話報批,先送廠后填報維修單。
4、平時車輛自行保養(yǎng),所需購買的機油及確需更換的常用小配件,必須經客戶服務部車管組組長確認,并報主任批準后方可購買,凡個人自作主張隨意購買的.,服務部不得報銷,由駕駛員自負。
5、車輛送廠維修保養(yǎng)費用一律憑公司車輛維修單,由(車隊長)統(tǒng)一與修理廠結算,并經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長經理室審批。
6、車隊長要認真履行職責,不徇私情,對車輛修理費用結算要嚴格把關,對更換材料清單要逐項核實,從嚴控制,嚴防虛假。
7、辦公室(車隊)要每月對駕駛員和車輛進行考核檢查,實行百分量化考核制度,對檢查、維修保養(yǎng)不到位的進行逐項扣分,并與工資兌現掛鉤。
三、車輛燃油管理規(guī)定
1、車輛耗油標準:東南車為9.5公升/百公里,允許上浮4.5公升/百公里,7-9月可上浮6.5公升/百公里;五菱車為6.5公升/百公里,允許上浮3.5公升/百公里。
2、客戶服務部要在當地選擇信譽較好的加油站購買燃油,并逐臺登記,同時要定期對車輛用油進行審核,發(fā)現異常及時報告。
3、燃油發(fā)票報銷必須經公司車隊長簽字登記后,呈報經理室審批。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4、車隊長應每月對單車耗油進行核算,對超過標準或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報辦公室,嚴格按規(guī)定處罰。
四、車輛安全管理獎懲規(guī)定
1、公車私用的,主任、副主任一次處罰200元,駕駛員處罰100元,同時按考核細則相應扣分;私自將車開回家過夜一次處罰300元,并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再犯不改的,主任、副主任調離崗位,駕駛員一律辭退。
2、凡私自用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由其個人承擔。
3、駕駛員因公用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按照責任區(qū)分作相應的經濟賠償,負全責的賠償費用的70%,最高不超過3000元;負主要責任的賠償費用的60%,最高不超過xxxx元;負同等責任的賠償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1500;負次要責任的賠償費用30%,最高不超過1000元。
4、因駕駛員對車輛檢查不周、缺機油、冷卻液而造成發(fā)動機粘缸事故的,其大修費用由個人承擔,并作辭退處理。
5、駕駛員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主責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作辭退處理。
6、駕駛員因違法、違紀被公安機關罰款或刑事拘留的,作辭退處理。
7、發(fā)生交通事故隱瞞不報的,視情節(jié)輕重作相應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除按照規(guī)定賠償外,作辭退處理。
8、車輛不按公司指定地點停放發(fā)生意外的,駕駛員應負賠償責任,同時要追究服務部主任的責任,并作相應的處罰。
9、工作時間酗酒或酒后駕車的,除按考核細則扣分外,并處罰款200元,造成后果的作辭退處理。
10、駕駛員弄虛作假、耗油嚴重超標發(fā)生異常的,按超標數量全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11、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除按規(guī)定對駕駛員進行處罰外,對服務部主任要追究責任、作出相應的處罰。
12、對安全行車的駕駛員每月獎勵100元,車管組組長獎勵150元,并實行安全行駛公里補貼制度,按百公里補貼4分計算。
13、安全獎及公里補貼發(fā)放,需經車隊審核簽字后報經理室審批。
五、本規(guī)定自xx年12月1日起執(zhí)行。
安全管理規(guī)定 4
1、總則
1.1 目的
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做好防火、滅火及應急救援工作,預防火災發(fā)生,減少火災損失,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確保酒店安全穩(wěn)定生產經營。
1.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門。
2、職責
2.1 總經理職責:對酒店的防火安全負全責。
2.2 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職責:協(xié)助總經理開展酒店消防安全工作,并負直接領導責任。
2.3 保衛(wèi)部職責:
2.3.1 負責組織本酒店消防安全工作,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開展情況。
2.3.2 負責制定并貫徹落實酒店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實現組織健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執(zhí)行有力。
2.3.3 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施設計、施工、驗收的“三同時”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和申報、審批、驗收工作。
2.3.4 根據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和地方標準,按需及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維護,確保完好可靠。
2.3.5 負責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消防四個能力”建設工作,通過培訓,使職工具有:會管理、會檢查、會使用、會報警、會救援等五個基本能力。
2.3.6 負責組織開展專項消防安全檢查,重點防火部位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建筑物的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記錄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2.3.7 負責組織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整改工作,督促消防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的落實到位,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災事故隱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qū)、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2.3.8 負責做好志愿消防隊員培訓,開展消防演練,提高初期滅火技能。
2.3.9 負責動火作業(yè)的審批并監(jiān)護動火作業(yè)施工的消防安全,嚴禁違章、冒險作業(yè)。
2.3.10 負責組織酒店內部一般性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嚴格落實“四不放過”原則。
2.3.11 協(xié)助上級機構對本酒店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2.4 其他部門領導職責:
2.4.1 對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2.4.2 認真貫徹執(zhí)行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督促職工遵章守紀,樹立強烈的消防安全意識,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4.3 定期組織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重點防火部位的.檢查,發(fā)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xié)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
2.4.4 組織本部門志愿消防隊員參加消防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工作,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緊急疏散演練,提高處置突發(fā)事件的應變能力。
2.4.5 嚴格管理、檢查和維護本部門配置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發(fā)現損壞、過期、失壓、遺失時,應主動及時報告保衛(wèi)部,及時整改恢復使用功能。
2.4.6 嚴格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煙管理、嚴格重點防火部位的監(jiān)督管理。
2.4.7 發(fā)生火災時,應立即通報酒店保衛(wèi)部。同時,及時組織搶救,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或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2.5 班組長、安全員職責
2.5.1 負責協(xié)助上級領導開展本部門、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執(zhí)行上級布置的防火工作任務。
2.5.2 教育、督促員工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違章行為,監(jiān)督考核定點吸煙,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5.3 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演練,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技能。
2.5.4 定期組織班組級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電氣防火、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的檢查,發(fā)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或上報協(xié)調整改,主動預防火災事故。
2.5.5 嚴格管理、檢查和維護本班組配置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發(fā)現損壞、過期、失壓、遺失時,應主動及時報告部門領導、保衛(wèi)部,及時整改恢復使用功能。
2.5.6 嚴格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定點吸煙管理、嚴格重點防火部位的監(jiān)督管理。
2.5.7 嚴格執(zhí)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作業(yè)指導書,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yè)。
2.5.8 發(fā)生火災時,迅速向酒店總經理或保衛(wèi)部報告,并帶領員工積極進行搶險救災,做好搶救傷員、疏散人群、保護現場工作。
2.6 員工職責
2.6.1 遵守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工作責任區(qū)的防火安全,自覺做好防火檢查和整改工作。
2.6.2 嚴格執(zhí)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作業(yè)指導書,不違章作業(yè)。
2.6.3 愛護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設施周圍亂堆雜物,不得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
2.6.4 嚴格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申報審批制度、嚴格執(zhí)行定點吸煙管理制度、嚴格易燃易爆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
2.6.5 發(fā)現火警要及時報警,并積極參加滅火救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更換。
3、管理程序
3.1 消防“三同時”的實施
3.1.1 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其實施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三同時”申報、審批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建設項目消防安全設計規(guī)范和生產工藝及環(huán)境要求,做好消防措施的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督促、檢查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實施到位。
3.1.2 項目管理單位選擇有資質的設計及施工單位參與項目設計和建設,并按有關管理規(guī)定與相關方簽訂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的施工合同和安全協(xié)議書,做好統(tǒng)一協(xié)調管理工作。
3.1.3 項目管理單位及時將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公司保衛(wèi)部審批,并按審批意見組織施工。
3.1.4 施工中,施工單位應自覺接受屬地部門、職能部門及監(jiān)理方的監(jiān)督檢查和統(tǒng)一協(xié)調管理,確保消防技術措施的實施到位。
3.1.5 竣工時,項目管理單位應通知公司保衛(wèi)部、工程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等進行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準予投入使用,否則,財務部不予付款。
3.2 動火作業(yè)的審批
3.2.1 各部門及外來施工方在本企業(yè)范圍內實施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向保衛(wèi)部提出動火作業(yè)申請,并填寫《動火作業(yè)申請單》,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fā)生。
3.2.2 保衛(wèi)部接到動火作業(yè)申請后,消防管理人員應到現場查看確認,根據動火作業(yè)審批意見,認真做好現場巡檢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動火作業(yè)監(jiān)護工作。
3.3 電熱器具的管理
3.3.1 有關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的電熱器具,應按規(guī)定到保衛(wèi)部申請備案,自覺接受監(jiān)督和指導,預防火災和觸電事故。未申報的,一律不準使用。
3.3.2 工程部接到電熱器具安裝申請后,應派人現場確認,并指導、協(xié)助安裝。
3.4 消防設施的檢查與維護保養(yǎng)
3.4.1 各部門應對消防設施做好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工作,禁止在消防設施周圍擺放雜物,不準擅自動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已用消防器材應及時通知保衛(wèi)部更換。
3.4.2 保衛(wèi)部專職消防管理人員應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檢、換新、演練工作,確保消防系統(tǒng)設施能正常使用。
4、火災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
4.1 當火警發(fā)生時各單位應嚴格按火災應急救援預案執(zhí)行,及時開展初期救護和滅火、疏散人群、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及時上報救援。
4.2 應急報警電話:
保衛(wèi)部:
工程部:
辦公室:
社會救援:治安110 火警119 交通122 醫(yī)療救護120
4.3 應急準備:
4.3.1 配備消防水栓、自來水水源,其供水應充足、水帶、水槍應齊全完好。
4.3.2 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主要有: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麻袋、沙土、石棉毯、鐵鏟等滅火器材。
4.3.3 配備應急照明燈、通訊工具、交通工具、軟木塞、防毒面具、口罩、手套、防護服、防護鞋、繩索、強制通風設施等。
4.4 應急響應:
4.4.1 迅速切斷電源、氣源,撲救初期火災,開展自救和互救,避免混亂、防止煙氣吸入、及時報警、保護現場。
4.4.2 搶險救災人員及時出警,專人指揮,迅速搶救傷員、疏散被困人員、搶救貴重物資、評估災情、上報救援。
4.4.3 堅持先救人后滅火,先控制后滅火,先重點后一般原則,防止事故擴大。
4.4.4 正確選擇滅火技術和方法控制火勢,滅火時盡量選擇上風位或側風位、正確著裝及個人防護,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開展救援工作。
4.4.5 醫(yī)療救護隊做好現場急救或轉院急救,注意救援人員身體狀況和健康。
4.4.6 做好清場工作,清點搶險救援人員,評估災情,并及時匯報。
5、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5.1 發(fā)生無人受傷、燒毀財物損失小、使用滅火器就可撲滅的明火,事件調查處理由事故部門召集相關人員針對火警事故的發(fā)生原因、責任、防范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并記錄建檔保存,上報酒店保衛(wèi)部備案。
5.2 發(fā)生有人受傷或燒毀財物損失或部門不能立即撲救的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保衛(wèi)部召集相關人員對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原因、責任、防范措施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并記錄建檔保存。
5.3 發(fā)生酒店無能力控制的火災,保衛(wèi)部配合公安消防機構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辦事,并記錄建檔保存。
5.4 獎懲辦法按《安全績效考核管理規(guī)定》相關條款執(zhí)行。
6、培訓教育
6.1 新入職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保衛(wèi)部做好消防基本知識及企業(yè)消防管理制度、滅火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
6.2 外來人員由接洽單位召集,保衛(wèi)部實施培訓、教育,并做好對相關方的管理與協(xié)調工作。
6.3 全體員工應積極參與酒店組織的消防培訓或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滅火或緊急疏散演練,提高火災初期的補救和應急救援能力。
7、附則
7.1 本制度由保衛(wèi)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7.2 本制度自印發(fā)施行之日起執(zhí)行。
安全管理規(guī)定 5
1.目的
為保證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發(fā)生。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車間的所有用電設備和操作。
3.工作制度
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
高壓配電室只準持證電工操作,并嚴格執(zhí)行電工操作規(guī)程,經常監(jiān)視變電室和低壓室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發(fā)生故障由電工處置。
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兩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
配電室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停電時,先?諝忾_關,后停閘刀開關;
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每臺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梢院祥l送電。 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遇上加班時,加班后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按安全消防規(guī)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要經常檢查樹脂、溶劑輸送管的防靜電鋼絲是否妥善接到管頭上。
輸送泵、風扇接地電源線,嚴禁人踩車壓,有違反者,一經發(fā)現,要立即報告及檢查處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4.注意事項
車間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維修部,不得私自處理。
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fā)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維修部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配電室不能堆放雜物,要定期做清潔,經常檢查設備運行及電線線路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出入變電室或配電室,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竄入配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5,配電室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動。
安全管理規(guī)定 6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的中小學生和幼兒的人身安全,依照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校車定義
本規(guī)定所稱校車,是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依照本規(guī)定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學校自有或租賃的,用于接送義務教育學生和學前教育幼兒上下學的7座以上的載客汽車。
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校車,應當為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小學生和幼兒專用校車。九年一貫制學校學生,應當乘坐與其學齡相適應的校車。
第三條校車使用許可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二)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員;
(三)有包括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和?空军c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ㄋ模┯薪∪陌踩芾碇贫;
。ㄎ澹┮讶〉猛侗C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第四條校車基本要求
。ㄒ唬┍仨毞蠂谊P于車輛的安全技術標準;
。ǘ┸嚧安坏谜迟N深色反光膜;
。ㄈ⿷斁哂行旭傆涗浌δ艿男l(wèi)星定位裝置以及逃生錘、ABC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ㄋ模┳杂行\囃庥^必須符合本市中小學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標準;
。ㄎ澹┦褂媚晗迲敺蠂乙(guī)定。
第五條校車駕駛人條件
校車駕駛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ǘ┚哂3年以上準駕車型駕駛經歷,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ㄈo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ㄋ模o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ㄎ澹o犯罪記錄;
(六)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第六條校車使用許可程序
本市中心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和公辦幼兒園一般不使用校車。民辦學校、民辦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及郊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因接送學生上下學需要配備校車的,可向所在地區(qū)縣教育部門申請校車使用許可。具體程序如下:
(一)學校向所在地區(qū)縣教育部門申領校車使用申請表,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ǘ⿲W校自購校車的,應當向區(qū)縣教育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區(qū)縣教育部門簽發(fā)的校車使用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6、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7、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身份證、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門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本市駕駛員體檢機構或二甲以上醫(yī)院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及本人有關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酗酒、吸毒行為等的書面承諾;
8、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9、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證明。
。ㄈ⿲W校租賃校車的,除向區(qū)縣教育部門提交前項所列材料之外,還應當提交校車服務提供者的客運經營許可證、租賃合同。
。ㄋ模﹨^(qū)縣教育部門自收到學校申請材料后予以初審,材料齊全的,應當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分別送本區(qū)縣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征求意見。
。ㄎ澹┕矙C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
。﹨^(qū)縣教育部門應當自收到回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區(qū)縣政府。區(qū)縣政府決定批準的,出具校車使用許可證明,由區(qū)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給校車標牌。
第七條校車通行安全
(一)校車運載學生時,應當配備隨車照管人員。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符合如下條件:年齡在22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組織溝通能力;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犯罪記錄。
。ǘ┬\囘\載學生時,應當在規(guī)定的位置懸掛校車標牌;按規(guī)定路線、規(guī)定時間行駛;在規(guī)定站點?浚豢稍诠粚S密嚨兰捌渌股鐣囕v通行但允許公共交通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但不得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ㄈ┬\嚤仨毚_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限速要求。
。ㄋ模┬\嚸堪肽杲邮芤淮伟踩夹g檢驗。
第八條管理職責
(一)區(qū)縣政府應當科學規(guī)劃學校的設點布局,發(fā)展公共交通,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
城郊結合部和郊區(qū)的區(qū)縣政府因地區(qū)經濟和社會規(guī)劃發(fā)展需要,對義務教育學校設點布局進行調整而造成學生上下學困難的,應當提供公共交通或者安排住宿,學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確有困難的,可以安排校車。
區(qū)縣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由區(qū)縣政府統(tǒng)一組織、協(xié)調本區(qū)縣有關部門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
(二)區(qū)縣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依照本規(guī)定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建立完善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工作會商機制和聯(lián)合抽查機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反校車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管理職責的舉報,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ㄈ﹨^(qū)縣教育部門應當認真受理、審核校車使用申請,將校車管理工作納入對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和校(園)長考核的范疇,依職能處理校車違規(guī)行為以及相關學校責任人。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認真做好校車標牌核發(fā)工作,加強校車年檢、運行等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校車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并在違法行為消除后方可放行;將校車違法和事故處理情況及時通報相關區(qū)縣教育部門和學校。校車標牌發(fā)放的區(qū)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運行管理。
。ㄎ澹┙煌ㄟ\輸主管部門應當督促校車服務提供者對所提供校車和駕駛人的管理,不斷提高校車服務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嚪⻊仗峁┱邞斀⒔∪\嚢踩芾泶胧鋵嵭\嚢踩ぷ髫熑,確保車輛的各項技術性能處于良好狀態(tài);提供校車駕駛人的資格證明;與校車使用學校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責任書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安全管理措施,突發(fā)事件處置預案等;約定隨車照管人員。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當日,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七)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隨車照管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的學習培訓;與乘坐校車的學生監(jiān)護人簽訂安全協(xié)議。
學校應當對教師、學生及其監(jiān)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勸導學生不乘坐無客運資質的車輛。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疏散演練。
。ò耍╇S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發(fā)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督促校車駕駛人在行車前對校車安全技術的檢查。
2、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制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車。發(fā)現學生無故缺席,及時與學生監(jiān)護人或學校分管領導取得聯(lián)系。
3、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途中離開座位、嬉戲打鬧、吃東西或將頭、手伸出車窗外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上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第九條乘坐人申請和權利
學生乘坐校車,應當由其監(jiān)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監(jiān)護人應當與學校簽訂協(xié)議。
學生監(jiān)護人應當配合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做好校車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發(fā)現校車違反本規(guī)定的,有權制止,有權拒乘,并向教育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舉報。
第十條違規(guī)處置
學校違反《條例》的,除依照國家規(guī)定予以處罰外,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校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學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刑事責任;對民辦學校由審批機關責令暫停招生,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第十一條退出機制
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因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學校應當在15天內,到所在區(qū)縣教育部門辦理注銷手續(xù)。同時,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自有校車的顏色必須在30天內消除。
第十二條過渡期
自20xx年9月1日起,本市接送小學生的校車必須是按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小學生專用校車。
第十三條參照執(zhí)行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臺商子女學校、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和經市主管部門批準的本市學校開辦的國際部的校車管理,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生效及廢止
本規(guī)定自20xx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等4單位關于印發(fā)上海市中小學、幼托園所校車管理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滬教委青〔20xx〕16號)同時廢止。
安全管理規(guī)定 7
我市境內國道319線及205線沿線的公路分局正在對水泥砼路面破損嚴重的路段進行緊張的修復施工。從檢查中發(fā)現施工管理尚存在某些薄弱環(huán)節(jié),加上社會車輛超限運輸及個別車輛車況不良、違章行駛,司機途經陡坡、長坡、急彎路段措施不力,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為確保施工安全,現就針對存在問題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單位領導應高度重視和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路段頭尾兩端要設置兩塊80×180cm的施工告示牌以警告過往車輛,限速安全通過。對車輛前進方向右側的'第一個施工點必須設置不少于兩級提示的反光式國標施工警示標志,其中前面一塊擺放距離不得小于50米,遇到視線不良的陡坡和急彎路段前方還應再加設一塊警示標志以策安全。中段施工開挖路槽的前后必須在不少于10米距離設置兩塊施工警示標志,并用紅色警示線將作業(yè)區(qū)域進行圈圍示警。
二、施工標志的設置要達到規(guī)范、齊全、醒目,并一律采用反光式國標圖案和尺寸。導向標志采用反光式黃底黑箭頭導向,F有施工路段設置的施工標志有錯誤或不規(guī)范的應按要求立即整改糾正。
三、各施工單位要重新調整施工工序,做好前后臺的協(xié)調配合,要求做到快挖快補,禁止讓已開挖好的路槽長時間暴露在路面上危及交通安全。市局再次規(guī)定從開挖到修補工序不應超過3天必須修復完畢。對修補完的路段要立即將試塊送監(jiān)理科檢測,對達到強度的要及時開放通車,以保障道路暢通。
四、各單位路政部門人員要加強對施工路段的巡查和監(jiān)控,必要時要指派路政人員維持和疏導交通。工程技術人員應在現場跟班指導,發(fā)現問題急事即報,并采取果斷和有效措施予以處置。
以上通知望各單位嚴格遵照執(zhí)行,市局將此項工作列入年終千分制考核評比中。
安全管理規(guī)定 8
1、各類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他材料混放;揮發(fā)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
2、存放油漆、調配油料的庫房通風應良好,不準住人,并應配置消防器材和掛設“嚴禁煙火”明顯標志,且與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用噴砂除銹,噴嘴接頭要牢固,不準對人;噴嘴堵塞時,應停機,消除壓力后,方可進行修理或更換。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要佩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有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5、在室內或容器內噴涂,要保持良好的通風,噴漆作業(yè)周圍不準有火種。
6、采用靜電噴漆時,為避免靜電聚集,噴漆室(棚)應有接地保護裝置。
7、刷外開窗扇時,必須將安全帶掛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落水管等應搭設腳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鐵皮屋面上刷油漆,應設置活動板梯、防護欄桿和安全網。
8、使用噴燈時,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應過足,使用的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9、使用噴漿機,手上沾有漿水時,不準開關電閘,以防觸電;遇噴嘴堵塞,疏通時不準對人。
10、刷涂作業(yè)過程中,如感頭痛、惡心、心悶或心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到戶外呼吸新鮮空氣。
11、截割玻璃應在指定場所進行,截下的邊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時處理,搬運玻璃應戴手套或用布、紙墊住。將玻璃與手及身體裸露部分隔開。
12、在高處安裝玻璃時,應將玻璃放置平穩(wěn),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裝屋頂采光玻璃時,應鋪設腳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13、使用的工具應放人袋內,不準口含鐵釘,玻璃安裝完應隨即將風鉤掛好。
14、獨立懸空作業(yè)時必須系好安全帶,不準一手腋下挾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安全管理規(guī)定 9
為了加強物資管理,規(guī)范備品備件采購行為,確保正常備品備件供應,控制采購成本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采購規(guī)定。
1、嚴格遵守《東營正和木業(yè)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規(guī)定》。
2、生產或使用部門根據需要提出備品備件需求計劃。正常檢修需求計劃需提前三天提出;大修計劃七天提出。
3、檢修需求計劃經生產部或技術部審核后,報分管生產副總批準。
4、臨時需求計劃由車間或使用部室提出,生產管理部門審核。
5、需求計劃的'提出車間或部室將審核無誤的需求計劃報分管供應副總審批后,交供應部由供應部負責采購。
6、供應部堅持多方詢價、貨比三家、擇優(yōu)定點的采購原則進行備品備件的采購。
7、國外備件或技術要求高的備品備件采購需技術部門會同采購。
8、備品備件采購完成,應及時按照財務規(guī)定索要發(fā)票辦理入庫手續(xù)。及時到財務辦理結算及掛帳手續(xù)。
安全管理規(guī)定 10
為了確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壽命,確保大廈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本大廈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等均應遵守如下規(guī)定。
一、房屋使用管理
1、不得改變或損壞原有結構或與其結構垂直連體的房屋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板等承重結構;不得拆改公共設備設施及共用管線;如發(fā)現此現象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主管部門。
2、為保證公共利益及大廈外觀整潔、統(tǒng)一,業(yè)主及客戶不得自行將窗戶及外墻做任何更改,窗戶及外墻不得設有任何突出物及廣告標牌,不得隨意加裝防盜網。
3、禁止在樓板、陽臺、露臺、屋頂超荷載鋪設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內增設超荷載分隔墻體;
4、禁止將原有的房屋中的部分房屋改為生產、餐飲、娛樂、洗浴等經營性用房;
5、施工隔斷墻和擺放家具不得遮擋窗戶、空調口以及防火門、消防設備和消防通道。
6、業(yè)主和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屋面、墻面、地面以及室內設施,不允許隨意在墻壁、地面上開門挖洞。
7、內供水、供電、供暖設備,嚴禁隨意拆動、改裝。
8、嚴禁擅自亂接電源線,不得私自改接用電線路、亂拉電線,不得私自使用電褥子、電爐子、電熱杯等,禁用電器。
9、戶用電度表及電線設備,因業(yè)主及住戶自行增加設備而超負荷燒壞電器設備由用戶照價賠償。
10、大廈使用中央空調,原則上不允許各客戶另行安裝空調設備,如確實需要加裝空調機,應事先取得物業(yè)公司同意,空調機應按物業(yè)公司統(tǒng)一規(guī)劃的位置安裝,不得破壞樓宇結構,鑿壞墻體。
11、堅決查處竊電行為,發(fā)現竊電者,除按電業(yè)局規(guī)定罰款外,并通報本人所在單位。
二、房屋質量管理
1、房屋日常巡檢及槍修
(1)項目部的維修人員每周對房屋巡檢兩次,加強對墻體和屋頂的檢查,發(fā)現下沉、塌陷、開裂等異,F象要立即報告主管部門,以便及時抓緊解決。
。2)水、電、電梯等維修人員必須遵守值班制度,做到屬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中、大修范圍的項目,項目部編制年度維修計劃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3)當發(fā)生急修、意外災害事故時,要求搶修人員在事故發(fā)生20分鐘內及時趕到現場全力槍修,防止事故擴大。
2.房屋定期檢查維修
。1)項目部利用冬閑時間,安排在每年四季度組織對所管房屋進行一次全面房屋安全檢查,掌握房屋完損情況,對于房屋的不同結構部位和附屬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損壞及時修繕。
。2)房屋安全檢查應由項目部直接負責,按要求進行房屋完損等級評定,填寫表格匯總,每次檢查完,對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公司,并及時安排修繕。
3.房屋的.預防性檢查
在暴風、雨、雪季節(jié),做好預防工作及有震感以后的臨時檢查,發(fā)現房屋險情及時搶險修復。
三、房屋裝修管理
1.建立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項目部應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與裝修使用人簽訂裝修協(xié)議。
2.項目部應每日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fā)現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主管部門。
3.裝修完由項目部、施工單位、使用單位三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退回裝修押金。
4.巡查后認真填寫二次裝修檢查記錄。
安全管理規(guī)定 11
1、軋機開車前,要詳細檢查設備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工具是否缺損。
2、吊錠時應遵守掛鉤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有專人負責,先檢查鋼絲繩好否,吊錠時要注意來往行人,并密切與行車工配合。
3、加溫前必須先開冷卻水,然后再點火。在加溫過程中要經常注意冷卻水的循環(huán)情況,以免冷卻水中斷。
4、在操作中處理亂線時,人不能站在線套內。工作地不準堆放亂線及雜物,如發(fā)生事故應立即按下機架上的.停車開關。
5、在生產中嚴禁敲打鉗子,以免增加噪聲,禁止用軋件打鬧。
6、成品道喂線人員要時刻注意繞桿機是否正常。如繞桿機發(fā)生亂線和動作失靈,應停止喂線,待繞桿機修好后再開始進行喂線。
7、跑線后重喂,必須注意周圍人員,并通知上下道后方可喂線,應特別注意在喂線中,不得用鉤子或鉗子鉤取或夾取線。
8、禁止事項:
(1)橫跨在運行中的軋件活套,線條;
(2)橫跨轉動輥道、擺動的升降臺及設備其它旋轉部分;
(3)人對著出線孔或導線管方向站立;
(4)觸動信號及各種電氣機械、控制設備;
(5)在工作中做不安全的活動。
9、如發(fā)生人身和設備事故時,操縱工應立即發(fā)緊急信號(按緊急開關)。
安全管理規(guī)定 12
1、嚴格遵守門禁制度,張貼“機房重地,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2、電梯機房和值班室內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yè),如因維修需要動用明火時,應先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每周對機房進行一次全面清潔,保證機房和設備表面無明顯灰塵,機房及通道內不得住人、不得堆放雜物。
4、保證機房通風良好,通風口有防雨措施,機房內懸掛溫度計,機房溫度不超過40攝氏度。
5、保證機房照明良好,并配備有應急燈,滅火器和盤車工具掛于顯眼處。
6、機房門窗應完好并上鎖,未經部門領導允許禁止外人進入,并注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小動物進入。
7、《電梯困人救援規(guī)程》和本規(guī)定及各種警示牌掛于顯眼處,清晰可見。
8、按規(guī)定定期對機房內設施和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
9、電梯值班人員應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機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10、機房維修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備件要在貨架上擺放整齊,在進行維修、保養(yǎng)作業(yè)時,應停機作業(yè)。
安全管理規(guī)定 13
1.目的
本作業(yè)指導書規(guī)定了公司叉車作業(yè)需遵守的規(guī)定,為了規(guī)范公司叉車管理,成品的有序搬運,并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正常運行,特制訂補充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人員和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 生產部負責安排公司指定的有使用叉車權限的人員考核工作。
3.2 叉車駕駛員必須按駕駛規(guī)范進行駕駛叉車。
3.3 設備部有權利和義務監(jiān)督叉車駕駛員的駕駛過程,負責組織公司所有叉車的維護維修和年度保養(yǎng)工作,并負責對叉車人員進行叉車保養(yǎng)知識培訓。
3.4 叉車駕駛人員負責駕駛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
4.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叉車在進廠使用前,應由設備部尹樹信對叉車進行全面的技術驗收后方可啟用,并建立相關資料。
4.1.3非公司指定叉車人員不得擅自駕駛叉車,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tǒng)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fā)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等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guī)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
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xù)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guī)定,車速控制在5km/h;嚴禁高速行車, 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應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yè)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yè)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guī)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fā)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wěn)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yè)。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wěn)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yè)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 專人專用
4.6.1對非公司指定駕駛叉車權限人員,擅自駕駛叉車,處以50-100元罰款,出現責任事故由其承擔相關責任;指使非駕駛權限人員駕駛叉車,根據廠規(guī)進行處理,發(fā)生事故將付相關責任。
4.7 違反本叉車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處罰
4.7.1違反本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通告,嚴重通告,或者開除,并處以50---1000處罰。對于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責任人一律開除,且公司保留追訴其民事責任的權利。
4.7.2對有權限駕駛叉車人員,一年內通告2次者,取消其使用叉車的資格;
4.7.2其他參照公司相關規(guī)定及制度。
安全管理規(guī)定 14
為了有效地維護校園秩序和安全,保障學校教學、教研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校園管理
1、加強校園車輛管理。為保障校園安全,避免發(fā)生意外事故,校園內不準騎車,凡進入校園的一切車輛(含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自覺下車接受管理。
2、進行校園秩序管理。全體師生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的秩序,服從管理。凡出入公共場所,要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fā)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警告、記過處分。
3、嚴禁在校園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盜竊公私財物。違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理》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4、發(fā)現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學校,并協(xié)助調查處理。
二、內部管理責任制度
1、校內各辦公室負責人為本辦公室治安保衛(wèi)工作責任人,班主任為本班級治安保衛(wèi)工作責任人,對辦公室、本班級的治安工作負有教育和管理的責任。
2、班主任要注意掌握本班學生的思想狀況,一旦發(fā)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3、學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責,要形成群防群治、齊抓共管的校園安全管理網絡,發(fā)現可疑人員以及對學校安全不利的情況,全校師生人人負有制止、舉報的責任和義務。
4、校內各辦公室、各班級要自覺接受校保衛(wèi)人員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辦公室、本班級的防火、防盜工作。
安全管理規(guī)定 15
實驗課是學生在校學習的重要一環(huán),實驗用品大多是易燃、易爆、強腐蝕的化學藥劑和有毒、有害、強電流的高危物品,實驗的新奇又使得學生處于興奮狀態(tài),因此要做好實驗課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必須做到:
1.嚴格實驗規(guī)程,嚴格按照實驗老師指導要求進行操作實驗。
2.盛放強腐蝕藥劑的器皿安放必須牢固,防止打翻燒傷人員或引起其他事故。
3.嚴禁向濃硫酸內直接加注水,防止發(fā)生飛濺、燒傷人員。
4.嚴禁在沒有防護情況下將實驗物品移出安全貯藏環(huán)境,如將鈉、磷分別從煤油、水中拿出來,、
5.必須用火柴或其他安全火種點燃酒精燈,嚴禁學生以酒精燈與酒精燈傾斜互點,防止酒精外溢或打翻酒精燈引發(fā)火災。
6.減少漏水、漏灑液體,防止因腐蝕導致其他事故。
7.化學物品濺入眼睛時,應用專用沖洗眼睛的水及時沖洗,并要采取其他的急救措施。
8,及時通風,以防有害氣體損害身體健康。
9.帶電實驗時,應確保電器處于安全工作狀態(tài)炸和火災事故。防止發(fā)生觸電、爆10.光學實驗時,嚴禁用眼睛直視強光源,防止灼傷眼睛。
11.生物實驗中的解剖刀具要謹慎使用,防止劃傷手指;嚴禁持解剖用具嬉戲,謹防事故發(fā)生。
12.及時清洗、消毒實驗用具,防止污染環(huán)境或引發(fā)其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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